安徽_4·18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评估报告
8 — 1—
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集铁矿“2022•4•18”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
事故评估组
2022年 4月 18日 7时 50分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集铁矿-500m中段发生一起柴油铲运机起火燃烧事故,造成 1人死亡。
根据《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皖安办〔2021〕64号)等文件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集铁矿“2022•4•18”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效果情况进行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年 6月 29 日,省政府批复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集铁矿“2022•4•1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22年 7 月 12 日,省应急厅向六安市政府印发《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集铁矿“2022•4•1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皖应急函〔2022〕230 号)(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 5月 10日,省安委会办公室依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开展评估工作。2023年 9月 5日,评估
— 2—
组赴六安市霍邱县开展现场评估工作,并邀请省纪委监委和有关专家参加。评估组从六安市、霍邱县两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吸取事故教训等方面梳理问题清单,在该市自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调阅台账资料、查阅有关责任人人事档案、赴事故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现场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六安市按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了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一)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人员(2 人)
- 王某明,重新集铁矿采矿车间主任,2022年 5月 27日霍邱县公安局立案调查,2023 年 3 月 31 日移送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 7月 20 日,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向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提交《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某明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企业合规报告》。2023 年 8月 29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该案件适用企业合规。2023年 9月 1日,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启动企业合规程序,截至现场评估结束时,霍邱县人民检察院正在进行合规性审查,人员尚未处理到位。
- 任某民,重新集铁矿油罐车司机,2022年 5月 27日霍邱县公安局立案调查,2023年 3月 31日移送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 年 7月 20 日,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向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提交《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
任某民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企业合规报告》。2023年 8月 29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该案件适用企业合规。
2023年 9月 1日,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启动企业合规程序,截至现场评估结束时,霍邱县人民检察院正在进行合规性审查,人员尚未处理到位。
(二)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处理落实情况(8 人)
- 沈 某,霍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22年6月 20日,六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 石某生,时任霍邱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2022年 6月20日,六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 毛某霞,霍邱县副县长,2022年7月7日,六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 李某合,时任霍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2022年6月20日,六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 朱某江,霍邱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2022年6月 20日,六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 张某友,时任霍邱县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2022年6月20日,六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予以诫勉。
- 陈某东,霍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22年6月20日,六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予以诫勉。
- 马某建,霍邱县应急局党委委员、矿区分局局长,2022年6月10日,六安市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马某建
— 4—
同志警告处分的决定》(六监〔2022〕16号),给予其警告处分。
(三)给予行政处罚人员落实情况(13 人)
- 石某平,当班13号铲运机司机。2022年10月18日,六安市应急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0.4万元的行政处罚((六)应急罚〔2022〕51号),同年10月26日罚款缴纳到位。
- 吴某红,采矿车间值班长。2022年10月18日,六安市应急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966万元的行政处罚((六)应急罚〔2022〕52号),同年10月25日罚款缴纳到位。
- 姚某锋,采矿车间值班长。2022年10月18日,六安市应急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6317万元的行政处罚((六)应急罚〔2022〕53号),同年10月25日罚款缴纳到位。
- 程某村,重新集铁矿安全副总监。2022年11月14日,六安市应急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1465万元的行政处罚((六)应急罚〔2022〕65号),同年11月18日罚款缴纳到位。2022年7月15日,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其免职处理(安晟发内〔2022〕16号)。
- 隗某楠,重新集铁矿安全副矿长。2022年10月18日,六安市应急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8068万元的行政处罚((六)应急罚〔2022〕54 号),同年10月25日罚款缴纳到位。2022年7月15日,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其免职处理(安晟发内〔2022〕16号)。
— 5—
- 李某军,重新集铁矿生产副矿长,分管采矿车间。
2022年10月18日,六安市应急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 8405万元的行政处罚((六)应急罚〔2022〕55号),同年10月25日罚款缴纳到位。
- 陈某良,重新集铁矿矿长,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022年10月18日,六安市应急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 4568万元的行政处罚((六)应急罚〔2022〕56号),同年10月26日罚款缴纳到位。2022年7月15日,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其免职处理(安晟发内〔2022〕16号)。
- 高某龙,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副总监兼安全环保部经理。2022年10月18日,六安市应急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3733万元的行政处罚((六)应急罚〔2022〕57号),同年10月25日罚款缴纳到位。
- 王某良,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2022年10月18日,六安市应急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 9811万元的行政处罚((六)应急罚〔2022〕58号),同年10月25日罚款缴纳到位。
- 王 某,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2年10月18日,六安市应急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 7444万元的行政处罚((六)应急罚〔2022〕59号),同年10月25日罚款缴纳到位。
- 申某所,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副总经
— 6—
理。2022年10月18日,六安市应急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 4432万元的行政处罚((六)应急罚〔2022〕60号),同年10月26日罚款缴纳到位。
- 胡某宏,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重新集铁矿。2022年10月18日,六安市应急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1.1209万元的行政处罚((六)应急罚〔2022〕61号),同年10月26日罚款缴纳到位。
