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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草坪南寨锦绣国际石材城“12·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事故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 地区:全国 发布:2023-12-22 等级:一般事故 类型: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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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草坪南寨锦绣国际石材城“12·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7745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阳兴大道西侧锦绣国际石材城B11库房
发生时间
2023-12-22 00:00:00
涉事单位
太原市尖草坪区富强纯铁加工部
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建材
死亡人数
1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30
行政区域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
详细时间
16:54:00
二、事故概况
2023年12月22日16时54分许,在太原市尖草坪区阳兴大道西侧锦绣国际石材城B11库房,外来维修人员在维修电动单梁起重机过程中不慎坠落,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1.太原市尖草坪区富强纯铁加工部(以下简称富强加工部),成立于2019年05月17日,类型: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40108MA0KJ10L35(1-1),经营者:李富贵,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阳曲镇西岗村原砖厂,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范围:纯铁切割、切断、除锈,钢材仓储等。
2.太原豫晋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晋昌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29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708098116XP,法定代表人:赵宝民,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北路75号407幢1层4乙,经营范围:起重设备及配件、工矿配件、电线电缆、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建筑机械、五金工具、钢材的销售。
3.太原滨西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西物流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8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86880824023,法定代表人:孙云飞,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杨兴河大桥西侧,经营范围:物流信息咨询,包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装卸,建材(不含木材)、家具的销售,市场服务,物业管理,场地租赁等。
4.山西兴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安科技公司),成立于2005年03月28日,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72521834M,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118号,法定代表人:杨进红,注册资本:叁仟柒佰柒拾万元整,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金属制品、铝型材、塑料品、包装箱的生产销售,市场管理服务,自有房屋、设备租赁,仓储物流,物业服务等。
(二)租赁合同签订情况
1.2010年9月,出租方兴安科技公司与承租方滨西物流公司就租赁事宜签订了《协议书》,出租方兴安科技公司将位于新兰路118号的1号库房和位于杨兴河河坝以西的2号库房,占地面积共计550亩范围内的土坯房、厂房,租赁给承租方滨西物流公司,由承租方投资对危房拆除,对原有厂房进行改建、扩建,以库房所占土地面积作为计租依据,租赁期限为2010年9月10日至2030年9月9日,共计20年。《协议书》约定了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明确出租方“有权对乙方是否合法、安全生产经营进行监督检查”,承租方“在该租赁物上从事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2015年7月,出租方滨西物流公司与承租人吕文生签订《锦绣国际石材城使用协议书》,出租方滨西物流公司将阳兴大道西侧锦绣国际石材城B区B11号场地,出租给吕文生个人建设石材库房,用于仓储、加工、销售使用,协议中只明确承租人吕文生在自建库房、营业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市场安全,未明确出租方滨西物流公司在库房建设、市场经营管理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018年7月,双方合同到期后,未再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由吕文生使用至今。
3.2023年11月25日,承租方以富强加工部名义签订了《库房租赁协议》,租赁位于阳兴大道西侧锦绣国际石材城B区B11场地的吕文生个人自建库房,用于钢材仓储,双方租赁期限约定为一年,自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5日。在《协议》中双方只约定承租方富强加工部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合法经营方面的条款,未明确出租方吕文生个人应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资质情况
富强加工部的起重机维修工作,长期与豫晋昌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宝民合作,双方未签订维修合作合同和相关安全管理协议。豫晋昌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宝民曾于2018年10月17日取得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作业项目代码为Q2(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于2022年10月16日过期后未再取证。
(四)设备设施情况
1.锦绣国际石材城B11库房(即事发地所在库房)内,共有两台电动单梁起重机,北面一台为5T电动单梁起重机,为转租人吕文生所有;南面一台10T电动单梁起重机,由富强加工部购买,登记产权人为山西友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涉案10T电动单梁起重机具体情况如下:
该起重机属于桥式起重机,设备型号规格:LD10-19.15A3,设备代码:417041474202207645,额定起重量为10T,设计、施工及制造单位为新乡市圣元起重机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4日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监督检验,2022年12月14日经太原市尖草坪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下次检验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跨度19.15米,起升高度为9米,小车运行速度为20米/分钟;属于合格合法设备,富强加工部在租赁库房时购入,产权单位为山西友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产权未变更。
2.登高使用的铝合金伸缩梯,由富强加工部于2023年初从尖草坪小商品市场购买,品牌为“帮尔高”,全部伸出后长度约为8米,外径为0.37米,内径为0.31米,共18个横档,每个横档之间为0.4米。
该伸缩梯每个横档的两侧有两个伸缩开关,内置有铝扣卡死装置。拉伸梯子时,需按住每一节横档伸缩开关按钮向外推至梯柱两侧为锁定状态,确认伸缩开关处于锁定状态,一节一节的拉长;收缩时,需按住每一节横档伸缩开关向内推至非锁定状态,一节一节的收缩。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12月22日14时20分许,富强加工部10T电动单梁起重机出现故障,现场负责人王保荣电话联系长期合作的维修单位豫晋昌公司。16时02分许,豫晋昌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宝民到达现场后,简单询问了王保荣起重机情况,用电动遥控开动起重机查看运行情况,初步判断是起重机小车齿轮问题。赵宝民欲使用放置在富强加工部库房内的铝合金伸缩梯,沿库房南大门东侧,库房内部搭建的二层办公用房屋顶具体查看起重机故障。赵宝民将伸缩梯全部拉出,架至办公用房北墙,爬至高约4米第10节横档时,梯子突然回缩,赵宝民失去重心瞬间坠落至水泥地面,头朝北偏东,脚朝西偏南,趴在地上,头部右太阳穴后侧着地。16时54分许,现场工人李会民迅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7时10分许,120急救车到达事故现场,经抢救无效确认死亡。
(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17时22分许,富强加工部负责人李富贵拨打110报警电话,18时22分,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公安尖草坪分局电话,称位于南寨街道锦绣国际石材城发生一起一人坠落事故,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尖草坪分局、南寨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并将初步核查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情况
16时54分许,距离死者赵宝民架梯子位置向北约3米处,王保荣和工人王杏珍听到“啊”的一声,看到赵宝民很快坠落至地面,右侧太阳穴靠上部位着地,身体趴在地上,头部有血迹,听到喊声的富强加工部负责人李富贵也赶到事发地,立即安排工人李会民拨打120急救电话,17时08分许,李富贵再次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7时10分许,120急救车到达事故现场后,救护人员对伤者展开抢救,经抢救无效确认死亡。
3.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王保荣立即与死者家属联系,当时死者家属正在前往河南老家高速路上,听说后立即返回太原,于20
时许到达事故现场,与事故发生单位协商妥善解决善后事宜;12月23日凌晨,事故发生单位与死者家属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补偿协议书》。
4.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
