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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_东莞石排广东嘉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5·11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md

分类:06_整改评估与防范措施 / 2025 年份:2025 大小:23.9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2:25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2:55
类型/整改评估报告场所/工业厂房场所/电动自行车原因/锂电池等级/重大事故地域/广东年份/2025

title: 2025_东莞石排广东嘉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5·11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东莞石排广东嘉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5·11”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文档来源: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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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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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石排广东嘉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分公司“5·11”一般火灾事故责任 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 年5 月11 日22 时06 分许,位于东莞市石排镇向 西沿河路北21 号的广东嘉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 司发生一起火灾,过火面积约4000 平方米,烧毁部分建筑 结构、机器设备及一批锂电池成品、半成品、原材料,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7921775.64 元。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 事故调查工作,并出具了《东莞石排广东嘉拓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东莞分公司“5·1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 称《事故调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广东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 行动总体方案》有关要求,确保对发生的较 大生产安全事故100%回头看,强化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和责 任追究工作,切实做到闭环管理,根据省安委办印发的《广 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粤 安办〔2023〕122 号,以下简称《评估指引》),东莞市安委办 对涉事相关单位及人员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概况

(一)成立评估组

2024 年6 月,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成立评 估组,评估组依据《评估指引》等相关文件,委托第三方专 业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二)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通过查阅市纪委监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 局、石排镇人民政府、石排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排镇应 急管理分局、石排镇自然资源分局、石排镇城市管理和综合 执法分局、石排镇消防救援大队、石排镇消防安全治理服务 中心、石排镇向西村委会等相关单位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的相关文件,整体评估了事故各有关责任单位 和部门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各有关部门落实该事故整改工作情况 等相关文件、资料,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 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具体如下表: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序号 责任单位 及人员 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1 张永良 涉嫌东莞市华辉玻璃制品有 限公司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 章罪,建议由公安机关立案 侦查。 东莞市公安局于2024 年1 月24 日立 案侦查(东公立书〔2024〕313209 号), 2024 年3 月6 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永良 刑事拘留,2024 年3 月20 日采取取保 候审措施。

(二)行政处罚追究落实情况

序号 责任单位 及人员 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1 广东嘉拓新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东莞 分公司 建议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规定,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 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序号41,对该 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其 作出罚款人民币叁拾壹 万元(¥310,000)的行政 处罚。 2 东莞市恒辉 镜业有限公 司 建议由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 年修订) 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 施标准》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 罚。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对其 作出限期十五日内退还 非法占用的6208.8 平方 米土地给东莞市石排镇 向西股份经济联合社及 罚款人民币陆万贰仟零 捌拾捌元(¥62,088)的 行政处罚。 3 东莞市恒辉 镜业有限公 司 建议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 定,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 准(试行)》序号33,对该公司进行行政 处罚。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其 作出罚款人民币叁 万元整(¥30,000)的行 政处罚。 4 东莞市恒辉 镜业有限公 司 建议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 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 (粤建规范〔2020〕2 号)的规定,对该公 司进行行政处罚。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叁拾伍万叁仟陆佰贰拾 伍圆整(¥353,625)的行 政处罚。 5 黄保进 建议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 规定,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标准(试行)》序号5,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其 作出罚款人民币玖万叁 仟玖佰零陆元捌角 (¥93,906.80)的行政处 罚。 6 甘志权 建议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参照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 行)》序号7,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其 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叁 仟贰佰柒拾叁元贰角壹 分(¥23,273.21) 的行政处罚。 序号 责任单位 及人员 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7 曾祥军 建议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参照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 行)》序号7,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其 作出罚款叁万壹仟陆佰 零肆元捌角伍分 (¥31,604.85)的行政处 罚。 8 王德光 建议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 参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 (粤建规范〔2020〕2 号),对该公司进行 依法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贰万贰仟玖佰捌拾伍元 (¥22,985)的行政处罚。 9 王德光 建议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 定,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 准(试行)》序号33,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其 作出罚款柒仟元整 (¥7,000)的行政处罚。

