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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_东莞万江巨力粘合剂科技有限公司7·23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md

分类:06_整改评估与防范措施 / 2026 年份:2026 大小:19.9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1:57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3:35
类型/整改评估报告场所/化工危化等级/重大事故地域/广东年份/2026

title: 2026_东莞万江巨力粘合剂科技有限公司7·23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东莞万江巨力粘合剂科技有限公司“7·23”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文档来源: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日期: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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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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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万江巨力粘合剂科技有限公司“7·23” 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 情况评估报告 2023 年7 月23 日10 时15 分许,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 谷涌社区莞穗路万江段184 号的东莞市巨力粘合剂科技有限 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3130 平方米,未造成 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894185.84 元。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 事故调查工作,并出具了《东莞万江巨力粘合剂科技有限公 司“7·23”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 告》)。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广东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 行动总体方案》有关要求,确保对发生的生 产安全事故100%回头看,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 实工作,切实做到闭环管理,根据省安委办印发的《广东省 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粤安办 〔2023〕122 号,以下简称《评估指引》),东莞市安委办对 涉事相关单位及人员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 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概况

(一)成立评估组

2025 年4 月,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成立评 估组,评估组依据《评估指引》等相关文件,委托第三方专 业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二)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通过查阅万江街道人民政府、万江应急管理分局、 万江消防救援大队、万江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万江交 通运输分局、谷涌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相关单位的事故责任追 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相关文件,结合万江街道安委办提 供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体评估了事故各有关责任单位和 部门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各有关部门落实该事故整改工作情况 等相关文件、资料,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 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具体如下表:

(一)刑事处罚追究落实情况

序号 责任单位 及人员 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1 庾浩清 庾浩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三 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 规定,涉嫌犯罪,建议由公安机关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东莞市公安局于2023 年7 月23 日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庾浩清进 行刑事拘留;经东莞市第一市区 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3 年8 月30 日对其执行逮捕,并羁押 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2023 年 10 月23 日移交到东莞市第一市 区人民检察院对其进行刑事起 诉;2024 年4 月29 日被判处有 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 庾浩良 庾浩良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 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犯罪,建 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 任。 东莞市公安局于2023 年7 月29 日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庾浩良进 行刑事拘留;经东莞市第一市区 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3 年8 月30 日对其执行逮捕,并羁押 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2024 年4 月29 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 个月。

(二)行政处罚追究落实情况

序号 责任单位 及人员 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1 东莞市巨力 粘合剂科技 有限公司 东莞市巨力粘合剂科技有限公司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建议 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以及参照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标准(试行)》第41 项第1 档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万江应急管理分局于2024 年8 月22 日对巨力公司作出罚款人 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的 行政处罚。因该公司截至2024 年12 月2 日仍未履行上述行政 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 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万江应急分局于2024 年12 月2 日对其作出加处罚款人民币叁 拾万元整(¥300,000)的行政处 罚。 2 东莞市巨力 粘合剂科技 有限公司 东莞市巨力粘合剂科技有限公司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 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道路 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九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建议东 莞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

(三)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

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 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万江交通运输分局已于2024 年 7 月12 日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运 输经营,并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的行政处罚。因该 公司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 均无法送达本《违法行为通知 书》,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目前 《违法行为通知书》正在公告送 达阶段。 3 广州新隆化 工科技有限 公司 广州新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 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由消防救 援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 罚。 因广州新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的主体已经烧毁,无法调查取 证,无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4 东莞市万江 街道谷涌股 份经济联合 社 东莞市万江街道谷涌股份经济联 合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 款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 定,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 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第 32 项第4 档的裁量幅度、第33 项 第2 档的裁量幅度,对该单位进行 行政处罚。 万江应急管理分局已于2024 年 9 月24 日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壹佰零柒万零贰佰捌拾元整 (¥1,070,280)的行政处罚。