- 张 某,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022年10月18日,六安市应急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9.8523万元的行政处罚((六)应急罚〔2022〕62号),同年10月25日罚款缴纳到位。
(四)给予问责处理单位处理落实情况(4 家)
- 霍邱县人民政府。2022年6月29日,霍邱县人民政府向六安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 霍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28日,霍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向霍邱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 霍邱县应急局。2022年6月28日,霍邱县应急局向霍邱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 霍邱县马店镇人民政府。2022年6月24日,霍邱县马店镇人民政府向霍邱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五)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处理落实情况(1 家)
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 7—
2022年10月18日,六安市应急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64万元的行政处罚((六)应急罚〔2022〕50号),同年10月 25日罚款缴纳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六安市、霍邱县两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组织开展了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党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地。
六安市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2022年 7月,六安市委办、政府办印发《六安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六办〔2022〕45号),明确相关部门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职责。六安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21〕29 号),推动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矿山“5G+工业互联网”技术研究项目、安徽马钢张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厂智能化等数字化改造示范项目落地。2022 年 5 月,六安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六安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的公告》和《关于公布六安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主体的公告》,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公告全市 52 座非煤矿山(含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安全监管主体,对其中 19 座
— 8—
非煤地下矿山(含停产、在建、在产)建立包保责任清单,明确市政府 3位领导负责包保霍邱县 5座大中型非煤地下矿山。2022 年 5月,六安市应急局印发《六安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家会诊”工作方案》,对全市 14 座在产的非煤地下矿山开展解剖式检查,共排查出问题隐患 287 条,2022年底全部完成整改。2022年 9月,六安市经信局印发《六安市“十四五”非煤矿山行业发展规划》(六经信〔2022〕109号),全面统筹谋划非煤矿山行业发展,明确通过加强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等方式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推动矿山智能化建设,为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霍邱县庆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县新街萤石矿业有限公司等非煤矿山企业共兑现市级专项资金奖补 215万元。
2022 年 7 月,霍邱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霍邱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邱办〔2022〕14号),明确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022年 8月,霍邱县委组织部、霍邱县安委办印发《霍邱县推进“党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邱组〔2022〕14 号),以“党建+安全生产”为抓手开展矿山党群组织安全培训,切实将党建引领企业安全发展落到实处。2022年 9月,霍邱县印发《安全生产职责规定》(邱发〔2022〕13 号),明确各相关单位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霍邱县按照《关于六安市金属非金属
— 9—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的公告》的要求,对辖区内 13 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进行公示,明确包保责任人的责任清单;按照《霍邱县非煤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霍政办秘〔2021〕83号)的要求,持续推进并完成 5个方面 27项目标任务,2023年 6月实现全国非煤矿山重点县“摘帽”工作。2022年 5月,霍邱县印发《霍邱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霍政办秘〔2022〕46号),明确组织指挥体系、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环节应急措施,规范矿区应急救援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二)加强监管执法,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事故安全风险隐患。
事故发生后,六安市应急局印发《六安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六应急〔2022〕48号),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非煤矿山重大风险防控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 1031条、立案 35起、罚款 119.3万元,2022年底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成。2022年 5月,六安市应急局印发《六安市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方案》(六应急〔2022〕50号),对井下油料等可燃物、柴油运输车等火灾致灾因素进行普查治理,推动全市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隐患普查;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灭火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矿山防灭火专项整治,共排查
— 10 —
出油品运输、火灾应急处置等隐患和问题 209条,2022 年 10 月全部整改完成。2022 年 9 月,六安市安办印发《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六市安办〔2022〕39号),对非煤矿山防治水情况、井下防灭火治理情况、顶板分级管控和有效支护情况等高风险环节进行排查整治,期间对 4家非煤矿山企业持续开展综合督查,共检查出政府和监管部门问题 3条,企业问题和隐患 34条,2022 年底全部完成整改。2022 年 10 月,六安市应急局印发《六安市非煤矿山“严执法、防事故”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六应急〔2022〕99号),重点对井下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双重电源供电等设施现状进行覆盖检查,截至 2023年 1月,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 65次,查出各类安全和隐患问题 382条,立案查处 1起,罚款 1.9万元,2023年 3月全部整改完成。
霍邱县应急局印发《霍邱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霍应急〔2022〕30号),对井下油品存放、井下消防设施配备等进行全面排查,期间检查非煤矿山 59 次,排查隐患 810条,2022年 12月全部完成整改。2022年 7 月,聘请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对霍邱县 13 座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两轮安全“专家会诊”,至 2023 年 5 月已完成第一轮会诊,共排查隐患 366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2022年 11月,霍邱县应急局开展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检查非煤矿山 14次,累计考查“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
— 11—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等 1655人;制定《霍邱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办法(试行)》(霍应急〔2022〕49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考、问”制度》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金属冶炼等行业安全生产专家检查服务工作规则》,强化安全监管责任。
2022年 5月,霍邱县应急局联合霍邱县总工会印发《关于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的通知》(霍应急〔2022〕31号),指导企业工会进行安全生产民主监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奖励活动,发挥员工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的监督作用。2023年 2月,霍邱县矿区应急救援中心指导各矿山成立兼职救援队伍,并从中选拔 19名骨干救援人员参加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淮南队训练考核;开展地下矿山点验式无脚本救援实战演练 24场,检验矿山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三)引导企业主动发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调整机构人员,完善组织机构,重新任命重新集铁矿“五职”矿长,调整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8 名;聘请原设计单位中冶沈勘秦皇岛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重新集铁矿井下加油站进行重新设计,在-500m中段重新选址新建,并于 2022 年 9 月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通过;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聘请第三方公司修订
