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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展览路“7·18”燃气泄漏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事故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 地区:全国 发布:2023-07-18 等级:一般事故 类型: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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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展览路“7·18”燃气泄漏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6799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西城区展览路
发生时间
2023-07-18 00:00:00
涉事单位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事故类型
其他类型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其他
行政区域
中国,北京,北京市,西城区
详细时间
16:45:00
二、事故概况
2023年7月18日16时45分左右,展览路街道百万庄东社区接到葡萄园小区3号楼*单元40*室(更改燃气管线)导致*单元30*室发生一起燃气泄漏事件,现场疏散居民36户93人。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隶属于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一分公司”),负责人:华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908003704。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忠实里西区6号楼三层301,公司类型为分公司。经营范围:燃气供应与销售;餐饮服务;销售食品;销售燃气设备用具、燃气专用设备和施工材料、电气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家具、装饰材料;检测、检修、安装燃气设备;燃气、热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家庭服务(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接受委托代售门票、飞机票、火车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市、区领导批示情况
事发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稳妥处置,防范次生风险。严肃查处,宣传警示。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批示:市城管委会同西城区迅速处置,尽快关闭气源,注意防范现场静电、明火等风险源,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就“西城区发生一起燃气泄漏情况”再次批示:请市安办及时跟进事故调查进度,尽快形成典型案例,会同宣传部进行宣传警示,严防破坏燃气管道危险行为再次发生。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城管委和展览路街道配合燃气集团,科学施救处置,疏散相关住户,严防事故发生。市应急办迅速落实领导批示,并开展视频调度。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城市管理委、西城区政府及北京市燃气集团及燃气一分公司迅速到场处置。
(一)事故发生经过
7月17日13点39分,北京燃气集团96777服务热线接到西城区展览路街道葡萄园3号楼*单元40*房主刘某(家庭正在装修)改管需求,派发工单至北京燃气用户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户公司”),施工人员为王某某,王某某于当日14点07分与用户联系,并预约7月18日上门。
7月18日7点05分,王某某到达40*室,发现燃气表已被拆除,了解到40*房主刘某想将燃气主管道截短,王某某明确告知用户燃气主管不能改动。40*房主刘某又提出是否可以将燃气表下移,王某某答复需要上报并同40*房主刘某一同离开。
9点10分,王某某按业务流程将此工单逐级流转。
13点29分,用户公司将此工单流转至96777,用户公司工单结束。
13点33分,96777确认流转并逐级派单至燃气集团一分公司西直门燃气服务中心职工王某国。
13点45分,王某国电话联系40*房主刘某,用户要求改主管,王某国告知用户主管不允许改动。40*房主刘某又提出是否可以将燃气表下移,得到答复需要上门看完情况再定。
13点50分,王某国通过手机APP结束工单,此工单处置完毕。
15点00分,王某国来到葡萄园小区3号楼*单元40*室。进屋后观察燃气管道布局,自己判断可以通过顶部三通旋转180°支管方向变化到达业主诉求,自己便使用扳手操作,顶部三通因之前打过胶所以没有扳动,王某国随即叫来40*室装修人员杜某某帮助其一起外力逆向旋转主管180°,使其达到业主诉求。
15点40分,40*房主刘某在楼下遇见王某国并商量下一步改管流程,王某国表示自己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不用收费,后面需要40*房主刘某联系上午服务公司的王某某继续作业,40*房主刘某随即拨打王某某电话商量上门时间。
16点00分,40*室装修工人苗某闻到楼道里有疑似燃气的气味并告知业主刘某,40*房主刘某随即进楼查看,在确定有疑似燃气泄漏的气味后喊来王某国辨识。王某国确定有燃气泄漏后立即使用嗅敏仪从4楼逐层向下检测,检查到30*室门缝时,嗅敏仪报警确定泄漏的是30*室,因30*室业主出京家中无人,40*房主刘某随即上报社区,王某国对环境浓度进行监控。
16点31分,王某国通过企业微信告知西直门燃气服务中心在葡萄园3号楼*单元现场发现燃气泄漏,请求支援。西直门燃气服务中心立即安排抢修人员前往现场支援。
(二)事故救援情况
接到事故报告后,区领导和市城市管理委、区应急管理局、西城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城市管理委、展览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指挥协调与应急处置。西城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展览路街道到场后迅速采取封控现场、疏散居民36户93人。区应急管理局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并汇总现场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应急指挥中心及区委区政府。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事故直接原因
