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库 事故案例主库

ima 知识库全量抓取数据 | 原文为 MARKDOWN 转换文本
‹ 上一篇:2026_东莞大朗_高英村毛织小作坊12·8火灾整改评估.p
下一篇:2026_龙海东园瑞昱凯金属制品6·4火灾事故评估报告.md ›

2026_东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md

分类:06_整改评估与防范措施 / 2026 年份:2026 大小:41.6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2:40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2:32
类型/整改评估报告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场所/医疗机构等级/重大事故等级/亡人火灾地域/广东年份/2026

title: 2026_东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updated: 2026-08-04

东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文档来源: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更新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注:预览效果可能会出现部分文字乱码(如口口口)、内容显示不全等问题,下载是正常的。

文件格式:PDF

东莞中堂东泊社区箱包厂“2·21”一般火…

文本预览

仅提取页面文字内容,供快速阅读使用。

1 东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 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 年4 月4 日4 时12 分许,东莞市万江街道滘联路 19 号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事故 过火面积约20 平方米,造成4 人死亡,9 人受伤,烧损部分 建筑结构、一批医疗设备及物品,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

251.1316 万元。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 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4 年9 月批复事故调查组提交的《东 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广东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 行动总体方案》有关要求,确保对发生的较 大生产安全事故100%回头看,强化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和责 任追究工作,切实做到闭环管理,根据省安委办印发的《进 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 评估工作方案》(粤安办〔2023〕79 号,以下简称《评估工 作方案》)和《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 况评估指引》(以下简称《评估指引》),东莞市安委办对 涉事相关单位及人员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 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概况

2

(一)成立评估组

2025 年8 月,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成立评 估组,评估组依据《评估工作方案》《评估指引》等相关文 件,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评估组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确定了《东莞万江康怡 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故所需资料清单》,向 各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报送东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 “4·4”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的 函》。

(二)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通过查阅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东 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卫生健康局、东莞市消防救援 局、东莞市民政局、中国共产党东莞市万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万江街道办事处、万江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万江街道卫 生健康局、万江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万江街道消防大队、 万江街道办事处谷涌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相关单位的事故责 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相关文件,结合东莞市纪委监 委提供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体评估了事故各有关责任单 位和部门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各有关部门落实该事故整改工作情况 等相关文件、资料,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 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具体如下表: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 序号 责任单位 及人员 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1 陈志威 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 关处理。 东莞市公安局于2024 年10 月22 日立案侦 查,并对犯罪嫌疑人陈 志威采取刑事拘留,于 2024 年12 月18 日移 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 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东 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 察院于2025 年4 月7 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 法院提起公诉,东莞市 第一人民法院于2025 年6 月27 日判决被告 人陈志威犯重大责任 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 一年。

(二)行政处罚追究落实情况

序号 责任单位 及人员 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1 东莞康怡护 理院有限公 司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 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 由东莞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 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 佰壹拾万元整 (¥1,100,000)的行政 处罚。 2 东莞康怡护 理院有限公 司 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 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和《建筑工程施工 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 十条第(一)项等规定,建议由东莞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其作出共计罚 款贰佰陆拾陆万贰仟 陆佰柒拾元整 (¥2,662,670)的行政 处罚。 3 东莞康怡护 理院有限公 司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 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由 东莞市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对 其作出没收5 台医疗器 械(电动吸引器1 台、 便携式吸痰器1 台、数 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1 台、病人监护仪2 台)、 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100,000)的行政处 罚。 4 4 东莞市海威 装饰设计工 程有限公司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 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对事故负 有责任,建议由东莞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进 行处理。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 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 佰壹拾万元整 (¥1,100,000)的行政 处罚。 5 东莞市海威 装饰设计工 程有限公司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 一款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 条第一款规定,以及因违反《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第 一款等规定可能需要依法实施责令停业整 顿、降低资质登记和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 罚措施的违法行为,建议由东莞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1.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其作出共计罚 款人民币伍拾叁万元 整(¥530,000)的行政 处罚。

