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_东莞大朗_高英村毛织小作坊12·8火灾整改评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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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大朗高英村毛织加工小作坊“12·8”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 12月 8日 3时 37分许,东莞市大朗镇高英村园头路 166号民房一楼毛织加工小作坊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 20平方米,造成 2人死亡,3人受伤,烧损一批电脑针织横机、毛织物、电器设备、生活用品和房屋装修,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 75万元。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 2025 年 4 月批复《东莞大朗高英村毛织加工小作坊“12·8”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要求,强化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切实做到闭环管理,根据省安委办印发的《进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粤安办〔2023〕79号,以下简称《评估工作方案》)和《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以下简称《评估指引》),东莞市安委办对涉事相关单位及人员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概况
(一)成立评估组
2026年4月,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成立评估组,评估组依据《评估工作方案》《评估指引》等相关文件,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相关评估工作。
(二)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通过查阅相关单位关于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相关文件,整体评估了事故各有关责任单位和部门责任追究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 序号 | 责任单位及人员 | 追究内容 | 落实情况 |
|---|---|---|---|
| 1 | 刘** | 作为刘小毛作坊的经营者,实际控制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其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东莞市公安局于2025年7月2日立案侦查,因犯罪嫌疑人刘**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东莞市公安局于2025年7月4日决定对其执行取保候审,目前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
(二)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 序号 | 责任单位及人员 | 追究内容 | 落实情况 |
|---|---|---|---|
| 1 | 李** | 未落实出租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违反《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建议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处理。 |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大朗大队对李**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的行政处罚。 |
(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 序号 | 责任人员 | 职务(时任职务) | 追究内容 | 落实情况 |
|---|---|---|---|---|
| 1 | 李*权 | 大朗镇高英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 | 存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 消防巡查工作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负有领导责任。 | 2025年6月17日, 大朗镇纪检监察办对李*权同志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
| 2 | 李*昌 | 大朗镇高英村委会安全办主任 | 存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 消防巡查工作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负有直接责任。 | 2025年6月17日, 大朗镇纪检监察办对李*昌同志作出责令检查处理。 |
| 3 | 张*畴 | 大朗镇网格管理中心高英村智慧网格管理工作站小组长兼调度员 | 存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 消防巡查工作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负有直接责任。 | 2025年6月17日, 大朗镇纪检监察办对张*畴同志作出责令检查处理。 |
| 4 | 叶*锋 | 大朗镇消防安全治理服务中心办事员、巷头片区检查组负责人 | 未有效指导高英村专职消防巡查员落实巡查工作, 存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 2025年6月17日, 大朗镇纪检监察办对叶*锋同志作出责令检查处理。 |
(四)其他处理建议
| 序号 | 责任单位 | 追究内容 | 落实情况 |
|---|---|---|---|
| 1 | 大朗镇党委副书记 | 建议大朗镇主要领导约谈分管消防、火灾隐患整治的党委副书记,督促深刻吸取教训,压实并统筹利用好各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能,强化“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力度。 | 大朗镇镇长邓*松已于2025年6月12日对分管消防、火灾隐患整治的党委副书记张*柱作出约谈。 |
| 2 | 大朗镇高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 | 建议大朗镇分管消防、火灾隐患整治的党委副书记约谈高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督促深刻吸取教训,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 大朗镇党委副书记张*柱已于2025年5月23日对高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李*林作出约谈。 |
| 3 | 大朗镇消防治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 建议大朗镇分管消防、火灾隐患整治的党委副书记约谈消防治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督促深刻吸取教训,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 大朗镇党委副书记张*柱已于2025年5月23日对大朗镇消防治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叶*怀作出约谈。 |
| 序号 | 责任单位 | 追究内容 | 落实情况 |
|---|---|---|---|
| 4 | 大朗镇网格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 | 建议大朗镇分管消防、火灾隐患整治的党委副书记约谈网格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督促深刻吸取教训,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 大朗镇党委副书记张*柱已于2025年5月23日对大朗镇网格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叶*廷作出约谈。 |
| 5 | 大朗镇消防救援机构主要负责人 | 建议大朗镇分管消防、火灾隐患整治的党委副书记约谈消防救援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深刻吸取教训,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 大朗镇党委副书记张*柱已于2025年5月23日对大朗镇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焦*作出约谈。 |
| 6 | 大朗镇高英村委会 | 建议大朗镇高英村委会向大朗镇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 已于2025年5月23日向大朗镇人民政府提交检查报告。 |
| 7 | 大朗镇网格管理中心 | 建议大朗镇网格管理中心向大朗镇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 已于2025年5月22日向大朗镇人民政府提交检查报告。 |
