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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霞浦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宁波市北仑区·政务公开信息(事故调查)(北仑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发布:2025-08-14 等级:一般 类型:车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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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仑应急〔
20
25
〕
11
号
宁波市北仑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要求批复
北仑霞浦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2
·
5
”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的请示
区人民政府:
2025
年
2
月
5
日
23
时
47
分,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物流部运
输作业区发生一起内燃机车车辆伤害事故
,
造成
1
人死亡
,
直接
经济损失人民币
220.34
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
493
号
)
和
《
北仑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若干规定
》
的
规定,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
、
公安分局
、
区总工会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组成
,
并邀请区监察委
员会参加的事故调查组
,
展开事故调查
。
现调查工作已结束
,
并
形成
《
北仑霞浦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2
·
5
”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

-
2
-
查报告》,呈报区政府。
当否,请批复。
附:
北仑霞浦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2
·
5
”
一般车辆伤害事
故调查报告
宁波市北仑区应急管理局
202
5
年
3
月
17
日
(
联系人:朱志辉,联系方式:
0574-89383399)

北仑霞浦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2
·
5
”
一般车辆
伤害事故
调查报告
编制单位:北仑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2
5
年
3
月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
1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1
(二)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
2
(三)事故发生经过
........................................
2
(四)应急救援情况
........................................
3
(五)事故现场情况
........................................
4
(六)人员伤亡、设备设施损坏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
7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
7
(一)
事故信息接报及流转情况
.............................
7
(二)
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
7
(三)
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
8
三、事故原因分析
.............................................
8
(一)直接原因分析
........................................
8
(二)间接原因分析
........................................
8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
9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9
(一)事故责任人员及处理建议
..............................
9
(二)事故责任单位及处理建议
.............................
10
六、事故主要教训
............................................
10
七、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
10
八、附件
....................................................
11

-
1
-
北仑霞浦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2
·
5
”
一般车辆
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5
年
2
月
5
日
23
时
47
分,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物流部运
输作业区发生一起内燃机车车辆伤害事故
,
造成
1
人死亡
,
直接
经济损失人
民币
220.34
万
元(
不含事故罚款
)
。
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以及
《
北仑区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若干规定
》
等规定
,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立即成
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
牵头
、
公安分局
、
区总工会等单位相关负责
人员组成
,
并邀请区
人民检察院
、
区纪委
、
区
监察委参加的事故
调查组
。
通过
调查组
现场勘查
、
调查取证
、
综合分析
,
查明了事
故发生的原因
,
认定了事故的性质
,
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
、
责
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
,
该起事故
是
因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
违章作
业导致的一般车辆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宁波钢铁
”
)
,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
913302007449761376
,
成立日期
2003
年
1
月
14
日
,
住所
地宁波市北仑区临港二路
168
号
,
法定代表人瞿涛
(
董事长
)
,
总

-
2
-
经理吴洪义,注册资本人民币
103.4544
亿元。经营范围:钢、
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
,
进出口代理等。
(
二
)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宁波钢铁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
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
理人员,建立有较为完善的
《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向事故调查
组提供了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记录、
2024
年度物流部安
全教育面授培训记录
、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记录
、
物流
部岗位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
内燃机车技术操作规程
、
内燃机车驾
驶作业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驾驶员上岗资格证等安全管理台
账资料。该企业对事故相关作业人员均开展过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
,
对内燃机车驾驶操作
、
取罐送罐等岗位作业编制了针对性的
安全操作规程。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5
年
2
月
5
日夜间,
宁波钢铁
物流部运输作业区铁运作
业二股正常开展作业
,
在岗作业人员共
9
人
,
包括
1
名值班工长
、
1
名铁运调度工程师、
1
名信号员及
6
名内燃机车驾驶员,作业
内燃机车
3
辆
。
主要作业内容为驾驶内燃机车挂鱼雷罐车
,
从高
炉受铁口装运铁水
。
作业时每辆机车配备两名驾驶员
,
6
人两两
依次轮换搭档,一人作业时另一人在车尾驾驶室内休息。当
晚
2
2
时
至
2
4
时
,
涉事
的
186#
内燃机车当班驾驶员为石斌和杨子成
。
23
时
37
分,
186#
机车挂载
14#
、
23#
空鱼雷罐车,在距
离

