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7·7”一般运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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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 山煤矿“7·7”一般运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 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办《生 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规定,由国 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以下简称内蒙古局)牵头成立评估 工作组,对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 “7·7”一般运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 评估。 一、事故概况及调查情况 2024 年 7 月 7 日,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骆驼山煤矿(以下简称骆驼山煤矿)发生一起一般运输事故,造 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73.56 万元。 7 月 8 日,内蒙古局牵头成立了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 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7·7”一般运输事故调查组,9 月 23 日,事故调查组向内蒙古局提交了《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 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7·7”一般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9 月 27 日,内蒙古局对该起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对 1 名 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14 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其中 4 人 给予政务处分),并提出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二、评估工作过程 2025 年 5 月 26 日,内蒙古局会同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乌海市能源局、乌海市总工会等 相关单位成立了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 煤矿“7·7”一般运输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 并制定了评估方案。评估组采用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座谈问 询、走访调查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情 况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 1.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内蒙古局对 14 名相关责任人员作 出行政处罚共计 121.22 万元,已全部按时缴纳到位;其中 4 人给予政务处分,已全部落实。 (二)事故责任单位 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内蒙古局对骆驼山煤作出行政罚款 70 万元,已全部按时缴纳到位。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落实事故隐患大排查情况 骆驼山煤矿制定了《骆驼山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工作方案》,分解任务 144 项,已完成 94 项,剩余 50 项为持续推进任务;针对本次事故,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至 7 月 28 日开展了辅助运输专项隐患排查,共计查出隐患 26 条、缺陷 2 条,均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毕;每周开展 1 次无轨 胶轮车专项检查,由机电矿长每周组织开展车辆视频倒查工 作,每季度倒查范围覆盖所有车辆。 (二)落实全面加强运输安全管理情况 骆驼山煤矿重新修订下发了《骆驼山煤矿防爆无轨胶轮 车运行管理办法》和《骆驼山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行特别 管理规定(试行)》,每班出车前,驾驶员对照日常检查表对 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运行,车辆运行时严格 执行“车见人停,人过车行”规定,运输物料车辆严禁在斜 坡处装卸材料,特殊情况时由矿领导现场监督;驾驶员每季 度组织驾驶员理论、实操培训和考试;对在用的胶轮车增设 车门闭锁装置,为装载机及胶轮车加装行程开关,实现车辆 仅空挡状态下能够启动,特种作业车辆安装 360 视频影像, 消除死角盲区;缓坡斜井 2100 米、3200 米及辅运上山 100 米处加装车辆失速保护及红绿灯装置。 (三)落实强化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骆驼山煤矿制定了《骆驼山煤矿高风险作业管理办法》 和《骆驼山煤矿交叉作业管理办法》,规定非必要不得进行 高风险和交叉作业,确需高风险和交叉作业现场必须制定专 项措施并履行审批程序,指派专人现场统一协调指挥,做到 “措施到位、领导到位、视频到位、流程确认到位”后向调 度室汇报方可施工作业;每日下午 15 点召开风险研判会, 由相关矿领导组织各科室、区队、外委施工单位对上报的次 日作业计划进行风险研判,分析是否存在高风险和交叉作业 情形,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该矿规定了管理人员查处“三 违”量化考核指标,加大现场“三违”惩处力度,制定了“1+4” 视频监察管理办法,开展视频安全监察。 (四)落实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情况 骆驼山煤矿修订了《骆驼山煤矿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 对承包商员工严格准入把关,入场进行履职能力评估,对不 具备履职能力的员工予以清退;改进了承包商监管模式,由 矿分类向承包商派驻了管理队长、监管队长、监督队长,对 承包商实行嵌入式管理,开展了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整 治、安全警示教育等,做到“无差别、一体化”管理;施工 作业现场由矿安检员进行现场监管,加强了隐患排查整改和 不安全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外委队伍安全考核,确保承 包商施工作业全过程安全可控。 (五)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骆驼山煤矿制定了《骆驼山煤矿大反思、大讨论、大培 训工作方案》,煤矿主体和外委单位全员参与开展反思讨论 活动,形成问题清单 97 条,并逐条制定了管控落实措施; 2024 年 8 月 5 日至 14 日,组织全员(含承包商)针对法律 法规、应知应会、操作技能、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案例、操 作规程、作业规程、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应急处置、自救互 救等内容进行了系统性培训,共开展 72 学时,参培 494 人, 组织逢查必考和“以考促学”5 次,参与并通过考试 350 人。 通过全员培训,提高了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增强了从业人 员风险辨识和风险研判能力,提升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 保、互保、联保意识。 五、综合评估意见 经评估组综合分析、讨论研究认定,骆驼山煤矿“7·7” 事故责任追究已到位、事故处罚已落实,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有 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已基本落实。但矿井安全管 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如:无轨胶轮车检查台账无问题整改完 成时间、井下部分车辆存在超速现象等,已反馈至监管部门限 期整改复查。 六、相关工作建议 煤矿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逐一落实“八条硬措施”中各项要求,全力 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要持续对规程措施补充完善,查问题、 补短板,保证规程措施的可实施性与操作性。要加强从业人员 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操作技能, 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各项安全知识技能,助力提升矿井本质 安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