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评估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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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回头看”评估工作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根据《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安排,2023 年 4 月 17 日至 26 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评估工作组对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评估工作。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以下简称各省辖市)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开展了自查,并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自查报告。评估工作组重点调阅了商丘市委、市政府,永城市、夏邑县、柘城县、宁陵县、睢县、民权县、梁园区、睢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 9 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县两级教体、公安、市场监管、消防、住建、应急、自然资源规划等 21 个部门(单位)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相关资料。查阅人事档案、判决文书、处分决定等资料,对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的 34 人处理情况进行核查。
二、总体评估意见
总体上看,全省各省辖市、省直有关部门坚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时代消防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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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工作举措,制定出台了一些地方法规规定,逐步形成了新的长效工作机制。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基层消防安全基础不断夯实,消防安全治理体系日趋完善,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商丘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把教训变教材、把弱项变强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着力完善基层消防治理体系,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有关责任追究基本落实到位。事故发生以来,商丘市保持了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地的柘城县委、县政府能够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着力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开展多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整体防范抗御火灾能力不断增强。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商丘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 责任追究基本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陈林、安艳玲、余素芝 3 名人员,经柘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已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作出有罪判决,判决已执行。建议给予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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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纪处分的 31 名责任人(其中厅级干部 2 人、处级干部 7 人、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 22 人),已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谈话、责令检讨等。行政处理建议均已落实到位,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依法吊销柘城县震兴国际搏击俱乐部营业执照;远襄镇党委政府已向柘城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柘城县委县政府已向商丘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商丘市委市政府已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建高质量、目标管理和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依据,切实把消防安全的政治责任牢牢地扛起来、具体细致地落下去。市委、市政府先后 11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消防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柘城等地调研指导基层消防工作,现场办公解决消防难题。其他市领导统筹推进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消防工作专项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市人大颁布《商丘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市政府出台《商丘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商丘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消防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市消安委建立完善会议、考核、约谈、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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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培训、联络、调研、挂牌督办“九项制度”,明确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实体化运行市、县、乡三级消安委办公室,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 大力整治突出风险。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全市积极推动“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立 197 个督导组派驻乡镇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整改各类消防隐患问题 36.1 万处。对全市 21 万个“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逐一登记造册,“一户一策”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问题整改方案,投入专项经费 3000 余万元,为商户改造建设进行补贴,有效改善了“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条件。分行业领域开展高层建筑、校外培训机构、仓储和物流企业、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产业园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燃气消防安全、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 15 个消防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整改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
- 消防基础逐步改善。商丘市率先完成基层消防力量“一队一中心”建设,市委编办核增 195 个事业编制,在 10 个县(市、区)建成消防安全检查指导中心,160 个乡镇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200 个乡镇(街道)建成消防安全指导中心。市政府出台“两通知、两规定”4 个规范性文件,规范“一队一中心”运行,下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防灭宣三位一体”的基层消防治理格局。市政府把“为基层配备智能感烟报警器和灭火救援六件套”列入 2021 年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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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为沿街门店配备智能感烟报警器 10.5 万个、为乡镇专职消防队配备消防救援“六件套”257 套。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 2101个,乡镇消防水池 53 处,投入资金 16.08 亿元改善 268 个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条件,增设消防车通道、室外消火栓、充电桩等基础设施。
- 综合保障不断增强。商丘市持续加强消防救援“主力军、国家队”建设,按照省政府目标任务新建 6 个消防救援队站,投入装备专项经费 1575 万元,推进高精尖装备配备。市消防救援支队建成 150 人的防汛救援突击队,在郑州“7·20”城市内涝期间,根据全省统一调度,派出 47 人援驰郑州并出色完成救援转运任务,得到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及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市政府修订发布《商丘市火灾事故救援预案》,明确消防、公安、住建等 23 个成员单位联动职责,健全分析研判、等级响应、联勤联动和综合保障等工作机制。市政府定期组织消防、公安、气象、卫健等部门,举行高层、地下、大跨度空间、石油化工场所、水域救援等应急救援综合实战演练,实现了应急救援资源合理配置和救援效能的提升。