(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序号责任人员职务(时任职务) 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1 莫丽娜 万江应急管理分 局副局长(时任危 险化学品安全监 管股副股长) 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 位,对嘉拓公司隐患排查工作 指导不力,对检查发现的安全 隐患问题跟踪督促整改不到 位,存在监管不力问题,建议 对其作批评教育处理。 已作出书面检 讨。 2 庾敬钦 万江街道谷涌社 区党委书记、三级 主任科员 负责对锂电池行业进行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未认真履行监 管职责,对嘉拓公司检查发现 的问题跟踪整改不到位,安全 生产检查和执法工作未形成 闭环,检查中发现问题未函告 消防部门,存在工作失职问 题,建议责令其作出书面检 查。 已作诫勉处理。 3 庾锦满 万江街道谷涌社 区党委副书记 作为万江消防大队负责人,未 认真履行消防监管职责,未按 照要求对辖区锂电池企业进 行全覆盖检查,对火灾隐患整 治办日常工作指导不到位等 失职失责问题。根据干部管理 权限,建议由市消防救援支队 纪委对其作批评教育处理。 已作出党内警告 处分。 4 庾李银 万江街道谷涌社 区党委委员 对涉事企业消防监督检查不 彻底、问题记录不全不细等失 职失责问题,建议对其作批评 教育处理。 已作出书面检 讨。

(四)其他有关单位处置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序号责任单位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1 万江街道办事 处 建议万江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 部门依法依规对涉事厂区内违 法建筑进行处理;建议向东莞 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2023 年8 月8 日,向东莞市人民 政府作出深刻检查;指导万江街 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东莞市巨 力粘合剂科技有限公司违建建筑 进行拆除,目前,违建建筑已全 部拆除,标的物已灭失。 2 万江应急管理 分局 建议万江应急管理分局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安全办 和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的措施 (试行)》的规定,对在本次 事故中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 履行工作职责的专职安全员进 行处理。 东莞市万江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理应对派驻谷涌社区的专职安全 员庾广增、庾嘉伟、谢秉禧等3 人进行辞退处理。3 人已于2023 年12 月30 日离职。 3 万江应急管理 分局 建议向万江街道办事处作出深 刻检查。 万江应急管理分局于2024 年4 月 28 日向万江街道办事处作出事故 整改工作报告。 4 万江消防安全 治理服务中心 (原火灾隐患 整治办公室) 建议向万江街道办事处作出深 刻检查。 万江消防安全治理服务中心于 2024 年9 月5 日向万江街道安全 生产委员会作出深刻检讨并提出 整改措施。 5 万江消防救援 大队 建议向万江街道办事处作出深 刻检查。 万江消防救援大队于2024 年9 月 4 日作出事故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6 万江城市管理 和综合执法分 局 建议向万江街道办事处作出深 刻检查。 万江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于 2025 年7 月1 日对万江应急管理 分局作出事故违建治理整改工作 报告。 7 万江交通运输 分局 建议向万江街道办事处作出深 刻检查。 万江交通运输分局于2024 年8 月 20 日作出事故整改落实情况汇 报。 8 谷涌社区居民 委员会 建议向万江街道办事处作出深 刻检查。 谷涌社区居民委员会党委书记已 于2024 年6 月11 日向万江街道 办事处作出深刻检查。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万江应急管理分局

万江应急管理分局针对事故的整改措施主要包括:一是 妥善处理事故善后,指导万江消防大队对现场遗留化学品进 行喷水降温、清罐清理,牵头住建部门联系第三方机构对起 火建筑开展结构安全性鉴定;二是牵头成立由多部门组成的 事故调查组,按相关原则开展调查,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 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各部门、社区 召开现场警示会,要求举一反三整治问题,同时将警示信息 传达至村民群、企业群,督促群众和企业自查自纠,强化源 头把控;四是全面排查隐患,组织社区、专职安全员、网格 员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尤其针对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建立台账,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 门,根据相关企业名单逐一上门排查;五是保持“打非治违” 高压态势,提升对化工及危化品使用企业的检查和处罚力度, 拓宽举报渠道,组建快速应对小组,接到线索后半个工作日 内到场处置,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查办典型案例,做好行刑 衔接,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宣教。

(二)万江消防救援大队

万江消防救援大队针对“7·23”火灾事故,落实了多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压实消防安全责任,通过实施党工委会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题”工作机制、年度考核与履职述评 机制、挂点指导与“包保”机制及末位约谈机制等“五项机制”, 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各级职责。二是强化消安委平台作用, 落实“双主任”制,印发监管指引,成立专项行动专班,常态 化开展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并按“日更新、周简报、月通 报、半年小结”调度信息。三是建强消防安全治理服务中心, 完善组织架构,充实人员力量,组建6 个督导小组,每周开 展不少于3 次督导检查和2 次错时检查。四是提升消防安全 检查履职能力,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并考核,共举办19 期培训575 人,增强基层“五员”巡查整改能力。五是加强既 有建筑消防安全监管,明确多部门职责,消防部门发现相关 违法违规行为时依法移交对应部门查处。六是深化社会面消 防安全宣传培训,以典型案例推动宣传教育,强化知识普及, 开展以案说防并曝光隐患。