2.因东莞市海威装饰设

计工程有限公司非设 计单位,不具备设计资 质证书,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东莞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就无法 在设计方面对其责令 停业整顿、降低或者吊 销资质进行了情况说 明。

3.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其作出责令停 业,停业整顿60 日, 全国范围内不得以建 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承包二级资质承接新 的工程项目的行政处 罚,并对因东莞市应急 管理局已对其作出处 罚而不重复处以罚款 进行了情况说明。 6 东莞市益恒 消防工程有 限公司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 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等规定,建 议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进行 处理。

1.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其作出罚款人 民币壹拾贰万柒仟捌 佰捌拾贰元陆角肆分 (¥127,882.64)的行政 处罚。

2.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决定不对东莞市 益恒消防工程有限公 司消防施工图设计文 件未经审查批准擅自 施工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其加强教育监管。 5 7 中塍勘察设 计有限公司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 二款的规定,建议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其作出罚款人 民币壹拾贰万壹仟叁 佰陆拾捌元整 (¥121,368)的行政处 罚。 8 广东壹叁玖 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 二款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定,建议由东 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依 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其作出罚款人 民币贰万壹仟壹佰柒 拾贰元陆角肆分 (¥21,172.64)的行政 处罚。 9 广东龙飞工 程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 第一款、《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二 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十四条等规定,建议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1.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其作出罚款人 民币叁万元整 (¥30,000)的行政处 罚。

2.经东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调查,广东龙飞 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未提交工程质量监 理报告的行为不具备 对应罚则,已对责任单 位进行约谈处理。 10 广东众灏消 防技术有限 公司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建议由东莞市消防救援部门依法进 行处理。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 万江大队对其作出没 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 仟元整(¥2,000),并 处罚款人民币玖万元 整(¥90,000)的行政处 罚。 11 李伟娟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的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东莞市应 急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 李伟娟作出罚款人民 币叁万陆仟叁佰陆拾 陆元整(¥36,366)的行 政处罚。 12 李海群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的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东莞市应 急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 李海群作出罚款人民 币叁万贰仟柒佰叁拾 叁元整(¥32,733)的行 政处罚。 6 13 付小勇 违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第五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 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二十一条等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 建议由东莞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 付小勇作出罚款人民 币壹拾贰万叁仟壹佰 元整(¥123,100)的行 政处罚。 14 何锋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何锋作出罚款 人民币壹万贰仟柒佰 捌拾捌元贰角陆分 (¥12,788.26)的行政 处罚。 15 宋彩菊 违反《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 十七条第(三)项和第(五)项等规定,建 议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进行 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拟对宋彩菊作出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8,000)的行政处罚, 目前暂未处罚。 16 韩维淮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 二款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定,建议由东 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韩维淮作出罚 款人民币壹万肆仟贰 佰伍拾肆元陆分 (¥14,254.06)的行政 处罚。 17 张亚娟 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条 的规定,建议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依法进行处理。 因难以认定违法所得, 且张亚娟属于职称人 员,无法吊销资格证 书,东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拟撤销立案。 18 黄理娟 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条 的规定,建议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依法进行处理。 因难以认定违法所得, 且黄理娟属于职称人 员,无法吊销资格证 书,东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拟撤销立案。 19 涂芬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

(七)项的规定,建议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拟对涂芬作出罚 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8,000)的行政处罚, 目前暂未处罚。 20 莫胜许 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 条的规定,建议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门依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莫胜许作出罚 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的行政处罚。 7 21 邓铁山 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 条的规定,建议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门依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邓铁山作出罚 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的行政处罚。 22 汤明伟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建议由东莞市消防救援部门依法进 行处理。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 万江大队对汤明伟作 出罚款人民币肆万贰 仟元整(¥42,000)的行 政处罚。 23 黄勇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建议由东莞市消防救援部门依法进 行处理。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 万江大队对黄勇作出 罚款人民币肆万贰仟 元整(¥42,000)的行政 处罚。 24 胡勇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 款和第十一条第二款等规定,建议由东莞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胡勇作出罚款 人民币贰拾伍万壹仟 伍佰肆拾柒元整 (¥251,547)的行政处 罚。 25 邱立保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