- 消防宣传日益深化。商丘市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创建、义务教育、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平安建设“三零”创建、重点民生实事等工作范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 4 类大培训活动,行业系统累计组织开展集中培训 6000 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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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举办讲座 132 期。印制发放《居民家庭消防安全三十条》《商丘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等消防宣传册。加强重点人群分类培训,组织基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网格化“一长三员”,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物业小区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进行消防培训,累计培训各类人员 48 万人(次)。依托消防队站、科普教育馆和消防主题公园开展体验式宣传,累计接待群众 26 万人(次)。
(二)其他省辖市及省直有关部门
- 火灾隐患整治持续推进。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部署开展了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彩钢板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三项治理”,各地各部门立即行动、条块结合、强力推进。郑州市将“三项治理”纳入“重大专项工作月度督查评比”,建立“月度火灾风险预警”机制,每月进行风险研判,每周部署开展行业系统联合检查行动,并组织专家团队开展集中检查。信阳市建立 13710 工作制度,将“三项治理”列入市政府督查室督查工作台账,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周口市将“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隐患治理纳入百城提质建设工程和小城镇建设提质三年规划重要内容,出台“五有五无”标准和“五清零”“三必须”要求,先后部署开展 3 轮“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全覆盖式检查。
省教育厅、省民宗委、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等部门结合本单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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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本系统实际,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做好条线消防安全检查,强化督导考核,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三项治理”。
- 基层消防力量不断夯实。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指南》《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工作指南》,研发“一队一中心”消防服务信息系统。全省 2453 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累计检查单位 363 万家次,开展消防培训 67.6 万场次,指导社区、行政村 24 万次,乡镇火灾起数明显下降;全省建成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 1366 个,配备乡镇专职消防员 1.5万人、消防车 1918 辆,累积接警出动 2.14 万起,营救疏散遇险群众 1.89 万人。周口市累计投入 5.4 亿元资金,高标准建成 149个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数量上比省定 118 个任务增建 31 个,级别上 32 个升格建设,在国家消防救援局视频会上推广经验。
南阳市将市级 249 名事业编制跨层级下沉到 249 个乡镇(街道)使用,出台《南阳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与管理办法》,全市 249个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和 192 个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全部通过达标验收。
- 消防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各省辖市均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细则,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开封、新乡、濮阳、南阳等地市政府制定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在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洛阳、鹤壁、漯河、三门峡、信阳等地市消防安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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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郑州、平顶山、焦作、周口、驻马店、济源等地市消防部门与纪委监委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协作机制。省工信厅、省民宗委、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省文物局等部门每年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与市级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等部门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制定印发机关内设机构消防安全职责清单,明晰安全工作领导架构和消防工作职责。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河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了厅机关、直属单位和所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省市场监管局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安全履职尽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三述”重要内容。
四、存在问题
(一)事故教训吸取还不够到位。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消防安全质量不高,对问题判断不准,制定措施针对性不强。部分地市一些县级政府除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外的其他领导,对分管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认识不够,风险研判不深,督促问题整改不力,工作存在不实不细现象。商丘市个别及其他少数地市部分县(市、区)、行业部门,未专题学习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对照报告中事故暴露的问题和防范措施建议,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措施,并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安阳市汲取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不够深刻,发生了“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查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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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地市自查报告及相关档案,发现少数基层单位整改措施质量不高,举一反三不全面、不彻底。
(二)部门监管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各级行业部门普遍对“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认识不到位,分管消防工作以外的其他内设机构,对自身消防工作职责不清楚,落实责任主动性不强,部门内部消防工作任务责任棚架、推诿扯皮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地市市县级住建部门消防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消防安全源头把控不严,导致建筑投入使用后带病运行,形成先天性隐患难以整改;对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把关不严,室内装修工程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足。商丘市个别及其他地市少数行业部门存在隐患排查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详细、整改不闭环,检查人员不会查、查不出隐患等问题,消防安全治理处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治标不治本的状态。从校外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看,商丘及其他部分地市教育、工信、商务、住建等部门行业消防治理效果不明显,存在死角、盲区,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还需加强。通过实地抽查发现,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性不够、主动性不强,对政府、部门指导整改火灾隐患依赖性大,没有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柘城县“6·25”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全省各地市均开展了村(居)民自建房、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但在对场所实地抽查中发现,以上两类场所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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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薄、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全、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仍然存在。此外,抽查的人员密集场所与劳动密集型企业也不同程度出现隐患反复、整改不彻底的情况。其他地市也存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后,问题隐患出现反弹“回潮”现象。