违规操作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燃气集团一分公司王某国让40*室装修工人杜某某配合他一起外力逆向旋转主管180°,造成30*室主管与支管处钢制对丝断裂漏气。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北京市燃气集团一分公司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和对作业人员失管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北京市燃气集团一分公司现场管理缺失,存在相关隐患问题。
3、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管理缺失,存在相关隐患问题。
(三)事故性质
本起事故属于造成后果轻微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但其后果不具备按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条件,属于燃气泄漏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核实的情况和事故原因分析,认定下列人员在事故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1.北京市燃气集团一分公司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建议由西城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拟给予行政处罚2万元。北京市燃气集团一分公司未将无法及时消除并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建议由西城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拟给予行政处罚2.5万元。北京市燃气集团一分公司未按照规定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建议由西城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拟给予行政处罚10万元。北京市燃气集团一分公司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建议由西城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拟给予行政处罚7.5万元。北京市燃气集团一分公司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建议由西城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拟给予行政处罚2.5万元。北京市燃气集团一分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建议由西城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拟给予行政处罚2.5万元。北京市燃气集团一分公司未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者未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的,建议由西城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拟给予行政处罚1万元。共计拟处罚28万元。
2.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建议由西城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拟给予行政处罚1.5万元。北京首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建议由西城区应急综合执法大队拟给予行政处罚1.5万元。共计拟处罚3万元。
3.40*室装修工长卢某某擅自拆除燃气表违法行为,建议由展览路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给予立案调查。
4.北京市燃气集团一分公司作业人员王某国,未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由北京市燃气集团一分公司拟对王某国内部处罚8万元;针对这次泄漏事故相关人员,一分公司总经理华某拟内部处罚2万元,一分公司副总经理刘某拟内部处罚1万元,一分公司销售部经理袁某某拟内部处罚0.5万元,一分公司户内二所书记祖某某拟内部处罚1万元,一分公司户内二所副所长宋某某拟内部处罚1万元,一分公司户内二所副所长王某拟内部处罚0.5万元,一分公司户内二所燃气中心主任王某鹏拟内部处罚0.5万元,共计拟处罚14.5万元。
事故调查组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切实践行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一)北京市燃气集团一分公司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强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所属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室内作业开展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强化室内作业现场管理和生产调度闭环管理,及时追踪赴现场作业人员工作情况,确保发生突发情况后第一时间开展应对处理;坚决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二)区城市管理委、属地街道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程、装修改造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非法拆改挪移供气、供热、供电、供水管道等设施,避免造成损坏。所有涉及燃气的室内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施工方要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实时监测燃气浓度异常情况,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于人为破坏引发的燃气泄漏、大面积停水停电等事件,属地街道要会同市政、公安、公服企业等单位依法严惩责任方,高限处罚。
(三)区城市管理委协调市燃气集团加大对老旧小区燃气管线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力度,确保燃气泄漏报警器、安全阀等装置—配置齐全。各街道及区房管局要要求燃气抢险、物业管理单位准确掌握住宅楼等燃气使用场所总阀、分阀设置情况,一旦发生燃气泄漏能够迅速关闭,控制浓度防止事态恶化。
(四)各街道要与燃气公服单位密切配合,通过入户检查提示和宣传动员,提升居民和社会单位燃气使用安全意识,纠正劝阻不良用气习惯,使用燃气时应注意开窗通风,做到“人离、火熄、阀门关”,避免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造成泄漏,严防燃气中毒、燃气爆炸等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