-
3
-
1#
高炉东北约
500
米处的站
42
道待命,物流部铁运调度室向石
斌发出电子作业通知单
,
作业任务为
:
由高
15
道推进至
1#
高炉
炉下进行对位作业,石斌收到指令后开始执行作业计划。
23
时
43
分
,
石斌下车执行行试拉
;
23
时
44
分
,
石斌步行进入车列南
端的
14#
鱼雷罐车调车棚内,遥控驾驶车辆以二档车速(
约
10km/h
)
沿高
15
道向西南方向推进
;
车列自东向西驶入
1#
高炉
炉下厂房并到达对位区域后
,
并未按原计划制动停车
,
而是继续
保持二档车速行驶状态
,
遥控器也未发出停车信号
。
23
时
47
分
,
车列一直向前撞倒铁轨尽头的止冲挡,
14#
罐车脱轨行驶至厂房
作业通道
,
机车开始制动
,
4
秒钟后调车棚撞裂前方的
1#
高炉软
水回水管道,车列停止,石斌被挤压在调车棚与管道之间。
(四)应急救援情况
23
时
47
分
,
调度室内铁运调度工程师曹来宝通过监控发
现
186#
机车停车位置异常
,
遂通过对讲机呼叫石斌
,
经反复呼叫后
未得到回应。值班工长陈瑞高立即赶往
1#
高炉厂房,到达现场
后发
现
14#
鱼雷罐车下方对轮脱轨
,
车列冲出轨道停于水泥地面
,
止冲挡已被撞倒
,
软水回水管道被撞击破裂
,
未发现石斌
。
陈瑞
高将
14#
、
23#
鱼雷罐车分离,指挥杨子成驾驶
186#
机
车带
23#
鱼雷罐车驶离
高炉炉下
,
停
至道岔位
,
随即在作业现场展开搜寻
,
于
23
时
55
分在调车棚发现被管道挤压受伤的石斌
。
陈瑞高立即
拨打公司消防站电话及
120
急救电话
,
随后向物流部部长张涛电
话汇报了事故情况
。
2
月
6
日
0
时
01
分
,
宁波钢铁消防站出动
2

-
4
-
辆消防车、
6
名队员到达现场对调车棚进行拆解,将石斌救出
。
事故发生后,
1#
高炉当班人员发现冷却水流量、压力报警
,
立即启动紧急休风程序
,
于
23
时
51
分开始快速减风
,
2
月
6
日
0
时
20
分休风到零,
0
时
30
分,风口中小套切换至工业水维持
冷却。在此期间,
13
号风口因冷却强度不足烧穿,高炉内部的
高温焦炭喷出
,
散落到风口平台和出铁场平台
,
同时有火焰从烧
穿部位冒出
。
0
时
10
分
,
高炉作业区员工张晋晋向消防站报警
,
此时消防队员正在现场抢救伤员
,
于是消防站值班人员拨打
11
9
电话请求北仑区消防救援大队支援
。
消防救援大队到场后
,
在宁
波钢铁消防队协助下对平台上散落的高温焦炭进行打水降温
,
控
制事态扩大。
1
时
40
分许,现场风险基本排除,消防救援大队
撤离,由宁波钢铁消防队员继续实施现场监护。
(五)事故现场情况
1.
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事故发生区域为宁波钢铁有限公
司
1#
高炉炉下厂房
。
勘验可见
:
厂房区域自北向南铺设有高
16
道
、
高
15
道两条平行铁轨,长约
55m
,两轨间距约
10m
。高
15
道向
西终止于作业通道
,
以铁质弧形止冲挡与通道隔离
,
止冲挡西
侧
7.2
米处为
1#
高炉软水回水管道
,
与地面平行南北向铺设
,
高
约
2.5
米
。
14#
鱼雷罐车
(
车长
23.9
米
)
冲出西侧轨道尽头
,
止冲
挡被车头调车棚撞断
,
罐车下方第一轮对与车体脱离
,
第二
、
三
、
四轮对已脱轨行驶至厂房作业通道,调车棚与
1#
高炉软水回水
管道碰撞后变形
,
管道被冲撞破裂
。
186#
内燃机车挂
23#
空鱼雷

-
5
-
罐车停放于厂房外道岔区域。
勘验人员在调车棚发现
186#
机车
遥控器,经测试,在遥控模式下,遥控器可正常操作机车运行
,
未存在使用功能故障。
详见下方现场照片。
图一
1#
高炉厂房高
15
道终端(由东向西拍)
图二
脱轨的第一轮对(由北向南拍)

-
6
-
图三
机车从高
15
道冲出后调车棚与管道发生碰撞
图四
环氧地坪上脱轨轨迹(由东向西拍)

-
7
-
(
六
)人员伤亡
、设备设施损坏和直接经济损失
情况
1.
人员伤亡情况
。
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
死者石斌
,
男
,
汉族
,
1986
年
5
月
8
日出生,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宁波钢铁有限
公司物流部运输作业区内燃机车驾驶员
。
2.
设备设施损坏情况。
事故造成宁波钢铁
1#
高炉软水回水
管破裂
、
10
个风口小套烧损
、
1
个风口中套烧损
、
部分电缆烧毁
,
高炉紧急休风,检维修费用合计人民币
40.34
万元。
3.
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
总计
人民
币
220.34
万元(不含事故罚款
)
。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
事故信息接报及流转情况
2
月
5
日
23
时
53
分
,
陈瑞高向物流部部长张涛电话汇报事
故情况
,
张涛立即将事故信息电话报告公司总经理吴洪义以及安
保部相关负责人。
2
月
6
日
0
时
18
分,北仑区应急管理局城市
安全运行中心通过浙江省消防救援智慧平台了解事故相关信息
,
迅速与宁波钢铁
、
北仑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沟通了解现场情
况
,
并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
2
月
6
日
1
时
56
分,宁波市北仑区应急管理局将事故信息书面上报至北仑区
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及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并跟进续报。
(二)
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2
月
6
日
0
时
34
分
,
120
急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
将石斌送
往宁波开发区中心医院抢救
。
2025
年
2
月
7
日
4
时
56
分
,
石斌

