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汇川贵州霸道户外拓展有限公司 “6·10”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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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遵义汇川贵州霸道户外拓展有限公司 “6·10”车辆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 年 6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许,遵义市汇川区高桥街 道办辖区内贵州霸道户外拓展有限公司户外运动场地内,2 名游客在驾驶四轮两座越野休闲车(UTV)游玩时,不慎冲 出道路并坠落至高度约 4 米的堡坎下,造成该车驾乘人 1 人 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1561800 元。 事故发生后,遵义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493 号)之规定,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了事故提级调查工作,事 故调查报告由遵义市人民政府批复,并已按时向社会公开。 按照《贵州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 法》的要求,遵义市安委办成立事故评估组,组织市场监管、公 安、文旅、教体、工会、监察委和应急部门对该起事故的责任追 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事故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 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 事故评估组制定了评估方案,采取暗访暗查、查阅资料、随 机抽查、单独谈话等方式,分别对汇川区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 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 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逐条评估落实情况。事故评估工作坚持 2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 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公正、全面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遵义市人民政府、汇川区人民政 府分别对遵义汇川贵州霸道户外拓展有限公司“6·10”车辆伤 害事故倒查中发现的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 肃问责,涉及的5 家责任单位,7 名个人依法给予了相应处理。 具体处理落实情况如下: (一)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1.王某林,男,40 岁,群众,贵州霸道户外拓展有限公 司控股人、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购买使用无标牌标志,无说明书、虚假 合格证,不符合汽车行业标准要求的四轮全地形车、沙滩车, 设置安全风险突出的场地用于经营活动。未履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此次事 故发生。汇川区公安局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移送汇川区检 察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2.穆某,男,18 岁,群众,贵州霸道户外拓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兼任教练、修车工。2023 年 5 月 17 日,王某林 等公司股东商议后将公司 5%股份转让给穆某,并由其担任法 人代表,实际其并未参与公司管理。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导致此次事故发生。遵义市应急管理局 2024 年 2 月 1 日下达(遵)按应急免罚〔2024〕01 号《免于行政处罚 3 决定书》,以其“在贵州霸道户外拓展有限公司的年收入为 人民币0 元”为由免于其行政处罚。 3.彭某书,男,47 岁,中共党员,高桥街道办事处党工 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公务员编制正科级干部,分管公共 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工作。 对辖区内旅游市场行业安全监管领导不力。2023 年 10 月10 日,汇川区纪委监委对其诫勉谈话。 4.简某松,男,58 岁,中共党员,高桥街道办事处党群 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文旅、教体等工作。对辖区内旅游市 场行业安全监管不力。2023 年10 月 17 日,汇川区纪委监委 对其批评教育。 5.李某,男,45 岁,中共党员,高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武装部长,公务员编制副科级干部,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 退役军人服务站、武装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工作。 统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督促指导办事处内设股(室) 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不够。2023 年 11 月 9 日,汇川区纪 委监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6.李某利,男,54 岁,中共党员,高桥街道办事处应急 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统筹辖区安全 生产工作不力,督促指导办事处内设股(室)强化安全生产 工作力度不够,日常检查巡查不到位。2023 年10 月 16 日, 汇川区纪委监委对其诫勉谈话。 7.刘某,男,53 岁,中共党员,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桥分局局长,公务员编制副科级干部,负责高桥辖区市场 4 监管领域工作。没有按照《贵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新 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安办〔2022〕11 号) 的要求发挥好市场监管系统对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安 全监管的牵头作用,对贵州霸道户外拓展有限公司检查时不 细致。2023 年 10 月 10 日,汇川区纪委监委对其诫勉谈话。 8.余某,男,46 岁,中共党员,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公务员编制副科级干部,分管特设股、执法大队。 没有按照《贵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新业态新风险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安办〔2022〕11 号)的要求发挥好市 场监管系统对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施安全监管的牵头作 用。