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_安徽宿州_萧县8·27较大火灾整改评估报告.pdf
8 — 1—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皖安办函〔2024〕83 号
关于印发《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的通知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评估报告中的《存在问题清单》认真督促整改,并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8 月 26 日
— 2—
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事故评估组)
2021 年 8 月 27 日 1 时 36 分许,宿州市萧县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 4 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皖安办〔2021〕64 号),省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 年 5 月 14 日,省政府批复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5 月 26 日,省应急管理厅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向宿州市政府印发《宿州市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皖应急函〔2022〕255 号)(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2023 年 5 月 10 日,省安委会办公室依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开展评估工作。2024 年 7 月 4 日,评估组赴宿州市萧县开展现场评估,并邀请省纪委监委和有关专家参加。评估组从宿州市、萧县两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
— 3—
责任追究落实、吸取事故教训等方面梳理问题清单,在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和有关责任人人事档案、现场检查抽查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宿州市、萧县两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了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一)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1 人)
- 刘某,萧县刘某活禽屠宰点经营者。2023 年 1 月 9 日,萧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22)皖 1322 刑初 470 号),一审宣判后,刘某提出上诉,2023 年 11 月 9 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皖 13 刑终 48 号)。
(二)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处理落实情况(8 人)
- 尉某辉,萧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22 年 4 月 8 日,宿州市监察委员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同日,已作出书面检查。
- 田 某,萧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2022年4月7日,已作出书面检查。
- 孙 某,杨楼镇党委书记,2022年3月25日,**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对孙某同志进行诫勉的决定》(萧纪诫〔2022〕11号),对其予以诫勉。
- 黄某蓓,杨楼镇镇长,2022年3月25日,**萧县纪律检查
— 4—
委员会印发《关于对黄某蓓同志进行诫勉的决定》(萧纪诫〔2022〕12号),已予以诫勉。
- 惠某前,杨楼镇党委副书记,2022年4月7日,萧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惠某前同志政务记过处分的决定》(萧监〔2022〕14号),已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 孙某峰,萧县公安局杨楼派出所所长,2022 年 4 月 7 日,萧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孙某峰同志政务警告处分的决定》(萧监〔2022〕15 号),已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 陈 某,杨楼镇杨楼社区党支部书记。2022 年 4 月 7 日,**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陈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萧纪〔2022〕49 号),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王某军,杨楼镇杨楼社区主任。2022年4月7日,**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王某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萧纪〔2022〕50号),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给予问责单位处理落实情况(5 家)
- 萧县公安局杨楼派出所。2022年3月28日,萧县公安局杨楼派出所已向萧县公安局作出书面检查。
- 萧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4月7日,萧县消防救援大队已向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书面检查。
- 杨楼社区居委会。2022年3月28日,杨楼社区居委会已向杨楼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 杨楼镇人民政府。2022年3月28日,杨楼镇人民政府已向
— 5—
萧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 萧县人民政府。2022年4月7日,萧县人民政府已向宿州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宿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萧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开展了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工作。
(一)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宿州市政府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以落实省安委办约谈问题整改为抓手,深挖细究问题根源,筑牢安全防线。市安委办召开专题会议,提请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事故发生后,市安委办压实属地责任,对事故多发的单位下达事故警示通报,向 3 位县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下达安全生产工作提醒函,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组成 6 个巡查组对各地党委政府和部分安全生产重点市直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查找影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2024 年 4月,市政府出台了《宿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和约谈工作规则》(宿防〔2022〕3 号),推动 13 个行业监管部门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24 年 5 月,市安委会印发《宿州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和《宿州市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的实施意见》(宿安发〔2024〕
— 6—
16 号),明确市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基层公安派出所组织开展辖区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导火灾预防和消防监督执法。
萧县政府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落实省安委办约谈五个方面问题和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巡查 14 项问题整改任务。2022 年,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6 次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4 次,依托消委会和安委会,落实联动任务,会商解决重点问题 3 个,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8 次。
(二)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消防责任
2022 年 2 月,宿州市安委会和市消委会联合印发《全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宿防〔2022〕1 号),对全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安全出口、防火分隔、围护结构易燃材料使用情况开展排查治理,截至 2022年 9 月,共拆除彩钢板房 9000 余平方米、防盗网 456 处。萧县安委会持续按照《用火用电用气消防检查专项行动方案》(萧消办〔2021〕5 号)的要求,对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开展抽查,共对 7 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0 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检查,发现用火隐患 11 个、用电隐患 2 个、用气隐患 3 个,已全部整改完成。2022 年 5 月,萧县安委会和萧县消委会联合印发《全县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萧防〔2022〕6 号),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 15 条硬措施的要求,对
— 7—
自建房、城中村存在的彩钢板分隔搭建、门窗设置金属栅栏、生产经营储存与住宿场所未防火分隔、私拉乱接电线以及其他重大隐患等八类情形进行排查,活动共排查住宅小区 41 家,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车 2432 辆,整改飞线充电 63 处;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活动 3 次,清理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私家车 120 余辆,处罚 18 人。对 3179 户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排查,清理违规住人 457 人,督促开窗 273 处,拆除泡沫彩钢板 7 处。
2023 年 4 月,宿州市政府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要求各县区按照“有车、有人、有营房、有战斗力”的标准,配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借鉴亳州“一镇一委一站”经验做法,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分三批完成所有乡镇基层消防组织和消防力量建设,乡镇(街道)消安委办公室承担辖区灭火救援、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打通乡镇消防“最后一公里”。