(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序号责任人员职务(时任职务) 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1 吴旭明 时任石排镇应急 分局副局长 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 位,对嘉拓公司隐患排查工作 指导不力,对检查发现的安全 隐患问题跟踪督促整改不到 位,存在监管不力问题,建议 对其作批评教育处理。 已于2023 年11 月1 日作出书面 检讨。 2 杨立强 时任石排镇应急 分局执法股股长 负责对锂电池行业进行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未认真履行监 管职责,对嘉拓公司检查发现 的问题跟踪整改不到位,安全 生产检查和执法工作未形成 闭环,检查中发现问题未函告 消防部门,存在工作失职问 题,建议责令其作出书面检 查。 已于2023 年12 月26 日作出书 面检讨。 3 林琨人 时任石排镇消防 大队队长 作为石排消防大队负责人,未 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未按 照要求对辖区锂电池企业进 行全覆盖检查,对火灾隐患整 治办日常工作指导不到位等 失职失责问题。根据干部管理 权限,建议由市消防救援支队 纪委对其作批评教育处理。 东莞市消防救援 支队纪律检查委 员会于2023 年 11 月28 日对林 琨人作出通报批 评, 并于2023 年11 月1 日作出 书面检讨。 序号责任人员职务(时任职务) 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4 王计泰 时任石排镇消防 大队消防安全治 理服务中心聘员 对涉事企业消防监督检查不 彻底、问题记录不全不细等失 职失责问题,建议对其作批评 教育处理。 东莞市消防救援 支队纪律检查委 员会于2023 年 11 月28 日对王 计泰作出通报批 评。 5 叶满春 时任石排镇向西 村党总支书记、村 委会主任 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等工作部署、监督不力,建议 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东莞市纪委第六 监督检查室已于 2023 年11 月1 日对叶满春作出 谈话提醒处理。 6 叶伟贤 时任石排镇向西 村党总支副书记 其未严格按照应急、消防部门 下发关于锂电池企业管理文 件开展检查工作,对涉事厂房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不彻 底,存在监管不力问题,建议 对其作批评教育处理。 已于2023 年11 月1 日作出书面 检讨。