事故接报后,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公安尖草坪分局、南寨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避免再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事故应急处置评估为良好。
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此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30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赵宝民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铝合金伸缩梯时,未按使用说明要求正确拉伸卡死锁扣,且拉伸后未仔细检查确认伸缩开关的自动弹出铝扣是否完全卡住到位,致使攀爬过程中,铝合金伸缩梯突然回缩导致重心失稳坠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富强加工部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规范制定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外委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核把关不严,安全监管不到位,对未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等违章行为没有有效制止,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兴安科技公司、滨西物流公司以及吕文生个人将土地、场地、库房层层转租转包,未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做到统一协调管理,未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性质
尖草坪南寨锦绣国际石材城“12·22”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违章作业、层层转租转包导致安全监管缺失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1.赵宝民,男,50岁,群众,太原豫晋昌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意识淡薄,专业知识缺乏,未按使用说明要求正确拉伸铝合金伸缩梯的卡死锁扣,且拉伸后未仔细检查确认伸缩开关的自动弹出铝扣是否完全卡住到位,擅自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铝合金伸缩梯,未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未采取防范措施登高作业,对此次事故的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因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2.王保荣,男,54岁,群众,太原市尖草坪区富强纯铁加工部现场负责人。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督促外来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采取登高作业防护措施就进行高处作业,任由外来维修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尖草坪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吕文生,男,55岁,群众,在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安全监管缺失,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建议尖草坪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4.太原市尖草坪区富强纯铁加工部(个体工商户),安全管理不到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尖草坪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给予行政处罚。对经营场所变更未及时办理或变更营业执照的行为,建议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行政处罚。
5.太原滨西物流有限公司,将场地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且未明确作为出租方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未对市场租户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监管缺失,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尖草坪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6.山西兴安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虽然协议中约定了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承租单位进行一年两次的安全检查,但是统一协调管理、检查巡查不到位,对市场层层转租转包行为失察,安全监管缺失,未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责任未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尖草坪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其他处理建议
7.南寨街道办事处,对属地建材市场(园区)疏于管理,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督促市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存在不足,负有责任,建议向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王利兵,男,50岁,中共党员,尖草坪区南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建议向南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作出深刻检查。
8.王俊花,女,46岁,中共党员,尖草坪区南寨街道办事处兴安社区党委书记兼主任,对属地建材市场(园区)疏于管理,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督促市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存在不足,负有责任,建议向南寨街道党工委作出深刻检查。
9.左四伟,男,41岁,中共党员,尖草坪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南寨中队长,对特种设备维修环节监管不到位,对建材市场层层转包转租行为失察,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负有责任,建议向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10.区商务局,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上存在不足,组织协调对商贸行业实施安全监管不到位,未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负有责任,建议向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一)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上压力传导不够,不能清醒认识生产经营任何一个环节过程都存在安全风险的事实,没有切实将“安全第一”的理念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各个方面活动中,最终酿成事故。
(二)安全监管不严不细。商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属地街道忽视市场在经营过程中层层转租转包带来的安全风险,检点市场出租承租应当履行的安全职责不到位,“纵向到底”安全责任层层传导还存在差距,安全检查不坚决不彻底,行业监管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缺失,隐患排查不实不细。
(三)出租方安全主体责任缺失,“只包不管”“以包代管”,只收租金水费电费,忽略甚至推卸安全责任,对“谁受益、谁负责”自动屏蔽,对承租方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漠不关心,加之没有收取租金,忽视一直存在的租赁关系,没有统一协调、安全检查,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没有真正将隐患排查、“反三违”等日常巡查检查作为重要的安全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以上事故教训,值得全区各有关单位、部门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1.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各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危险作业的现场监护、安全管理和过程管控,采取必要的有效的管控措施,杜绝管理随意、人员随意、行为随意,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到位。
2.应当建立健全符合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规范,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加强对外来人员资质审查、危险作业过程审批,坚决制止外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3.建材市场要重新审核租户的合法性,对应当具有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把关,梳理与租户签订的《协议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出租方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要做到统一协调管理,承租方应当接受出租方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告知,确保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4.政府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深入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倒逼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全面整治风险隐患,要做到隐患彻底排查、即查即改,不留死角、全程管控,不折不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规范作业行为,有效提升所辖所管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与实际不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