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_东莞清溪川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7·10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md
title: 2026_东莞清溪川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7·10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东莞清溪川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7·10”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文档来源: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日期: 2026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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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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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莞清溪川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7·10” 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 年7 月10 日,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 426 号1 号楼的东莞市川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1 楼压片车间 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 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 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5 年5 月批复事故调查组提交的 《东莞清溪川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7·10”一般火灾事故调 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要求,强化事故整改 措施落实和责任追究工作,根据《进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 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粤 安办〔2023〕79 号)和《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清溪镇应急管理分局牵头对涉 事相关单位及人员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 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概况
(一)成立评估组
2026 年4 月,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清溪分局牵头成立 了评估组,评估组依据《评估工作方案》《评估指引》等 相关文件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2
(二)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批复的要求,通 过查阅清溪镇应急管理分局关于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的相关文件资料,整体评估了事故有关单位责任 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建议落实情况
序号 责任单位 及人员 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1 东莞市川渝 塑胶制品有 限公司 东莞市川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其 进行行政处罚。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已对 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 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 罚。 2 吴*刚 (川渝公司 主要负责 人) 吴*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 项,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 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已对 吴*刚作出处罚款人民币 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
(二)其他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序号 责任单位 及人员 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1 清溪应急管 理分局专职 安全员队伍 负责人 建议清溪应急管理分局负责人 对专职安全员队伍负责人进行 约谈,督促其强化落实对专职 安全员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 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专项培 训,提升专职安全员在隐患识 别、风险评估和整改指导等方 面的履职能力。 清溪镇应急管理分局 负责人已对专职安全 员队伍负责人进行了 专项约谈,要求其深 刻反思在事故企业隐 患复查中存在的“业 务能力不足、闭环管 理不严”问题,并已 提交书面检查及改进 计划。 2 清溪镇应急 分局 建议清溪应急管理分局进一步 加大对辖区内工贸企业的执法 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 依法处理,及时督促整改,进 一步加强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培 训工作,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 清溪镇应急分局已制 定工贸企业专项检查 计划,要求专职安全 员队伍按照计划内容 严格执行,督促确保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 全管理人员认真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东莞市川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市川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已建立健全事故监管措 施,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 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 4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 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知 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安全生产有 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重点督促检查从业人员 严格遵守和执行,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二)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清溪分局
清溪镇应急管理分局以强化安全监管为核心,通过系 统性措施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提升安全治理水平。一 是针对PVC 树脂粉生产加工企业分别制定了宣传和巡查检 查计划,重点关注PVC 树脂粉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后上岗、企业有无督促从业人 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是否为从业人员发放安全防护用品等问题。二是针对 此次事故,清溪镇应急管理分局组织各部门、社区召开现 场警示会,将警示信息传达至企业群,督促企业自查自纠, 要求其切实落实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三是邀请专业 机构对本单位的专职安全员进行专项培训,强化提升专职 安全员队伍的隐患识别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整改复查能 力。
(三)各村(社区)、各有关职能部门
各村(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定期对企业工作人员 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观看作业安全生产警示视频, 全面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于不配合检查、不配合 5 整改和不配合参加培训的企业,各村(社区)定期整理上 报至相关部门处理。
四、存在问题
(一)基层监管能力仍需加强:尽管已开展培训,但部
分专职安全员在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如特定设备安全、危 化品使用等)的风险辨识和深度检查能力仍有提升空间, 复查环节的严谨性和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巩固。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持续性待观察:东莞市川渝
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虽已建立相关制度,但是否能长期有效 运行、是否能真正融入日常管理并形成习惯,仍需持续监 督和引导。企业对临时性作业(如外聘维修)的风险管控 措施仍需细化落实。
(三)事故警示教育覆盖面与穿透力有待提升:针对此
类涉及特定工艺、设备维修的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在向同 类型企业、相关作业人员精准传递方面,形式和效果可进 一步优化。
五、工作建议
(一)精准提升基层监管专业化水平:建议清溪应急管
理分局建立常态化、分类别的专职安全员专业技能培训机 制,特别是针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工艺、重点设备的 安全检查要点进行专项培训。引入专家辅助检查机制,在 复杂场景下提升隐患排查质量。严格复查闭环管理,确保 隐患真整改、真消除。 6
(二)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加强对川渝公
司等事故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回头看”检查,重点核查 其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地执行、风险管控是否动态更新、 隐患排查是否全员参与。督促企业完善对外包、临时作业 的安全管理协议和现场安全交底、监护制度。
(三)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建议清溪镇进一步强
化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间的信息 互通和联合检查机制,特别是对涉及多环节风险的企业 (如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形成监管合力, 避免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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