| 8 | 大朗镇消防治理服务中心 | 建议大朗镇消防治理服务中心向大朗镇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 已于2025年5月21日向大朗镇人民政府提交检查报告。 |
| 9 | 大朗镇消防救援机构 | 建议大朗镇消防救援机构向大朗镇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 已于2025年5月23日向大朗镇人民政府提交检查报告。 |
| 10 | 刘** |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东莞市大朗镇高英村园头路166号一楼经营毛织加工小作坊,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六条规定,建议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 经查明,刘**未经登记擅自经营毛织加工小作坊,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但鉴于事故造成其家属伤亡、对其造成较大精神打击及严重经济损失、家庭生活困难,且当事人已停止经营,依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朗分局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大朗镇高英村委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与隐患排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联合屋主及管理人员对“三小”场所、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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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等重点区域排查建档,累计检查场所 1043 家,发现隐患 1504处、整改 918处,整改率 61%。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与责任倒逼,统筹网格员、消防巡查员等力量,重点整治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户、通道堵塞及防盗网未设逃生口等问题,对违规住人回潮小作坊联合房东签订责任书 484份,停电处理 120 家。其中,违规住人已整改 294 处(整改率 61%),电动自行车违规整改 45处,通道堵塞整改 37处,防盗网逃生口整改 69 处。三是提升兼职消防队应急能力,常态化开展拉练培训,确保队员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与初期火灾扑救技能。四是深化宣传教育,通过公众号、巡逻车广播、微信群转发安全知识,在工业园组织消防演练 9场,切实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二)大朗镇消防治理服务中心
一是严肃责任追究并作出深刻检查,对两名工作职责不落实的专职消防巡查员于 2025 年 4 月解除劳动关系,中心负责人参加约谈会并向大朗镇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强化管控整治与分级巡查,依据《大朗镇建筑物违规住人整治和打通生命通道硬措施》,联合网格中心、供电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49次,查封场所 152家,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将场所分为普通、曾违规住人、违规住人三类,对曾违规场所每两周回头看,对违规住人场所每周一巡。三是压实人员职责并提升业务能力,各片区负责人每周到分管村(社区)开展业务指导,将巡查员思想作风、工作实绩等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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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全体专职消防巡查员开展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日常检查“面对面”宣讲消防安全知识,通过案例警示、张贴海报等形式提升自防自救水平,2025 年以来共宣传教育 24833 人次,派发张贴宣传海报 18220份。
(三)大朗镇网格管理中心
一是聚焦隐患整治与铁腕执法,成立“三违”隐患整治专班,联合消防、供电等部门对二次违规住人场所采取强制停电、封表关停等硬措施,累计封停建筑 83 栋,并开展两轮违规住人专项抽查(第一轮 1502间、第二轮 1518间),同时持续开展常态化夜查,共联合夜查 158 次,出动 4773人次,排查出租屋 5253栋、“三小”场所 9603家,发现隐患 4191 宗,全年流转移送消防隐患 2.6 万宗,处置率达
- 5%。二是强化考核督查与工单质量,将 2025年作为“工单质量提升之年”,建立“每日系统抽查+每月实地抽查+每季机动巡查”三重督查机制,每月全覆盖抽取工单 1500条、线下抽查主体 300家,并通过每周微课堂和月度培训会通报分析异常问题。三是加强业务指导与队伍管理,创新开展每周微课堂、异常问题专项学习等培训课程,并从严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对涉事两名网格员开展约谈谈话,取消其 2024年度评优资格。四是深化部门协作与联动机制,召开“三违”隐患治理协调会,完善智网系统与消防部门信息共享,联合出台各村(社区)“三违”案事件月度分析报告 2期,倒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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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村级整治责任。
(四)大朗消防救援大队
一是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与单位,对出租屋业主进行行政处罚,大队长参加约谈会并向大朗镇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强化管控狠抓整治,联合网格中心印发《大朗镇建筑物违规住人整治和打通生命通道硬措施(试行)》,组织专职消防巡查员联合各村(社区)消防巡查服务队逐一排查辖区所有建筑主体,2025年上半年已完成全覆盖检查,在 4至 6 月第一次专项抽查中发现二次违规住人场所 1529 家、长期不开门 7 家,已整改 1171 家、技防整改 144 家、停电 204家。三是持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依托日常巡查之际开展面对面的消防知识普及,运用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及宣传海报发放等手段,切实增强群众初期火灾扑救与逃生自救能力。
四、存在问题
评估组在此次评估工作中未发现评估对象在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管方面存在其他问题。
五、工作建议
(一)持续关注违规住人隐患的长效管理。从整改情况来看,各相关部门已开展多轮排查整治,采取分级管控、联合执法等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考虑到部分场所可能存在整改后管理松懈的情况,建议进一步健全日常巡查与定期回访相结合的跟踪机制,强化对房东和经营者的宣传引导,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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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其主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巩固违规住人治理成果,防止问题积累反弹。
(二)着力完善基层巡查人员的能力建设。当前,网格管理中心已通过业务培训、工单抽查、考核督查等方式提升巡查质量,取得积极进展。建议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巡查人员的案例教学和实操演练,注重发现隐患、规范上报、跟踪整改等环节的衔接,推动基层巡查工作更加扎实细致。
(三)进一步推动出租屋业主履行消防职责。从整改落实情况来看,已对涉事业主依法作出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检查。建议以此为契机,逐步扩大对辖区内出租屋业主的消防安全告知和培训覆盖面,鼓励业主与承租人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安全责任,增强业主主动配合整改、自觉防范风险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不断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精准覆盖。现有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覆盖面较广,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建议继续结合日常巡查,加强对出租屋、“三小”场所中临时居住人员、老人儿童等群体的针对性提示,通过入户讲解、简易演练等方式,帮助他们掌握基本的火灾避险和逃生常识。同时,可推广安装简易消防技防设施,提升初期预警和自救能力,进一步夯实群防群治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