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10·5”一般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title: 2024_河南_鹤壁宝瑞德化工10·5一般火灾事故整改评估
updated: 2026-08-04
通知公告
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10·5”一般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10月5日21时20分左右,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三车间内东南部蒸馏釜在蒸馏过程中视镜破裂产生静电,导致发生火灾,造成2人手部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16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宝山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市公安局宝山经开区分局、区科技工信局、宝山经开区工会工作委员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10·5”一般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同时聘请权威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追责问责组同步介入事故调查相关工作。2023年11月17日《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10·5”一般火灾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经鹤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2023年11月21日,经宝山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批复事故调查报告结案,并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13日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事故调查组有关成员单位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11月13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10·5”一般火灾事故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启动会,并印发《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10·5”一般火灾事故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评估内容、评估组织、责任分工、评估时间、评估方式和工作要求,成立由区应急局牵头,区纪工委、区安局宝山经开区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宝山经开区消防大队、区综合党群部组成,区工会参与的事故评估工作组,下设2个核查评估小组,于11月13日至30日,各核查评估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座谈、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一)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其他处罚人员(3人)
1.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
(1)任某亮,中共党员,安全副总,作为安全部负责人,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厂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其所在党组织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落实情况:2024年5月10日,中国共产党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给予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鹤宝纪发〔2024〕6号)。
2.鹤壁市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1)王某云,中共党员,作为宝山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负责该局全面工作,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化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对其谈话提醒。
落实情况:2023年12月22日,中共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给予该同志谈话提醒。
(2)冯某,中共党员,宝山经开区应急管理局职工,负责化工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化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扎实、日常监管工作不力,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对其诫勉谈话。
落实情况:2023年12月22日,中共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给予该同志诫勉处理。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及有关事项落实情况
- 《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鹤壁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及个人进行处罚,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依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对个人进行处罚。
落实情况:鹤壁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24年3月25日依法给予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处人民币4.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3月25日依法给予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姜正金处上一年年收入40%即人民币115003.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3月25日依法给予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孙某强处上一年年收入22%即人民币21083.9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3月25日依法给予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安全副总任某亮处人民币31210.61元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依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给予董某轩劝退处理,给予郭某伟人民币1000元罚款,给予郭某旺人民币1000元罚款,给予王某豪人民币1000元罚款,给予张某人民币500元罚款并予以调岗,给予韩少坤人民币500元罚款并予以调岗。以上罚款均已缴纳。
三、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 坚决扛牢安全责任。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危机状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和“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源头治理,抓早抓小,不留死角,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事故发生以来,共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议8次,针对“五个一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学习国内先进地区化工园区管理经验,结合宝山经开区实际,研究出台了《宝山经开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抓实、抓细、抓透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以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其他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小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 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立“领导+服务管家+监管部门+专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分设5个安全检查专项工作小组,由5个县级干部任组长,各企业服务管家、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及安全技术专家为成员,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摸排各企业安全管理及设备设施方面存在的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切实提升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活动开展以来,检查小组共检查企业24家,发现隐患数159条。
- 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工作。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落实好“五个一批”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企业自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及时排查消除隐患。本着安全隐患无小事的态度,着力从根源抓起,持续开展隐患“回头看”行动,严格落实“查隐患、促整改、严复查”的闭环管理模式,对企业安全管理台账是否健全、罐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上墙、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用电是否规范、应急演练开展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事故发生以来,共整改隐患1967条,停产整顿企业3家,关闭取缔企业1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78人。
-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多次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抓牢抓实抓细抓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通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举一反三,要求企业加强重点风险区域安全防范措施,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整治一批、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宝山经开区特点,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全覆盖。通过集中培训、集体观摩、专家专题培训等方式,区应急局对辖区全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新上岗人员,新成立企业、新上任主要负责人定期进行专题培训,事故发生以来,邀请省安科院专家集中授课3次,培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计850余人,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知识水平。
(二)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
一是拆除事故装置(三车间),按照山东某医药化工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全设施设计重新建设生产装置,吸取事故教训,新的装置内禁止使用PP材质管道和设备,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个分管负责人参加,紧盯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使用,最少每月进行一次公司级别安全大检查,截止目前共查出各类隐患300余项。
三是加大安全投入,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制订本公司的安全投入和使用计划,专款专户专用,由专人每月完善安全投入台账,深入一线,对照台账,确保安全费用落到实处。
四是新增“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系统平台”,参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相关文件要求,建设并实现对公司人员聚集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安全管理基础信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含视频智能分析)、双重预防机制、智能巡检、特殊作业许可与过程管理、人员定位、教育培训七个模块建设以及公司日常管理。
目前公司1970项目拥有先进的OMC全流程智能运行管理和控制系统、SIS安全仪表系统(包括安全连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GDS检测预警系统。
五是修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查漏补缺,规范考核标准、频次、奖惩等要求,并进行全员培训。
六是强化全员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制订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计划组织公司级教育培训活动26次,车间级教育培训6次,其中95%以上培训要求考核合格。让“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入脑入心,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七是强化现场管理。围绕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八大特殊作业,开展特殊作业专项治理等活动,根治特殊作业顽疾,严厉打击“三违”行为,持续开展常态化的安全检查机制,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见成效”,对排查出的各类不安全行为,全部落实整改,对违章行为全部考核到人。
四、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在评估工作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解决:
- 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安全副总任某亮由党组织给予警告处分,未能按照调查报告中处理建议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具体原因是事故发生后,任某亮能够主动认错,态度诚恳,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问题。
- 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力度不够等问题。建议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狠抓源头治理,完善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安全防范能力,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 宝山经开区应急管理部门存在事前风险防范和研判等长效机制方面建立不规范,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够到位。建议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五个一批”等专项行动,持续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建立风险会商研判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应急演练和预案管理,提高企业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评估意见
从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10·5”一般火灾事故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看,评估组认为:宝山经开区应急管理部门及涉事企业能积极落实《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鹤壁市宝瑞德化工有限公司“10·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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