2023 年10 月 16 日,汇川区纪委监委对其批评教育。 9.赵某娟,女,37 岁,中共党员,汇川区文化旅游局副 局长,分管市场监管股(法规股)、旅游股、区文化馆。对辖 区内旅游市场行业安全监管领导不力。2023 年10 月 16 日, 汇川区纪委监委对其批评教育。 10.廖某宏,男,44 岁,中共党员,遵义市公安交通管 理局城市交警二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公务员编制副科级干 部,负责辖区道路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对辖区农村道路巡查 工作督导不到位。2024 年 3 月 29 日,市公安交管局城市二 大队对其开展批评教育。 11.佘某楠,男,42 岁,中共党员,遵义市公安交通管 理局城市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公务员编制副科级干部,分 管辖区道交办工作。未认真督促指导高桥街道办事处落实 “两站两员一长”制度;对下属三中队开展农村道路安全监 5 管工作督促不力。2024 年 3 月 29 日,市公安交管局城市二 大队对其开展批评教育。 12.邓某,女,36 岁,中共党员,高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公务员编制正科级干部,负责统筹高桥街道办事处全面工 作,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领导不力。2023 年 9 月 5 日, 汇川区纪委监委对其批评教育。 13.穆某康,男,41 岁,中共党员,汇川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遵义市汇川区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公务员编 制正科级干部,统筹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遵义市汇川区 知识产权局)全面工作。没有按照《贵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 于加强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安办〔2022〕 11 号)的要求发挥好市场监管系统对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 施安全监管的牵头作用。2023 年 11 月9 日,汇川区纪委监委 对其批评教育。 14.黄某,男,43 岁,中共党员,汇川区文化旅游局局 长,公务员编制正科级干部,统筹汇川区文化旅游局全面工 作。对辖区内旅游行业安全监管不力。2023 年 11 月 9 日, 汇川区纪委监委对其批评教育。 15.罗某强,男,42 岁,中共党员,汇川区应急管理局 局长,公务员编制正科级干部,2021 年6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 高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任高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期间对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领导不力,2023 年11 月 9 日, 汇川区纪委监委对其批评教育。 6 16.李某,男,44 岁,中共党员,汇川区人民政府党组成 员、副区长,公务员编制副县级干部,分管汇川区乡村振兴 局(区生态移民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局(文物局)等部 门。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导不到位。事故调查报告批 复后其向汇川区人民政府做出了书面检查。 17.周某文,男,47 岁,中共党员,汇川区区委常委、区 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挂职),公务员编制副县级干部, 分管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分管领 域安全生产工作督导不到位。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其向汇川 区人民政府做出了书面检查。 (二)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 1.贵州霸道户外拓展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不到位,向游客提供不符合《四轮全地形车通用技术条 件》(QCT760-2006)第 4.4.1.2 条规定的无标牌标志,无 说明书、虚假合格证,不符合汽行业标准要求的 UTV;在车 道旁陡立的堡坎上未设置有效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对 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2023 年 11 月 1 日,遵义市应急 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做出罚款 50 万元的行 政处罚,2024 年 6 月 7 日,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下达《行 政裁定书》对其实施强制执行;2024 年2 月 5 日,遵义市市 场监管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 行政处罚。 2.遵义市朝景红农业发展公司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贵州霸道户外拓展有限公司,未对场 7 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遵义市应急管理局 2023 年 10 月 12 日对其行政处罚立案,因其于2023 年 11 月 3 日恶意注销公司主体,2023 年 12 月10 日遵义市应急管理 局撤销行政处罚立案,后经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汇川区市 场监管局于 2024 年 6 月12 日恢复其公司主体,遵义市应急 管理局8 月 7 日重新立案查处,目前正在开展调查处理。 3.汇川区市场监管局没有按照《贵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 于加强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安办〔2022〕 11 号)的要求发挥好市场监管系统对特种设备目录外游乐设 施安全监管的牵头作用;对基层旅游行业安全监管督导不 力。2023 年9 月 6 日,其向汇川区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4.汇川区文化旅游局对基层旅游行业安全监管督导不 力。2023 年 8 月18 日,其向汇川区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5.汇川区应急管理局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督导不力。 2023 年 9 月12 日,其向汇川区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6.高桥街道办事处属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落实不 到位。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其向汇川区人民政府做出了书面 检查。 7.遵义市公安交管局城市交警二大队落实《贵州省农村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相关规定不到位。2024 年 8 月 29 日,其向市公安交管局做出了书面检查。 8.