(三)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强消防基础建设
2021 年 11 月,宿州市消委会印发《宿州市 2021-2022 年乡镇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宿防〔2021〕6 号),加速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已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 40 个,配备专职队员 187 人,实现全市消防力量“覆盖到底、就近调配、快速行动、初战控火、减少亡人”的工作目标。2022 年 2 月,宿州市安委会和宿州市消委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告》(宿防〔2022〕2 号),
— 8—
对全市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
重点排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是否进行防火分隔等火灾隐患,活动共排查自建房 13397 处,临时查封 8 处,清理违规住人 869 人。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截至 2023年底,已对 1 处国家级、4 处省级、13 处市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督促 40 个消防无水小区恢复供水。2024 年 3 月,宿州市消委办印发《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实施方案》(宿防办〔2024〕12 号),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堵塞、封闭的情况,截止 5 月全市共检查单位 829 家,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45 处,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 2272 辆,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 6665 处,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148 处,推动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 179 处,警告 70 人,罚款处罚 5 家。2022 年 7 月,萧县安委会印发《关于对全县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萧安〔2022〕11 号),重点对农村自建房及沿街门面“三合一”场所违规建设情况和开窗行动开展情况等进行实地检查。全县共排查“三合一”场所 4116 家、拆除防盗窗 313 处,劝离违规住人 53 家,拆除违规搭建遮阳棚 800 余平方米,拆除广告牌 50 余块。2023 年 4 月,萧县安委办和萧县消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
— 9—
场所专项整治的通知》(萧消办〔2023〕2 号), 对全县农村地区有经营业态的自建房和全县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的防火分隔、用火用电、逃生出口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共计排查相关场所 3031处、督促整改隐患 2397 余处、清理违规住宿人员 60 人,拆除防盗窗网 67 处。
(四)加强宣教培训,不断提升火灾自救能力
宿州市扎实开展 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进”活动,邀请行业部门、机关团体、在校学生等走进消防科普体验馆,累计受教育人数达 58700 余人。依托 3000 多个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终端,制作专题栏目,有针对性的开展自建房、高层建筑、燃气使用安全等开展消防宣传。聚焦常见火灾隐患,制作《“宿”说消防》栏目,累计阅读量超过 2000 万人次。发动群众参与消防学习讨论,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累计注册达 39 万人。结合火灾防控重点,印制张贴《自建房综合治理通告》5 万 8 千余张、《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2 万余张、《居家消防安全提示》5 万张,《燃气安全九提示》6 万余张。发动全市 6 个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358 场。萧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进”活动,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 42 次,辐射乡镇社区、企业工人、师生员工 2.1 万人次,全民消防关注人员
- 1136 万人,消防志愿者注册 4489 人,通过在消防重点单位、公交车、出租车的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延伸宣传触角。
四、现场评估
2024年7月4日,评估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现场核查,失火房屋处于废弃状态,周边构筑物未完全拆除,原事故现场未有效处置。随机抽查了萧县杨楼镇部分沿街商铺和萧县蒲公英托管中心,发现杨楼镇沿街商铺部分房屋仍然有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防盗窗,萧县蒲公英托管中心室外消火栓被杂物遮挡。
〔图〕插图
图1 事故过火建筑现状图
五、评估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宿州市、萧县对照事故责任追究及防范措施建议积极落实整改,经过查阅组织部门档案和相关文件,事故涉及单位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已落实到位,但从评估
— 11—
情况看仍存在属地政府吸取事故教训不到位,未能举一反三抓整改,仍存在事故建筑未有效处置,事故建筑周边违章建筑物未完全拆除,杨楼镇沿街商铺房屋部分窗户安装有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防盗窗,萧县蒲公英托管中心室外消火栓被杂物遮挡等问题。
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举一反三,强化事故现场及同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梳理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清单抓落实,确保调查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地不走样,要对事故建筑周边违规搭建的建构物及时进行拆除,对事故过火建筑进行有效处置;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杨楼镇部分沿街商铺和萧县蒲公英托管中心存在的消防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严格按照《全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占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外墙门窗设置栅栏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救援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加强对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管,逐步解决“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和“通天楼梯”等突出问题。
(三)多措并举,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强火灾
— 12 —
警示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利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主题公园和消防队站等资源,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要用好“案例教育法”, 扎实推进消防案例教育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广泛宣传电器产品违规使用、私拉乱接电线、烧炭取暖等导致的“小火亡人”的典型事故案例,用鲜活的案例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附件:1.存在问题清单
- 工作建议清单
附件1
存在问题清单
| 萧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 事故建筑周边违章建构物未完全拆除,事故建筑未有效处置;事发地萧县杨楼镇沿街商铺,存在部分沿街商铺房屋窗户仍安装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防盗窗,萧县蒲公英托管中心室外消火栓被杂物遮挡等问题。 |
|---|
— 14 —
附件 2
工作建议清单
宿州市、萧县两级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
(一)举一反三,强化事故现场及同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梳理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清单抓落实,确保调查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地不走样,要对事故建筑周边违规搭建的建构物及时进行拆除,对事故过火建筑进行有效处置;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杨楼镇部分沿街商铺和萧县蒲公英托管中心存在的消防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严格按照《全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占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外墙门窗设置栅栏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救援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加强对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管,逐步解决“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和“通天楼梯”等突出问题。
(三)多措并举,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强火灾警示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利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主题公园和消防队站等资源,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
要用好“案例教育法”, 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案例教育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广泛宣传电器产品违规使用、私拉乱接电线、烧炭取暖等导致的“小火亡人”的典型事故案例,用鲜活的案例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4 年 8月 26 日印发共印 2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