— 12 —
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共辨识出安全风险 1117 项,进行分级管控;根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修订完善《领导井下带班制度》,规范带班人员范围和带班工作职责;明确井下交接班制度,在重新集铁矿井口候罐室和井下值班室安装考勤机,督促带班领导与当班人员同上同下。
2023年 3月,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制定《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集铁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集铁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集铁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卸油安全管理制度》《井下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油罐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厘清公司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细化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截至 2023年 7月,共修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81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73项。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截至 2023年 5月,共组织开展专项培训 25场次,培训人员 1905人次;组织反“三违”矫正学习班 9场,培训人员 184人次;对 2023年以来新入职的 80名员工,严格落实 72学时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2023 年 4 月 18 日,该公司开展“4•18”事故一周年警示教育专题活动,通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教育警示企业员工。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选派两名救护
— 13 —
队员到淮南矿山救护大队参加资格证培训;2022年 6月与霍邱县矿区应急救援中心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并与周边矿山建立联防联动应急处置机制,组建兼职应急救援小分队,目前有 10名兼职救护队员定期参加集训与应急演练;修订完善《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集铁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22 年 6 月,组织人员在-260m中段南运输巷 4号穿脉开展井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模拟巷道内电缆短路引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提升井下作业人员熟练掌握井下火灾的正确处置程序及措施的能力。
四、现场评估
2023年 9月 6日,评估组赴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公司重新集铁矿开展现场核查。评估组现场查看原-470m事故储油硐室,该储油硐室已拆除。该公司委托原设计单位中冶沈勘秦皇岛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对井下加油站进行设计,并在重新集铁矿-500m 中段重新选址新建加油站,该加油站组织专家验收通过并已投入使用。
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重新集铁矿专职安全员从事操作撬毛台车等生产性工作,9月 5日井下加油站隐患排查表上未见当班安全员签字确认;重新集铁矿-500m中段加油站静电接地扁铁锈蚀,现场张贴的加油工安全操作规程与公司印发的加油工安全操作规程部分内容不一致。随机抽查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北区井下
储油洞室设计及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发现该储油洞室设计文件缺少井下储油洞室静电接地设计内容。
〔图〕插图
图1 重新集铁矿原-470m 储油硐室已拆除
〔图〕-500中段21#穿加油站\n
图2 重新集铁矿新建-500m中段加油站
〔图〕插图
图3 重新集铁矿-500m中段井下油罐车
— 16 —
五、评估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六安市、霍邱县两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照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围绕事故主要教训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经过查阅组织部门档案和相关单位文件,事故涉及的相关单位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工作已落实到位,但该事故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人员的责任追究尚未处理到位,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落地落细。为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地落细。要依据省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进一步梳理整改清单,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台账化”“清单化”推进,尤其是对尚未处理到位的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做到闭环管理。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保持高压态势,压紧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职责。
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
要强化检查执法工作,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和一线严督细查,摸清辖区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情况。要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强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过程管控。要加大“点对点”检查指导力度,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 17 —
(三)紧盯薄弱环节,全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强化超常管控,督促矿山企业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聚焦关键岗位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整治、隐蔽致灾因素治理,重点排查井下储油硐室、输油设备等重点部位,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找漏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抓落实;聚焦最突出问题、最薄弱环节、最明显短板、最不放心企业,采取提级调查、顶格问责、通报警示等措施,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附件:1.需整改的问题清单
- 工作建议清单
附件1
存在问题清单
| 六安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霍邱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 一是该事故两名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两名人员责任追究尚未处理到位,霍邱县人民检察院正在对事故企业进行合规性审查。二是对事故企业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重新集铁矿专职安全员从事操作撬毛台车等生产性工作,9月5日井下加油站隐患排查表上未见当班安全员签字确认;重新集铁矿-500m中段加油站静电接地扁铁锈蚀,现场张贴的加油工安全操作规程与公司印发的加油工安全操作规程部分内容不一致。三是评估组随机抽查的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北区井下储油洞室,该储油洞室设计文件缺少井下储油洞室静电接地设计内容。 |
|---|
附件2
工作建议清单
| 六安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霍邱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地落细。要依据省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进一步梳理整改清单,“台账化”“清单化”推进,做到闭环管理。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压紧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职责。要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检查执法工作,摸清辖区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情况。要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强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过程管控,加大“点对点”检查指导力度,推动监管责任落实。三是紧盯薄弱环节,全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强化超常管控,聚焦关键岗位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整治、隐蔽致灾因素治理,重点排查井下储油硐室、输油设备等重点部位,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找漏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抓落实;聚焦最突出问题、最薄弱环节、最明显短板、最不放心企业,采取提级调查、顶格问责、通报警示等措施,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