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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皓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西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天津市河西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天津市河西区 发布:2025-08-06 等级:一般 类型: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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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编制单位:河西区政府事故调查组
编制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

目 录
一、 事故基本情况 ..................................................................................................... 1
(一)涉事项目情况 .............................................. 1
(二)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概况 ................................ 2
(三)合同签订情况 .............................................. 5
(四)现场勘验情况 .............................................. 6
(五)事故发生经过 .............................................. 8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 10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 10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 10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 10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 11
三、事故原因分析 ..................................................................................................... 11
(一)事故直接原因 ............................................. 11
(二)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 11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 11
(一)皓盛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 11
(二)五泰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 12
(三)事故性质 ................................................. 12
五、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12
六、 事故主要教训 ................................................................................................... 13
七、 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 14

1
2025 年 6 月 2 日 14 时 40 分左右,天津市河西区海河明
德中学建设施工现场施工工人井某某在拆除 6 楼内墙时墙体
倒塌,将其砸压,经抢救无效死亡,发生一起事故类型为坍
塌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经天津市河西
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成立了天津皓盛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
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局、公安河西分局、区住
建委、区总工会派员组成,并邀请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派员参
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查阅资料、现场勘查、调查
取证,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
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
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工人未按照安全操
作规程开展拆除作业,事故发生单位对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工人的违章作业行为而发
生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涉事项目情况
发生事故的建设项目为河西区海河明德高级中学改造
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 873 号、大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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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875 号,建设规模 16009.81 平方米,本次改造工程涉及的
单体建筑包括宿舍楼、教学楼、综合楼和配套楼。本项目的
建设单位为北京科泰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
位为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天津五泰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2025 年 5 月 19 日,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
员会为该项目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
登记,登记通知书编号为河西质登字(2025)第 00019 号。
涉事项目为河西区海河明德高级中学改造工程拆除施
工,拆除施工单位为天津皓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5 年 5
月 20 日,北京科泰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将拆除施工项目
发包给天津皓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概况
1.天津皓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盛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C86BDH09。法定代
表人:孔某某。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泰
达 MSD-G1 座 1102-152(天津蓝翊采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
第 026 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建筑物清洁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科泰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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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企业类型:有限责
任 公 司 ( 自 然 人 投 资 或 控 股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10117MAC2JF6U9C。法定代表人:燕某某。注册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峪口新能源产业基地
峪阳路 38 号-220192(集群注册)。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山西五建集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五建公
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86 年 3 月 27 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公司(国有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013208R。
法定代表人:侯某某。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
设北路 346 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
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
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文
物保护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
建设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电气安装服务;测绘服务;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

4
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规划设计
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
保护服务;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
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物业管理;消
防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制冷、
空调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特种
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住房
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天津五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泰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3004688523。法定代表
人:史某某。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新科道南侧新
科园(一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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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三)合同签订情况
1. 北京科泰公司和山西五建公司
2025 年 5 月 13 日,北京科泰公司和山西五建公司签订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山西五建公司承包河西
区海河明德高级中学改造工程,合同额 4000 万元,合同中
的工程内容为房屋重新布局,增加隔断,顶面、地面、墙面
装饰装修,以及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抗震
加固工程等改造不涉及面积改变,原建筑为办公楼,改造为
校舍 30 间,及其他功能室、会议室、办公室、风雨操场等,
抗震按照要求达到抗震设防烈度 8 度,同时采取减、隔震措
施。施工合同中不包括墙体拆除工作。
2. 北京科泰公司和五泰公司
2025 年 2 月 14 日,北京科泰公司和五泰公司签订《建
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五泰公司对河西区海河明德高级中
学改造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合同额为 4.8 万元,合同期限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至 4 月 13 日。
2025 年 5 月 8 日,北京科泰公司和五泰公司签订《天津
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五泰公司对河西区海河明
德高级中学改造工程(包含拆除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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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为 4.8 万元,合同期限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15 日。
3. 北京科泰公司与皓盛公司
2025 年 5 月 20 日,北京科泰公司与皓盛公司签订《建
设工程拆除施工合同》,约定皓盛公司承包河西区海河明德
高级中学改造工程部分墙体拆除施工项目,合同额为 30 万
元,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
(四)现场勘验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大沽南路 873 号教学楼(照排中心)六层,
处于在建状态,一面南北向的墙位于六层中部,其中北侧墙
面为坍塌状态,地面散落有若干石块,现场可见屋顶尚有未
砸墙体断壁,经测量,未倒塌墙体高约 2.4 米,墙体倒塌后
露出的构造梁距地面高约 2.9 米,屋顶距地面高约 3.7 米。
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勘验,西侧大石块下方发现一把红黑柄
铁锤,大石块上可见多处血迹,公安机关勘验人员采用拭子
法提取血迹后送检,经鉴定,送检血迹中检出的 STR 分型与
井某某的血样在 30 个基因座基因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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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教学楼六楼平面图