(七)项的规定,建议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邱立保作出罚 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的行政处 罚。 26 梁莹莹 违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建议由东莞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对梁莹莹作出罚 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的行政处罚。

(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序 号 责任人员职务(时任职务) 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1 黄冠煊 时任东莞市万江 街道原党工委副 书记、办事处主任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经东莞市纪委 常委会会议审 议,决定给予黄 冠煊同志谈话 提醒处理。其因 涉嫌其他严重 违纪违法问题, 目前正接受纪 律审查和监察 调查。 8 序 号 责任人员职务(时任职务) 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2 陈勇 东莞市万江街道 党工委副书记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经东莞市纪委 常委会会议审 议,决定给予陈 勇同志批评教 育处理。 3 胡湘屏 东莞市万江街道 人大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总工会主 席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经东莞市纪委 常委会会议审 议,决定给予胡 湘屏同志诫勉 处理。 4 丁志洪 东莞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二级调 研员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经东莞市纪委 常委会会议审 议,决定给予丁 志洪同志批评 教育处理。 5 何志星 东莞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建设工 程消防管理科科 长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经东莞市纪委 常委会会议审 议,决定给予何 志星同志诫勉 处理。 6 李志荣 东莞市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站三级 主任科员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经东莞市纪委 常委会会议审 议,决定给予李 志荣同志党内 严重警告处分。 7 陈魁 东莞市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站一级 科员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经东莞市纪委 常委会会议审 议,决定给予陈 魁同志党内警 告处分。 8 孟彦旭 东莞市民政局党 组成员、副局长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经东莞市纪委 常委会会议审 议,决定给予孟 彦旭同志批评 教育处理。 9 莫晓宇 东莞市民政局养 老服务和儿童福 利科科长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经东莞市纪委 常委会会议审 议,决定给予莫 晓宇同志责令 检查处理。 9 序 号 责任人员职务(时任职务) 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10 王旭深 时任东莞市卫生 健康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经东莞市纪委 常委会会议审 议,决定给予王 旭深同志谈话 提醒处理。 11 赖苑波 东莞市卫生健康 局综合监督科科 长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经东莞市纪委 常委会会议审 议,决定给予赖 苑波同志批评 教育处理。 12 陈柱坚 东莞市万江街道 公共服务办主任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经东莞市纪委 常委会会议审 议,决定给予陈 柱坚同志党内 警告处分。 13 孙旭林 东莞市万江街道 卫生健康局局长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经东莞市纪委 常委会会议审 议,决定给予孙 旭林同志党内 警告处分。 14 朱家乐 东莞市万江街道 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局长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经东莞市纪委 常委会会议审 议,决定给予朱 家乐同志责令 检查处理。 15 宋瑞林 东莞市消防救援 支队万江大队大 队长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根据干部管理 权限,由中共东 莞市消防救援 支队纪律检查 委员会给予宋 瑞林同志通报 批评处理。 16 庾敬钦 东莞市万江街道 谷涌社区党委书 记 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力、监管 不到位等问题。 经东莞市纪委 常委会会议审 议,决定给予庾 敬钦同志批评 教育处理。

