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海区外海街道“9·3”一般房屋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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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江海区外海街道“9·3”一般房屋坍塌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2 年 9 月 3 日下午 15 时 30 分许,位于江门市江海区 外海街道麻园晚市麻二村上街里 28 号发生一起房屋坍塌事 故,直接经济损失 54.6072 万元 1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 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 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规定及省安委办有关要 求,市安委办在事故结案后组织原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对 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追究 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进行评估。经评估,江 海区已落实事故处理建议,聚焦事故暴露问题教训,狠抓落 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将相关 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概况 2023 年 9 月 6 日,市安委办组织市应急管理、公安、住 建、城管、总工会、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组成评估工作组, 到江海区开展外海街道“9·3”一般房屋坍塌事故防范和整 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专门听取了属地政府、外海街道 办事处及区城管、住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单位相关工作情 况汇报,重点抽查了事发同类型单位,并通过查阅档案、审 1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 37.8742 万元,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11.7 万元,清 理现场费用 5.033 万元。 — 2 — 查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评估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 施建议等情况,提出整改建议,抓好落实。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处理的单位及人员落实 情况。 1.江门市江海区外海供销社,已向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 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江海区外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已向江海区委、区 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李月英,江门市江海区外海供销社副主任,已给予党 内警告处分。 4.陈庆健,江门市江海区外海供销社主任,已给予诫勉 处理。 (二)对涉事单位落实行政处罚情况。 江海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江海区外海供销社处 35 万 元罚款。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 论述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5”居民自建房倒塌事 故及外海麻园“9·3”房屋倒塌事故等典型事故教训,切实 提 高 政 治 站 位 , 江 海 区 委 主 要 领 导 主 持 召 开 外 海 麻 园 “9·3”房屋倒塌事故复盘专题会,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安 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立即部署开展使用三十年以上的 — 3 — 砖混结构房屋建筑专项排查整治,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同时,区委区政府多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听 取自建房安全整治进展情况,对自建房安全工作再部署、再 强调、再落实,切实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 本领域实际,召开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进 会,成立专班,建立月通报、周调度工作机制,明确产权人 自查、镇(街)核查、县级检查、市级督查的工作责任体系, 完善细化自建房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紧盯问题、综合施 策、强化整治,形成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合力。江海区完善“一 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成 立督导组对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进行督导,持续压紧行业部门 “三管三必须”工作责任,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强力推进 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自建房屋违法建设集中整 治。强化网格“前哨”作用,积极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 人脉广”优势,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巡查、上门走访、政策宣 传、信息报告机制,持续更新完善自建房台账清单,指导、 督促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 责任,加大投入,强化日常维护和必要性专业检查,着力构 建区、街道、村(社区)、房屋产权人等四级责任体系,进一 步筑牢房屋安全工作防线。 (三)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 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印发了《全市 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文件, — 4 — 聚焦使用三十年以上的砖混结构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性、 经营安全性,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医院 市场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共组织全市 6 千多人参与 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累计排查经营性自建房约 6 万栋,逐一登记问题隐患,严格闭环销号管理。江海 区以网格化巡查为抓手,专门组织召开经营性自建房安 全隐患排查工作培训会,组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专家 团队,积极收集、汇总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 题,强化业务指导及技术保障。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业 务深度融合,开展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 图斑数量为基础的专项排查工作,加大自建房全生命周 期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提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质量。截至 2023 年 5 月,累计排查自建房 3.7 万栋,其 中经营性自建房 5500 多栋,委托第三方对 26 栋经营性 自建房进行检测鉴定,已全部落实加固维修、拆除、转 移人员、停止使用等风险管控措施,切实做到“危房不 进人、人不进危房”,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四)强化三层以上及砖混结构、擅自加层、有裂 缝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房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力度,不断完善全市房屋安全基础信息数据库,组 织专业机构参与督查检查,对反映的难点及存在隐患问 题进行技术指导,做到一患一档、一患一方案、一患一 责任人,加大对违法建设房屋的清查力度,切实提高自 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成效。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严格落实 — 5 — 房屋安全第一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房屋安全鉴定, 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落实专人跟踪管 理。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立即停用 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 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一时难以拆除的, 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立 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管控措施。已依法拆除 15 栋, 停止使用 6 栋,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同时,深化自建房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改革,将房 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 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强化源头管控,严防新增经营性 自建房安全隐患。 (五)不断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积极发动 组织网格员、党员、干部、群众等力量,进村入户向群 众发放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普及自建房安全排查要点, 面对面讲解房屋安全法律法规、房屋结构、施工安全、 安全使用等安全常识内容,引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 觉对自有房屋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通过 微信公众号发布房屋安全提示短视频和典型案例,公开 发布房屋安全隐患举报热线,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定期 通过主流媒体报道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信息,进一步扩 大宣传范围和效果,及时有效正面引导舆论,让自建房 安全常识深入广大群众内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 产安全。 — 6 — 四、工作建议 (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扭转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 治任务,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举一反三,紧盯 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贸、危化品等事故突出 的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分析事故共性原因,持续采取措施加 大管控力度,切实把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压下来。安委办要 担起牵头抓总责任,强化督导督办,纳入年度责任制考核内 容,持续推动完善事故防控工作机制。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持续推进房屋隐患整治。 深刻吸取本次外海街道“9·3”一般房屋坍塌及湖南长 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按照“谁拥有谁负 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充分发挥各行业监管共同推进专项整治的合力作用,高压保 持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产 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 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 和隐患排查,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 分类施策,实行销号管理,健全完善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强 化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确保全市安 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全市加强普法宣传,推动全民提升安全意识。 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紧紧围绕“人人 — 7 — 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多角度、深层次开展系列特 色鲜明、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断提升 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 全领域、全阶段、全过程。加强对各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 人及安全员的安全培训,强化警示教育宣传,提高安全生产 意识和技能,共同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