(四)消防科技保障力度仍需加大。开封、焦作、许昌、信阳等地市对“智慧消防”建设重视不够,综合保障不足,建设推进缓慢。新乡、濮阳、漯河等地市市、县两级发改部门未将“智慧消防”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财政部门未将“智慧消防”建设项目纳入项目库并落实资金保障。少数部门未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行业”或本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整体推进。商丘及其他部分地市推广安装智能型独立感烟探测器,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管理智能化水平,但距离“智慧消防”的建设目标还有差距,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型技术不够,推广应用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水压监测、智能烟感、消防车状态监控等技防措施不足,消防安全科学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亟需提升。
(五)“一队一中心”运行还不够顺畅。本次评估活动,共抽查了商丘市除虞城县外的 9 个县(市、区),共计 20 个乡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和专职消防队运行情况,普遍存在经费保障不到位、人员工资待遇低等、装备配备不足等问题。从全省自查情况看,部分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已被摘牌,难以保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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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人员专职专用。从实地抽查以及各地市自查情况看,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规范、隐患整改不闭环等问题,乡镇专职消防队存在人员兼职情况,且专职消防员人员年龄普遍偏大。
五、工作建议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时代消防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坚决守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各级党委每半年、各级政府每季度要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汇报,制定切实可行、符合辖区实际的工作措施。各级政府年初要制定消防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年终要认真组织消防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把责任落实作为促进消防社会化和完善火灾防控基础的首要前提,构建政府、部门、单位、群众“四位一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大力支持,把消防工作植根于全民参与的沃土之中,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火灾风险管控,务实开展消防安全治理。落实“隐患就是事故、发现不了隐患就是很大隐患”的工作要求,坚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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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精神,勇于啃硬骨头,聚焦重点难点、聚焦基层经验,及时将实践中的新鲜探索经验化,突出治标,更加注重治本,纵深推进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把四类场所作为重点来整治:一是九小场所、“多合一”、沿街门店、培训机构等隐患突出场所;二是宾馆旅店、群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学生宿舍等集中住宿场所;三是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精神病院等特殊群体场所;四是电影院、酒吧、KTV、迪厅等夜间营业场所。要聚焦违章建设、擅自改建(扩建)、防火分隔不到位、窗户设置防盗网(铁栅栏)、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设置集中住宿、违规用火用电等问题隐患,研究制定精准、果断、有力的治理措施,开展拉网式排查治理,坚决消除管理盲点、安全死角和工作缺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挂账销号,切实形成闭环,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强化消防宣传培训,提升公众自防自救能力。扎实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要广泛宣传居民家庭防火常识。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要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高频次播发防火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大力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常识。通信、金融、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单位要利用手机短信等平台,向用户精准推送消防安全常识和提示信息。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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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要加大消防站、科普基地开放力度,持续强化对村居委负责人、“一队一中心”人员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群培训。各社会单位要强化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必训、定期轮训、集中培训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广泛组织消防演练,有效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四)加大消防科技支撑,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要按照“惨痛代价要换来本质安全”的要求,深入研究治本之策,突出科技创新的关键作用,在政策、制度、经费上予以大力支持,利用科技防范、主动预防、及早预防措施提升消防科技支撑能力水平。
要把科技创新当作是破解消防工作难点、困境的关键一招,大力开展消防科技创新,健全消防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强化成果转化激励,推广应用消防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要将“智慧消防”纳入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重要内容,利用物联网、云计算、5G 等科技手段,建设城市火灾监测综合预警平台和智能运维保障平台,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电气火灾防范、新材料新业态风险等技防措施。整合消防安全云平台数据,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构建消防安全大数据库。各行业部门要将“智慧消防”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内容,加强数据交互,实现信息互通,为区域、行业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提供决策依据。要继续在沿街门店、九小场所和“多合一”等场所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电气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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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探测器、无线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简易喷淋等技术手段,提高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智能化管理水平。
(五)紧盯消防重点环节,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要认真梳理各部门、各环节消防监管存在的盲点和漏洞,明确各类场所尤其是新业态的行业管理主责部门,厘清责任边界。要积极推动消防工作法治、制度、机制等方面建设,严把规划、建设、运营等关口,严格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能源安全准入,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建筑材料,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各审批监管部门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查处,落实行业齐抓共管、闭环管理,建立治本管用的长效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安全条件论证,严格土地使用,合理规划布局,依法许可、备案、登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止建设。公安、教育、卫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妇联、工会等部门要强化各个环节的协同监管,在单位投入营运前,严格各类审批验收,未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消防部门要落实综合监管职能,积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乡镇、街道要继续深入推进”一队一中心“建设,建立完善规范化运行机制,切实打通消防安全“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