(四)其他处理建议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0 序号责任单位追究内容落实情况 1 中国共产党东莞 市万江街道工作 委员会 建议责令中国共产党东莞市万江街道 工作委员会向东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 刻检查。 已于2024 年6 月13 日提交检查报告。 2 万江街道办事处 建议责令万江街道办事处向东莞市委 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已于2024 年6 月13 日提交检查报告。 3 万江街道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建议责令万江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向万江街道办事处作出深刻检查。 已于2024 年12 月9 日向万江街道办事处 提交检查报告。 4 万江街道卫生健 康局 建议责令万江街道卫生健康局向万江 街道办事处作出深刻检查。 已于2024 年4 月12 日向万江街道办事处 提交检查报告。 5 万江街道公共服 务办公室 建议责令万江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向 万江街道办事处作出深刻检查。 已于2024 年6 月15 日向万江街道办事处 提交检查报告。 6 东莞市消防救援 支队万江大队 建议责令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万江大 队向万江街道办事处作深刻检查。 已于2024 年12 月22 日向万江街道办事处 提交检查报告。 7 万江街道办事处 谷涌社区居民委 员会 建议责令万江街道办事处谷涌社区居 民委员会向万江街道办事处作深刻检 查。 已于2025 年6 月6 日向万江街道办事处 提交检查报告。 8 东莞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建议责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向东 莞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已于2025 年1 月21 日向东莞市人民政府 提交检查报告。 9 东莞市卫生健康 局 建议责令市卫生健康局向东莞市人民 政府作深刻检查。 已于2024 年11 月21 日向东莞市人民政府 提交检查报告。 10 东莞市民政局 建议责令市民政局向东莞市人民政府 作深刻检查。 已于2024 年11 月12 日向东莞市人民政府 提交检查报告。 11 东莞市消防救援 局 建议责令市消防救援局向东莞市人民 政府作深刻检查。 已于2025 年8 月19 日向东莞市人民政府 提交检查报告。 12 危先辉 建议由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对相 关责任人进行内部处理。 根据处理建议,东莞 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 研究决定免去危先辉 保安班长职务,并调 离福利中心保安岗 位,扣罚6 个月绩效 奖金。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1

(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是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构建市、镇街(园 区)、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组 织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专项检查、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重大节假日及日常质量安全大检查等行动,2024 年共检查在建工程1398 项次,出动检查人员约2928 人次, 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1072 项。聘请专家628 人 次对314 个项目开展危大工程隐患排查,全市在建工地排查 并整改重大事故隐患362 条。对履职不到位的镇街住建部门 进行通报、约谈和挂牌督办,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二是 印发《关于明确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问题的 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完善消防审验制度。开展八大场所消 防审验复核复验工作;强化业务培训,举办多场消防审验专 题培训会议,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推动消防审验行政许 可和行政执法下放镇街实施,构建市镇两级执法体系;联合 消防救援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强化部门 协作和信息共享,严厉打击消防资料造假行为。三是印发《东 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 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实施风险等级差异化监管。 加强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监管,制定指导手册和判定标准,形 成“网格巡查、属地监管、联动执法”闭环模式,强化事中 事后监管,查处发承包违法行为。深化部门联合监管和实名 制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组建“1+5+6+N”应急体系, 督促项目每半年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12 教育,举办多期培训及应急演练观摩活动,增强全社会消防 安全意识。

(二)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一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涉事单位违法行为进行提级 查处并予以行政处罚;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集中整治专项 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医疗服 务市场秩序。同时,针对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月子中心、 托育机构等重点场所,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与隐患排 查整治,切实提升行业火灾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 是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法治培训系列课程, 全面提升全市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人员业务能力。健 全信息通报机制,强化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环节的部门信息共 享与业务协同。建立“市、镇、机构”三级领导干部分片负 责机制,定期开展督导研判,压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构建 多维度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三是严格医疗机构执 业许可审批,明确并落实消防验收前置要求,加强部门协作 做好审批衔接与事中事后监管。积极会同消防救援等部门, 推动医疗机构“一键报警”系统建设,探索消防安全星级管 理机制,联合开展教学培训式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同时, 优化突发事件医疗应急专家库与指挥体系,强化值班值守和 信息报送,持续完善应急救治工作机制,提升行业整体安全 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东莞市民政局