8
图二 屋顶未坍塌的断壁
(五)事故发生经过
6 月 2 日 14 时 40 分左右,海河明德中学改造施工现场
加固分包队伍工人王某某在教学楼(照排中心)6 层北侧电
梯口附近听到有人员呼救,发现东北侧临窗位置的墙体坍塌
有工人躺在地上被坍塌的砖块砸压,王某某叫来加固分包队
伍工人崔某某和邢某某帮忙清理砖块并将被砸工人救出。后
经调查,被压工人为天津皓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雇佣的拆除
工人井某某。后经王某某确认,王某某发现井某某时,井某
某身边发现一把铁锤和一把电镐,未发现搭建的平台或脚手
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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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事故当天坍塌后的砖块
图四 事故当天坍塌墙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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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死亡人员情况
井某某,59 岁,身份证号码:1322231966******12,籍
贯: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根据《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
(津公西技鉴字[2025]第 00006 号)的鉴定意见,井某某符
合大重量物体(如墙体)砸压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2.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6721-1986)的有关规定,确认该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
损失(不含事故罚款)为 160 万元人民币。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6 月 2 日 15 时左右,120 急救车到达事故现场,将井某
某送往天津市天津医院救治,皓盛公司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
北京科泰公司现场负责人。18 时 15 分,井某某经抢救无效
死亡。18 时 30 分左右,北京科泰公司负责人向区住建委报
告事故情况,18 时 38 分左右,死者家属拨打 110 报警电话,
区应急局 19 时 36 分接公安河西分局通报事故信息后赶赴现
场处置。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接报后,应急、公安、住建等部门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处
置,开展事故调查及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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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过程中,没有发生次生灾害,没有
发生新的人员伤亡,没有引发重大社会不稳定事件。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经综合分析推定:
井某某未按照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在拆除前
搭建作业平台并采取从上至下、逐层拆除的方式,违规采取
底部掏掘的方式对墙体进行拆除,墙体坍塌将其砸中致其创
伤性休克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公安部门通过事故现场勘查和相关人员调查询问分析,
排除人为故意破坏、突发灾害因素等影响。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皓盛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场作业人员未搭建稳定平台,违规对墙体实施底部
掏掘作业,违反《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
[1]和拆除施工方案[2]的规定。
2.对井某某的岗前安全培训学时不足,未对井某某进行
培训内容考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1]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5.1.1 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并应分段进行,
不得垂直交叉作业。
5.1.2 当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水平构件上严禁人员聚集或集中堆放物料,作业人员应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
架上操作。
5.1.3 当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底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2] 《皓盛公司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方案》一、施工工艺 3.脚手架工程:拆除前要先搭设钢管脚手架封闭,脚
手架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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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条[3]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4]
的规定
3.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
作机制以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
消除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5]、第四十一条第二款[6]的规定。
(二)五泰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泰公司作为工程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消除安
全隐患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天津皓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2”
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 井某某违规对墙体实施底部掏掘作业,对事故发生
负有责任,鉴于井某某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其责
任。
2. 皓盛公司现场作业人员违规对墙体实施底部掏掘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掌握本岗位的安
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
不得少于 24 学时。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
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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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对井某某的岗前安全培训学时不足,未对井某某进行培
训内容考核,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
预防工作机制以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
发现并消除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
项[7]的规定,建议河西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 50 万人民
币的行政处罚。
3. 陶某,皓盛公司总经理,作为皓盛公司主要负责人
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及时消除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8]的规定,建
议河西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 2024 年度年收入 40%的罚款。
4. 监理单位五泰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由区住建
委立案处罚。
六、事故主要教训
本次事故是一起因施工作业人员不顾安全操作规程,野
蛮施工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反映出相关单位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未保证施工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企业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
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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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到
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行为。同时施
工作业人员为图省事,未搭建平台或脚手架,而是站在地面
上采用底部掏掘的方式拆除墙体,最终酿成事故。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皓盛公司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是建立风险防控和隐
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拆除、动火、高处作业等危
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专项应急预案。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对于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将本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作为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的重要内
容,培训结束后加强考核,保证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
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三是健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确定隐患
排查频次,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查出问题及时纠正,企业主
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开展隐患排查,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能,主动进位消
除事故风险。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
压实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相关企业落实、
落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提高施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风险
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同时加强执法力度,发现隐患问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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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依法处理,确保行业监管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