汇川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旅游安全和游乐设施安全 监管督促不力,监管工作研究不够深入。2024 年8 月 18 日, 其向市人民政府做出了书面检查。 8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整改要求和事故防范 措施建议,汇川区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整改工作: 1.强化红线意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 究部署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相关工作,强化红线意识,提高政 治站位,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 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新兴行业 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压实各类安全责任,确保 责任体系全覆盖、责任落实不打折扣。通过明确责任分工, 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流程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 作有序推进。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格整改落实。针对 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各镇街各单位每月组织开展 全面的隐患排查,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检查抽查机制,强化 源头管控,通过开展“回头看”,做到及时约谈、警示曝光、 严肃追责,对发现的问题落实严格整改制度,确保安全隐患 得到及时消除。三是提升法治化水平,强化监督问责。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 面拧紧责任螺丝,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企 业,严格规划准入,关口前移,通过建立健全能定责、可追 责的考核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以最严格的责 任追究倒逼各方为安全发展筑起牢固防线。 2.持续提升识别新兴业态的主动性和敏锐度。 9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点播影院、电竞酒店、剧本杀等新 兴业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为加强新业态新风险的安全监管 工作,汇川区结合《遵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 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 件内容,经反复征求意见,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 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对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 进行明确分工,对文件中未列出的新业态项目,按照“三管 三必须”和“谁审批谁监管”“谁投资谁负责”“谁运营谁 负责”“谁的场所谁负责”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 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由区市场监管主动对接区直各 部门、镇(街)等去排查业务相近的业态,进一步压紧压实 监管和督导工作责任,提升识别新兴业态的主动性和敏锐 度,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能动性主动性。 3.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进一步强化明责知责,完善综合安全监管部门、行业安 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安全责 任,堵塞监管漏洞,解决安全监管合力不足的问问题,制定 印发《遵义市汇川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 年)》,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最大限度压缩非法违法行为生存空间; 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 有效督促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落地见 10 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确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4.完善隐患排查起底摸排工作。 一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及辖区各企业风险辨识管控工 作,建立完善较大以上风险辨识管控清单,切实把较大以上 风险辨识出、管控住。截至目前,全区较大以上风险涉及煤 矿、非煤矿山、危化、消防、交通运输等 17 个行业领域, 有较大风险 76 类、重大风险 17 类,涉及企业 2673 家(较 大风险 2600 家、重大风险 73 家),风险点 2720 个(较大 风险点2647 个、重大风险点 73 个)。二是强化治本攻坚三 年行动,严格规范整改验收和挂牌督办程序,建立审查销号 “四签字”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推 动问题隐患按要求整改落实,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 动态清零。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共计排 查出 12 条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 8 条,剩余 4 条正在有序 整改中。 5.常态化推进“打非治违”工作。 按照“全覆盖、严执法、零容忍、重实效”的总要求, 结合国务院、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对“打非治违”实 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工作制度,认 真落实“四个一律”要求,严格执法,坚决杜绝“宽、松、 软、虚”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各行业领域累计查处各类非 法违法行为 184818 家/次,累计立案调查440 起,累计吊销 证照数190 个,累计停业整顿 77 个,累计关闭取缔数 7 个, 11 累计行政(刑事)拘留 118 人,累计发现违规违章行为 188235 条,累计行政处罚金额 1141.31 万元。 四、评估结论 一年来,汇川区切实强化安全生产风险辨识、隐患排查 整治、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 和企业主体责任,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 持续稳定向好。 事故评估组认为:汇川区汲取事故教训深刻,落实处理 意见,防范和整改措施扎实、到位,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遵义汇川贵州霸道户外拓展有限公司 “6·10”车辆伤害事故评估组 2024 年9 月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