(四)其他有关单位处置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序号责任单位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1 石排镇人民政府 组织有关部门依法 对涉事厂区建筑物 进行处理 石排镇政府已组织规划、自然资源、城 管执法等有关部门对涉事厂区建筑物进 行处理。石排规划所:截止到2024 年 12 月22 日,项目地块实际使用人恒辉 镜业和使用法人嘉尚公司均未提出不动 产补办申请;石排自然资源局于2024 年1 月31 日对恒辉镜业进行立案查处, 要求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以及处以人民 币62088 元处罚,恒辉镜业已经全部履 行。石排城管执法分局对于嘉拓公司涉 事厂区建筑物的处理意见为拆除第六层 钢结构,对第五层进行加固,同时到相 关部门完善手续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2 石排镇向西村委会 建议向石排镇人民 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已于2023 年12 月29 日向东莞市石排镇 镇政府提交检查报告。 3 石排镇消防大队 建议向石排镇人民 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已于2023 年12 月29 日向东莞市石排镇 镇政府提交检查报告。 4 石排镇消防安全治 理服务中心(原镇 火灾隐患整治办) 建议向石排镇人民 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已于2023 年12 月29 日向东莞市石排镇 镇政府提交检查报告。 5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石排分局 建议向石排镇人民 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已于2023 年12 月29 日向东莞市石排镇 镇政府提交检查报告。 6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石排分 局 建议向石排镇人民 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已于2023 年12 月29 日向东莞市石排镇 镇政府提交检查报告。 7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石排分局 建议向石排镇人民 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已于2023 年12 月29 日向东莞市石排镇 镇政府提交检查报告。 8 东莞市方圆机电安 装工程有限公司石 排分公司及其相关 负责人 建议由住建部门、公 安部门对该公司以 及相关责任人员进 行立案查处,依法追 究相关责任。 东莞市公安局石排分局积极与东莞市应 急管理局沟通,目前案件已受理,待调 取完整证据材料后再立案处理。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石排分局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石排分局以强化安全监管为核心,通 过系统性措施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 平。首先,在责任落实方面,充分发挥镇安委办统筹职能, 推动消防、住建、经发等多部门按“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行 业监管职责,形成协同监管合力;并聚焦锂离子电池生产及 使用企业这一高危领域,梳理行业安全监管盲点,督促企业 严格遵循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并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 设,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其次,在长效机制建设上,通过多维度措施强化源头管 理和过程控制:一是对现有企业实施常态化巡查,重点盯防 电解液储存、电池仓管理等高危环节;二是对新引进企业提 前介入指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确保生产布局和 设备合规性;三是依托提醒督办函制度督促部门履职,并建 立隐患整改闭环机制。此外,执法层面保持高压态势,联合 多部门开展精准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清 理整顿,形成有效震慑。 在宣传教育与应急能力建设方面,常态化组织执法人员 及企业三级责任人参加安全培训,强化一线员工岗位技能和 自救能力;通过“五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法律法规,并以 案说法深化警示教育;同时要求企业落实新员工三级教育、 特殊工种专项培训等制度。此外,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 小时应急值班制,定期开展应急队伍拉练,确保突发事件快 速响应与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二)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石排分局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石排分局为强化土地执法监管、防范 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通过系统性举措构建了全链条的长效管 控机制: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定员、定岗、定责”网 格化管理责任制,充实巡查队伍并细化任务分工,形成横向 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二是严格执行高频次动态巡查 制度(每日不少于两次、每次两小时),实现村组全覆盖排 查,通过执法监察台账及时上报问题,并坚持“发现一宗、 查处一宗”的高压态势;三是多形式开展土地法规宣传,营 造依法用地的社会氛围;四是采取“早发现、早制止、早上 报”机制,对一般案件专人跟进、疑难案件集中研判,依托 镇村联动信息共享平台快速处置问题,力求将违法苗头遏制 在萌芽阶段;五是完善三级动态监察网格体系,加强与镇政 府、“两违”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的协作,并通过执法培训 提升人员能力。通过上述措施,分局形成了“预防为主、源 头管控、快速响应”的土地执法长效机制,旨在坚决打击违 法违规用地行为,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安全。

(三)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石排分局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石排分局以“零增长、强 管控”为目标,通过构建多维立体化监管体系强化违法建设 治理:一是创新运用无人机飞行检查与三维航拍季度比对技 术,结合网格化“每日巡查+每周检查”机制,形成“地面+ 空中”全覆盖的立体巡查网络;二是建立农民安居房违建快 速响应处置机制,严格执行“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确保新增农房违建“零增长”;三是打造旭辉江山墅等“无 违建小区”示范工程,以点带面强化违建管控辐射效应;四 是组建无人机编队重点巡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高发区域, 提升动态监测能力;五是以拆违现场会、媒体宣传营造高压 氛围,推动形成“不敢违、不能违”的社会共识;六是通过 新增违建挂牌整治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并依据追责细则对瞒 报漏报问题严肃问责,构建起“巡查—处置—宣传—监督— 追责”全链条治理闭环。通过科技赋能、多部门联动与长效 管控,持续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效,实现全域违建动态清零 目标。

