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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湖北润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事故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 地区:全国 发布:2023-11-22 等级:一般事故 类型: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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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湖北润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9335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湖北润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生时间
2023-11-22 00:00:00
涉事单位
湖北润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建筑施工
死亡人数
2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64
行政区域
中国,湖北省,襄阳市
详细时间
14:50:00
二、事故概况
2023年11月22日14时50分,高新区湖北润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4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工程概况。
为全力推进东风股份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高新区管委会与东风汽车股份公司商定收储东风股份轻商三厂区(该厂区库房拆除工程为事故工程)地块、东风出行地块(位于富康大道以南、鼎府小区以北、奔驰大道以西、鼎庄路以东),积极筹措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2022年8月23日,高新区管委会成立了由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周保汉任指挥长,米庄镇党委书记程相宜任副指挥长,区经发局、财政局、城建局、审批局、高新国投、高新招商公司、土地储备中心、自规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项目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主要负责东风股份前期的规划、报批、立项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米庄镇党委副书记徐超任办公室主任,米庄镇政府村建中心主任代生虎为指挥部办公室人员,主要负责项目协调服务等工作。2023年9月28日,指挥部召开东风股份智能制造绿色工厂升级项目建设推进调度会,要求汽车园办(米庄镇)通过投标确定东风出行地块的拆迁施工单位,并协调拆迁施工单位10月10日之前开始拆迁工作,11月5日之前完成该地块的拆迁工作。
(二)湖北润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润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美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4日,公司住所地: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南国城市广场8栋1单元713室,2018年取得襄阳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342102250;资质类别及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017年取得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鄂)JZ安许证字[2017]017154,2023年4月7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4月7日。
根据指挥部推进调度会精神,经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润美公司中标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房屋拆除项目。2023年10月6日,润美公司与指挥部签订了《襄阳轻型商用车智能制造和绿色工厂升级房屋拆除合同》,合同金额49.98万元。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乙方(润美公司)将合同款项交至甲方(指挥部)共管账户。合同还约定了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要求甲方指定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在施工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要求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拆除、城管、安全、环保及交通等有关部门拆除及清运审批、备案手续;要健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负责制定拆除工程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指派现场安全检查员等安全责任。
2023年11月13日,润美公司成立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富康路以南厂区房屋拆除项目部,任命黄俊为项目部负责人,任命段仁峰为项目部安全员。
经调查核实,事故工程属该公司合法有效经营范围。
黄俊被认命为项目部负责人后,将拆除工程交由邱志国、黄新荣、鄢迎春、黄晓权和范胜蓝等合伙人一起合作,由邱志国牵头,黄新荣负责施工,鄢迎春对接指挥部、环保等单位。
经调查核实,黄俊、段仁峰、黄新荣、鄢迎春均取得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11月14日,邱志国电话安排王银彬11月15进厂施工。
11月18日,王银彬带领张玉顺、张孝功、李能勇三个工人开始拆除库房,三人拆了几块彩钢瓦后感觉不好拆。王银彬就带着三个工人回去了。
11月20日,王银彬电话通知张玉顺,让张玉顺21日找几个工人接着拆除库房。
11月21日,张玉顺、张思年、李能勇、张孝功和梁宗学5人来地工地开始拆除工作,按照每人每天200元支付劳动报酬。11月22日,张玉顺、张思年、李能勇、张孝功和梁宗学5人继续拆除工作。他们先从库房的南坡开始拆除,张玉顺负责取固定彩钢瓦的钉子,其他人员负责将拆除后的彩钢瓦沿北坡屋面滑下。15:00,张思年、李能勇两人在运送拆除的彩钢瓦过程中,同时踩到一块顶端没有固定在第二根横梁上的彩钢瓦,造成该彩钢瓦以第三根横梁为支点翘起,在失去平衡的情况下,两人连同彩钢瓦一起跌落地面。
张思年、李能勇两人跌落地面后,现场人员立即实施急救措施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二)事故救援情况
15:10左右,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并将两名伤者拉往襄阳中西医结合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两人分别于16:50、16:55死亡。
两名伤者在医院抢救过程中王银彬先后向公安、指挥部、润美公司等报告了事故情况。
事故造成2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164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房屋拆除作业人员在拆除过程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其中2名工人同时踩到一块顶端没有固定在第二根横梁上的彩钢瓦,造成该彩钢瓦以第三根横梁为支点翘起,在失去平衡的情况下,连同彩钢瓦一起跌落地面。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润美公司
(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作业人员在拆除作业人员在拆除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高处作业的有关要求佩戴安全绳等安全措施,安全意识淡薄。
(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润美公司在拆除工程中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拆除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拆除施工过程中“工人未按要求佩戴安全绳”等安全隐患。
2.指挥部
2023年10月7日,高新区党工委召开管理机构清理规范改革会议,将高新区原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和燃气安全管理职能划入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建筑市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执法职能划入综合执法局。事故发生时,职能调整还未到位,指挥部在拆除工程施工前不知道将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等资料报送哪个部门备案,导致该拆除工程安全监管责任落空。
(三)事故性质
高新区湖北润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2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建议给予内部处理人员。
责成润美公司按照企业内部相关管理规定,对东风公司富康路以南厂区房屋拆除项目部安全员段仁峰进行内部处理。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个人。
1.梅华勤,润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襄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2.黄俊,东风公司富康路以南厂区房屋拆除项目部负责人,全面负责拆除工程的全面工作。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襄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润美公司。存在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襄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一)润美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对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要严厉查处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高新区管委会要要认贯彻落实高新区党工委有关管理机构清理规范改革会议精神,迅速落实职能调整事项,明确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监督管理。
(三)高新区管委会,要举一反三,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要结合征迁工程多的实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