一是成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 13 把手”亲自部署,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形成主要领导负 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按职责落实的监 管格局。组织开展多轮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回头看” 行动,累计下沉33 个园区、镇(街道)及8 个下属单位, 排查机构(场所)56 家,今年以来共发现隐患321 处,其中 274 处已整改,47 处正在整改,持续推动隐患动态清零。二 是及时转发并督促落实《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修订完善本市养老机构隐患清单,强化对标检查。组织开展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架空层摸排、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审验情 况摸查等专项工作,针对发现的消防验收、人员持证等问题, 分类推动整改,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工作的通知》,从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多方面 明确管理要求,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三是结 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知识 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全年累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171 次、 应急演练132 次,参与人员超1.8 万人次。通过召开安全生 产警示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安全管理培训等方式, 持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推动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有关政策法规入脑入心,营造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四)东莞市消防救援局

一是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对在涉事项目中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 处罚,切实发挥执法震慑作用,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14 二是积极配合并参与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 联合行动,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推 动建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粤政易平 台建立审批文书核查群,共同打击伪造消防验收文书等违法 行为,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三是指导并推动各镇街(园 区)消防救援大队优化大、中、小网格消防工作事项,确保 所有场所纳入巡查范围,建立管理台账,避免失控漏管。分 批组织对安全员、网格员、巡查员及各部门安全责任人进行 消防业务培训轮训,着力提升基层人员检查发现问题和指导 整改隐患的能力,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五)中国共产党东莞市万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一是街道党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 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安 全生产纳入党工委会议和办事处工作会议固定议题,定期研 判重大安全风险。建立主要领导与部门负责人“一对一”谈 话提醒机制,将重点场所安全整治纳入年度考核和履职述职 内容,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街道党政领导责任、部 门监管责任和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二是由街道党政主要领 导带头,建立领导班子常态化督导机制,每月开展高频次消 防安全专项检查。同步推进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强制要求消 防控制室实行24 小时双人持证值班,全面推动养老机构等 特殊场所建设一键报警系统和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切实提升 物防技防水平。三是修改完善街道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火灾 15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创新建立“四个一”值班工作制,配强 24 小时值班值守力量。优化完善“双报送”信息统筹机制, 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快速准确传递。聚焦能力建设,组织开展 灭火救援疏散演练32 场,培训从业人员900 余人次,实现 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全覆盖。结合重要宣传节 点持续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全面提升各行业从业人员和社区 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筑牢群防群治安全防线。

(六)万江街道办事处

一是严格执行街道党工委会议、办事处工作会议定期研 究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每月4 次以上现场 督导、分管领导每月8 次以上专项检查的常态化监管制度。 通过专题研究明确“三小”场所、出租屋、电动自行车销售 点等争议领域的监管主体,消除监管盲区。创新实施社区安 全生产绩效考核机制,实行月度排名、季度奖罚,对前6 名 给予资金奖励,对后5 名进行约谈问责,全年安排专项奖励 资金84 万元,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针对八大场所、 学校、大型综合体等134 家重点单位,创新实施“一对一” 驻点工作小组模式,由分管领导带队开展全覆盖排查。截至 目前累计检查场所289 家次,发现隐患378 处,完成整改269 处。同步推进消防设施升级,检查25 家场所发现隐患833 处,督促整改484 处,所有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动态销号。 三是分层分类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班子成员、行业部门 及社区工作人员90 余人参加消防培训考核,逐步实现关键 岗位人员全覆盖。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每周2 次通过政务 16 平台发布安全提示,结合“安全生产月”“119 消防宣传月” 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题宣传。通过“开学第一课”等形式扩大 宣传覆盖面,切实提升各行各业从业人员和社区居民的安全 常识知晓率与自防自救能力。