(四)石排镇人民政府

石排镇人民政府以“5·11”锂电池火灾事故为警示,系统 推进安全生产整改工作,重点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整治、警 示教育和应急能力提升四大核心展开:首先,在责任制强化 方面,镇党委政府高位统筹部署,2023 年召开党政领导班子 联席会议37 次及党委专题会议9 次,并由“一把手”(党委书 记詹志斌、镇长郑晓坚)主讲安全生产公开课2 次,深入企 业检查657 次;事故后迅速响应,主要领导密集组织现场会、 隐患排查整治部署会等10 余场,牵头研判全镇安全形势, 镇党委副书记李松顺约谈涉事企业并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压 实整改责任。其次,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镇领导班子 高频次督导检查重点锂电企业(如嘉拓新能源、凯晨新能源 等),要求职能部门严控新项目准入,并推动隐患闭环管理。 第三,在警示教育强化方面,组织镇村两级干部、企业负责 人及员工超300 人赴事故现场(嘉拓公司)开展专题警示活 动,并常态化推进安全案例学习,推动全员责任入脑入心。 最后,在应急能力提升方面,通过实战演练完善三级联动机 制:6 月30 日举办的锂电企业火灾应急演练模拟真实场景, 调集多部门协同处置,提升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上述 全链条管控措施,全镇构建“党政同责、行业共管、企业主责” 的安全体系,锂电池行业重大风险点实现动态清零,为产业 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五)石排镇消防大队和石排镇消防安全治理中心

石排镇消防大队和消防安全治理中心针对锂电池行业 火灾事故采取了系统性整改措施:首先强化高层督导与专项 行动落实,提请镇党委主要领导带队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以压 实责任。2023 年5 月至6 月期间,镇委书记詹志斌、副书记 郑晓坚及李松顺分四次率队深入锂电企业实地督查(包括5 月13 日郑晓坚检查涉锂电池企业、5 月26 日詹志斌与李松 顺分别带队检查等),重点排查消防设施有效性、仓储分隔 措施、电气线路合规性等关键隐患,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其次联合执法深化专项整治,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据《严 防涉锂电池行业火灾九条硬措施》,对辖区24 家锂电企业 开展全覆盖排查,发现隐患53 处并整改18 处,下发责令整 改通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各1 份,并处罚款2 万元;重点 检查消防控制室及水泵房运行状态、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安全出口畅通性等关键环节。三是精准培训提升行业防控能 力,针对锂电企业特性制定专项计划,已完成对8 家企业的 消防安全培训,通过模拟演练和实操教学强化从业人员的逃 生技能与初期火情处置能力。四是约谈警示压实主体责任, 提请镇党委副书记李松顺于5 月5 日及15 日两次组织锂电 池企业负责人约谈会,要求各村(社区)和企业落实“安全自 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主体意识,并结合《锂九条》标 准通报事故教训,督促未整改企业限期完成隐患整治。通过 高层督导、联合执法、精准培训与警示约谈的全链条措施, 有效推动锂电池行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和风险管控。

(六)石排镇向西村委会

石排镇向西村委会针对安全生产及违建治理采取了以 下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安全意识教育与管理能力提升,组织 村委会成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增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 和应急处置水平。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建立并落实 巡查监管制度、违建上报机制等,确保各项安全措施有效执 行。三是加强现场检查与作风转变,聚焦重点部位深入企业 及场所一线排查隐患,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政府部署的安 全要求。四是成立查控违法建筑专项领导小组,由村“一把 手”担任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干部具体职责,严控新增违 建,并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第五,落实动态监 管措施,对辖区内疑似新增违法用地或在建违建做到及时发 现、快速上报镇级执法部门处理。通过以上多维度举措,系 统性提升辖区安全管理水平并防范事故风险,形成“教育- 制度-巡查-管控”闭环管理体系。

四、存在问题

(一)涉事厂区建筑物处理进度滞后。嘉拓公司涉事厂

区建筑物的处理意见(拆除第六层钢结构,对第五层进行加 固等)尚未明确完成。

(二)部分整改措施落实的持续性和有效性不足。虽然

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已开展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但未形成长效 机制来持续有效地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仍需加强,引导和监督

企业持续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教育警示和逃生 演练方面。

五、工作建议

(一)强化整改措施的长效机制建设。各责任单位和部

门应定期回顾和评估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 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整改措施能够长期有效执行。例如, 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机制,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发 现并整改。

(二)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监管部门应加强

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定期对企业进行 检查评估,确保企业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警示和逃生 演练。对于未落实相关要求的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 整改。

(三)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各责任单位和部

门应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快 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立,及时共享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情况等信息,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利用多种渠道和形

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活动,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良 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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