-
8
-
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
,
宁波钢铁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
,
全力做好家属
安抚和善后事宜。
2
月
11
日,善后处置工作全部结束。
(三)
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
,
宁波钢铁及时采取紧急休风等应急措施
,
企业
内部消防机构响应迅速,及时到达现场展开前期应急救援与处
置
。
北仑区消防救援大队接警后遂行出动
,
到场后采取有效措施
控制现场事态
,
避免了事故后果扩大
。
区应急管理局
、
宁波市公
安局北仑分局等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场参与应急救援处置
工作
,
通畅流转
、
上报事故信息
,
有序管控事故现场及周边秩序
,
妥善引导处理事故遇难者善后事宜,较好地履行了各自职责。
三、
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1.
人的不安全行为
:
石斌在遥控操作机车进入特定作业区域
时
,
未下车作业
,
而是停留在调车棚内
,
超越规定时速行驶
,
未
及时采取制动措施。
2.
物的不安全状态
:
铁质弧形止冲挡在车列冲击下
,
无法起
到有效的止挡作用。
(二)间接原因分析
1.
根据宁波钢铁
《
物流部
(
运输作业区
)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
《物流部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
《
GK1c
型内燃机车技术操作规程
》
及《高炉炉下取车送车作业(标准作业程序
SOP
)
》所载,机车

-
9
-
进入高炉下厂房前,驾驶人员必须执行一度停车和徒步安全检
查;对位作业时应当下车站立在对位标处,使用
I
档车速(
约
3km/h
)
进行对位
,
禁止使用速度
Ⅱ
、
Ⅲ
档
。
石斌安全意识淡薄
,
违反公司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
将自身置于调车棚危险区域超速驾
驶机车,且注意力不集中,未能在事故发生前及时制动车列。
2.
宁波钢铁对铁运标准作业程序的执行管控不到位
,
内燃机
车驾驶员岗位违章作业的行为时有发生
;
对特殊作业区域安全防
护设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缺乏准确判断,对铁运作业存在的脱
轨、冲撞等风险未予以充分辨识和管控。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宁波钢铁未依法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存在以下主要
问题
:
一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
,
对运输部
内燃机车驾驶岗位违章作业行为失管失察
;
二是落实双重预防机
制不到位
,
对铁运作业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不力
;
三是开展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
致使机车驾驶岗
位人员安全意识松懈
,
风险认知和避险能力不强
,
甚至存在习惯
性违章作业现象。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
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
人员
及处理建议
1.
石斌
,
宁波钢铁内燃机车驾驶员
。
违规操作驾驶机车作业
,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
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
,
建议免予追究
。
2.
吴洪义
,
宁波钢铁总经理
。
未依法正确履行生产经营单位

-
10
-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
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
安全
操作规程
不力
,
组织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力
,
未
及时发现并消除本单位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对事故发生负
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事故
责任
单位及处理建议
宁波钢铁
。
未依法
正确
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对事故发生
负有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事故主要教训
此次事故的发生
,
充分暴露
出一般工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对
于某些特殊作业环节和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管控及事故隐患治
理能力尚存在不足
,
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度尚待提高
,
一线员工
主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
程序
、
标准
、
规范的意识尚需加强
。
七、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
)
宁波钢铁
要深刻
汲取
事故教训
,
举一反三
,
切实依法
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要不断健全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
,
严格
督促
、
管控一线
作业人员
不折不扣执行标
准作业程序
,
加大对作业现场
的
巡查检查力度
,
杜绝违章作业行
为
;
二要深入开展全厂区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
,
确保各
风险点得到逐一管控
、
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闭环
,
安全设施设备完
好有效,应急准备全面充分。三要立即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
结合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各岗位员工的业务水平
、
安全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
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
11
-
(二
)
宁波市北仑区应急管理局
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
靠前
一步
、
主动作为
、
举一反三
,
切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
。
要加大对辖区内工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及
行政执法力度
,
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有效落实
双重预防机制
,
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
操作规程
,
扎实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
持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
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八、附件
附
:
宁波北仑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2
·
5
”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
调查组名单

-
12
-
宁波市北仑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
2
5
年
3
月
1
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