(七)万江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完善建设项目消防设施审批流 程,制定详细的审查清单,对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建立 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施工现场检查制度,增加检查频次, 重点核查消防设施安装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对发现问题及 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直至彻底解决。同时,严格依法查 处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纠正违规办理监督 手续问题,坚决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二是针对事故暴露出的 信息壁垒问题,着力完善与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 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交流安 全监管信息与问题,共同制定针对护理院等人员密集特殊场 所的综合安全监管方案,形成监管合力,消除风险盲点。三 是组织开展面向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消防法规宣传培训, 提升各方依法建设意识。同时,对内全面梳理并严格执行监 管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加大对工作人 员的专业培训力度,重点弥补在消防审验、资质审查等领域 的业务短板,并引入信息化监管手段提升效能。建立健全内 部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切 实增强全员责任意识与履职能力。

(八)万江街道卫生健康局

17 一是强化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辖区内有住院部的 医疗卫生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及托育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共 计梳理20 家机构并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台账,明确专职 监管人员。联合消防、应急、住建、社区等多部门,累计派 出178 人次开展消防安全全覆盖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设 施、安全通道及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共检查八大场所35 家 次,发现并督促整改消防隐患142 处。针对设有住院部的医 疗机构,强制要求消防控制室实行双人持证值班制度,且值 班人员年龄须在40 岁以下,并经复查3 家医院均已落实。 二是及时修订《万江街道卫生健康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强化值班值守分级责任制。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并印发设住 院部医疗卫生机构及母婴保健机构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 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一使用《万江街道八大场所消防安 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记录表》,实行“一张表格”标准 化检查,推动监管规范统一。指定安全生产专员,建立“周 例会、月总结”机制,形成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销号的 闭环管理模式,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三是联合消防救援 部门组织开展八大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题培训会, 覆盖医疗机构、托育机构、月子中心及相关社区负责人。督 促全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推动3 家医院、120 家基层医 疗机构、16 家托育机构及1 家月子中心完成自主演练。重点 强化母婴保健机构等特殊场所的消防宣传与教育培训,要求 将消防安全纳入从业人员岗前必修内容,并实行消防控制室 24 小时双人持证值班。同时,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 18 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统筹,全面提升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效 能。

(九)万江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一是积极协调市民政局及街道各职能部门,督促东莞康 怡护理院有限公司针对建筑安全、消防设施、医疗卫生、人 员持证等方面进行系统性整改,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评估鉴定。在六个职能部门联合确认整改合格后,指导其于 2025 年1 月22 日完成备案并恢复运营。同时,重点督促机 构完善火源管控、入院安检及探视登记制度,强化消防控制 室值班,确保每班不少于2 名持证人员在岗,从源头和管理 上堵塞安全漏洞。二是成立特殊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小组, 制定并落实《养老机构巡查台账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隐 患跟踪台账》,实行问题整改闭环管理。设立消防知识培训 班,通过视频教学、现场实操和定期考试等方式提升工作人 员业务水平;建立每周检查主题清单,结合突击检查、夜查 暗访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风险。定期联合消防、住建、卫健、 应急等多部门开展专业检查,发挥各自技术优势,形成监管 合力,确保隐患排查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三是严格执行养老 机构服务安全规范,督促辖区内养老机构每季度开展消防安 全演练,提升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的自救互救能力。推动东 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成功申报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指导 其制定合理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并落实夜查制度,加 强夜间值守和薄弱环节监管。同时,压实机构主体责任,要 求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建立台账,确保各项防范 19 措施执行到位,切实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十)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万江大队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全面提升风险防范的主动性与前瞻 性,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和重要指示精神,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 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针对事故暴 露出的主动防范意识薄弱、对新业态风险研判不足等问题, 着力提升对养老护理等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的“前瞻性” 预判和“靠前服务”意识,坚决扭转被动应对局面。二是健 全责任体系,压实基层消防安全治理链条,积极推动街道将 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党政 联席会议“第一议题”、部门履职述评、行业监督管理指引 等机制,压实行业监管职责。同时,依托社区领导干部“包 保”制、季度考核奖惩及末位约谈等举措,强化属地管理责 任,形成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消防责任体系,确保隐患排 查整治在基层得到有效执行。三是强化宣教培训,以市政府 “民生实事”消防培训项目和街道深化消防宣传教育意见为 抓手,将本次火灾事故作为典型案例,推动各社区、各部门 开展针对性强的警示宣传和教育培训。在日常监管中加强消 防安全知识普及,广泛开展“以案说防”,并动态曝光检查 中发现的典型隐患与违法行为,促进隐患整改,全面提升从 业人员和市民群众的火灾防范及自救互救能力。