(三)万江消防安全治理服务中心

万江街道消防安全治理服务中心针对事故的整改措施 包括:一是压实监管责任,实施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挂点督导 及社区两委干部“一对一”责任捆绑“包保”机制,将“三 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通 过“日常照单履职、失职照单问责”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 是落实考核奖惩,以每季度消防安全绩效考核为抓手,对考 核不达标且排名靠后的社区进行约谈,并视情况采取检讨发 言、资金罚缴等措施;三是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督促行业 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成立6个督导小组实行“白加 黑”模式,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督导和2次夜查,2024年已开 展多次督导、检查及执法行动。

(四)万江交通运输分局

万江交通运输分局常态化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 强化联合执法,聚焦重点区域和企业检查,打击违法违规行 为;加强线上监管,督促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和电子运单工作, 2024 年以来已开展多次专项执法行动并查处多起案件。下一 步,将继续联合多部门,通过多种手段开展联合执法,从严 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万江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

万江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针对巨力公司事故涉及 的历史存量违建问题,从多方面落实整改。日常巡查中,建 立三级责任链条和相关制度,提升重点区域巡查频次,同时 引入无人机航拍和开发信息系统,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联合执法上,提速流程,截至2025 年已组织6 次拆除行动, 拆除面积1200 平方米。隐患排查与人员管理方面,开展专 题培训,对违法出租行为进行处罚,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下 一步,将结合城市更新分类处置违建,建立长效机制,把违 建管控纳入考核,严肃追责以杜绝类似事故。

(六)谷涌社区居民委员会

谷涌社区居委会的主要整改措施包括:一是做好现场管 控与安全保障,组织警务室人员封锁事故现场避免二次事故, 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受影响楼宇进行结构检测,确保后 续使用安全;二是推进受损主体恢复经营,对绿岛楼15 家 受影响较小的商铺进行维修(含更换门窗玻璃、粉刷墙壁等), 并于7 月31 日全部恢复经营;三是妥善处理重点受损企业 问题,针对小享社区三层厂房中损失较重的3 家企业,安置 员工临时食宿、提供临时厂房、开展维修工作,垫资委托评 估公司进行经济损失评估,助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其中员 工较多的艾米多公司在事故后7 日基本复产;四是积极调解 纠纷,组织受损企业与相关方协商,在调解遇阻后引导企业 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持续关注事件进展以稳定企业情绪。此 外,作为社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相关人员也反思整改, 计划全方位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强化社区各项工作管理 与防控,加强社区消防安全队伍建设和培训,确保安全工作 落实到位。

四、工作建议

(一)深化警示教育穿透力

将历年类似化工事故案例转化为可视化宣教素材,由各 部门包片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网格”精准宣讲,每季度 组织化工企业负责人进行事故现场复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 状,同时依托街道融媒平台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持续震 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警示教育形式,利用AR、VR 技术打造沉浸式事故模拟体验,让企业人员更直观感受事故 危害;借助社区、村(居)委会力量,将安全知识宣传深入 企业周边的居民群体,形成全民关注安全的氛围,并且建立 警示教育效果跟踪机制,定期回访企业,评估员工安全意识 提升情况。

(二)健全执法闭环管理

对无法直接送达的法律文书,由社区协助核查当事人下 落,必要时启动司法协作程序,确保执法无死角;建立“线索 联核、证据互补”机制,对疑难案件由公安、应急、市场监管 等部门联合攻坚,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同时,强化执法人员 培训,提升证据收集、固定能力,构建跨部门证据共享平台, 在执法过程中各部门能够实时补充、完善证据,确保执法闭 环完整、高效。

(三)夯实基层监管基础

从人员能力提升、技术手段应用和群众参与监督三方面 着力。一方面,分层分类开展专职安全员和网格员培训,邀 请行业专家定期进行危化品领域专业授课,强化其危化品辨 识与隐患排查技能,严格实行考核合格上岗制度,系统提升 基层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 技术,在危化品企业及重点区域安装智能监测设备,实现24 小时实时监控,弥补人工巡查不足;同时,拓宽“黑危化” 线 索举报渠道,建议设立专门的举报奖励基金并提高奖励标准, 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多维度提升基层监管效能。

(四)提升跨部门协同水平

搭建统一的危化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企业信息、检查 记录、违法线索等数据实时共享,每月召开联席会研判风险, 对化工企业集中区域开展“穿透式”联合检查,确保隐患早发 现、早处置,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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