(十一)万江街道办事处谷涌社区居民委员会

一是深刻反思事故中暴露出的属地管理意识淡薄问题, 20 从严从实担当起辖区安全责任。通过壮大社区消防安全队伍, 健全日常巡查和应急机制,对巡查队伍、社区干部及工作人 员开展系统的消防知识、检查能力和应急处置培训,全面提 升发现问题与及时处置的能力,确保对辖区进行全方位、常 态化的安全监管。二是针对前期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广泛开 展消防知识讲座、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调 动企业主动性,全面促进企业消防安全生产能力提升。通过 系统性宣传,着力提高辖区居民和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及火 灾自救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三是积极强化与上级 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与协同配合,针对护理院、医院、敬老 院等重点场所,社区安全办主动联合消防、住建等专业部门 开展联合检查,借助专业力量提升隐患排查的精准性和有效 性。通过常态化沟通反馈,构建检查全面、响应及时、处置 高效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五、存在问题

(一)养老机构特殊人群安全防护体系存在短板。现有

消防设施和设备未能充分考虑老年人行动不便、反应迟缓等 特点,部分养老机构在应急演练中存在形式化倾向,未能真 实模拟夜间值守、人手不足等实际情况,演练效果与实战要 求存在差距。养老机构护理人员流动性大,安全培训效果难 以持续巩固,部分从业人员对消防设施操作和应急疏散程序 掌握不熟练。

(二)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监管责任边界需进一步厘清。

涉事机构集养老、医疗、康复功能于一体,存在监管职责交 21 叉问题。行业主管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仍不完善,信息共享 不及时,导致对一些跨领域、跨行业的风险隐患未能及时发 现和处置。对“医养结合”“康养一体”等新业态的风险特 征研究不够深入,缺乏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监管规 范。

(三)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仍需加强。镇街安全监管

专业力量相对薄弱,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养老机构等重点场 所的风险辨识能力不足,检查工作停留在表面,未能深入发 现系统性、结构性问题。网格化管理在安全监管方面的作用 尚未充分发挥,社区级安全巡查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有待提升。

六、工作建议

(一)筑牢安全发展思想根基,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 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将安全发展要求融入 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环节,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 良性互动。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结合养老机构特点 制定专项安全管理规范,提升安全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风险源头管控,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效能。

建立养老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根据机构规模、收住 对象特点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监管,重点加强对收住失能、半 失能老年人的机构巡查频次和深度。完善从业人员安全资质 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要求,将 应急疏散实操能力纳入考核指标。推动设施设备安全改造, 22 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推广使用阻燃建材和智能 用电保护装置,从物理环境层面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三)创新监管机制方法,构建协同共治格局。建立跨

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民政、住建、消防、卫健等部门监 管数据互联互通,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 监管效能,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完善社会监督 激励机制,设立安全隐患举报平台,推动形成行业自律、社 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局面。

46296沈阳市沈阳商业城特…

46169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

29096北京凯迪克大酒店火…

28320洛阳市东都商厦特大…

22970兴化化工公司甲醇储…

19614河南省焦作市天堂录…

相关内容

东莞高埗“6·3”一般道路…

东莞高埗“6·9”一般道路…

东莞石碣卓越弥敦道小区空…

东莞厚街上品皮革有限公司…

东莞道滘颖晖模具有限公司…

源文件:06_整改评估与防范措施/2026/2026_东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md
‹ 上一篇:2026_东莞大朗_高英村毛织小作坊12·8火灾整改评估.p
下一篇:2026_龙海东园瑞昱凯金属制品6·4火灾事故评估报告.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