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西环路水系连通综合治理工程“5.28”起重伤害事故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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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10时许,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宝坻区西环路水系连通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第2标段)现场,在使用轮式汽车吊栽种树木过程中,汽车吊发生侧翻,一名工人被吊起的树木砸伤,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此次事故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05万元。该起事故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并经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一、评估目的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是否履行法定义务,责任人是否被追责,其他企业是否得到警示,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式。二、评估依据及职责分工依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宝坻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社保局组成的天津市宝坻区西环路水系连通综合治理工程“5.28”起重伤害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区应急管理局任组长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事故评估组各成员单位具体工作分工如下:(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履行法律责任情况的评估。(二)公安宝坻分局负责事故中涉及刑事责任追究情况的评估。(三)区总工会负责事故中涉及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情况的评估。(四)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事故中受伤害职工的工伤认定情况的评估工作。 三、事故调查处理情况1.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通成达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2.天津润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履行监理职责不力,放任未经报验的设备施工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润泰监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3.天津聚鑫汇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聚鑫汇成合作社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4.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继承,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2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通成达公司总董事长郭继承处以2019年年收入30%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15580元。5.天津润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邢青武,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2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润泰监理公司主要负责人邢青武处以2019年年收入30%的罚款,共计人民币71118元。6.天津聚鑫汇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单宝芳,作为合作社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2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聚鑫汇成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单宝芳处以2019年年收入30%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6095元。四、评估部署工作事故评估组召开评估组会议,评估组组长要求事故评估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具体工作职责分工认真开展事故评估工作。五、评估事项及结论(一)行政处罚落实情况事故报告中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及负责人郭继承、天津润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负责人邢青武、天津聚鑫汇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及负责人单宝芳均已接受行政处罚情况。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及负责人郭继承已于2020年10月19日足额缴纳罚款;天津润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负责人邢青武已于2020年9月2日足额缴纳罚款;天津聚鑫汇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及负责人单宝芳已于2020年10月22日足额缴纳罚款。评估结论:对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天津润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天津聚鑫汇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及以上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行政处罚已落实。(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1)整改建议: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责成工程项目部人员切实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深入的开展隐患排查,彻底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整改落实情况:第一,组织领导班子召开会议,开展事故专项调查,严查管理漏洞,全面加强项目管理,狠抓安全工作,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第二,加强现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抓好生产指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杜绝违章无证操作,并加强现场设备检修维护;第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自查制度,强化作业现场管理,将安全检查细化为定期与不定期、综合性与专业性,采取告示通知与随机抽查方式开展安全检查和复查。2.天津聚鑫汇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1)整改建议:天津聚鑫汇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要以此次事故为戒为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对吊装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整改落实情况:第一,健全完善安全制度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重新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按管理人员进行分工,责任到人,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安全检查;第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加强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以及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危险点和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与事故应对方法,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和安全知识答题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第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四,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公司、部门、作业队配备相适应的安全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监督、监管体系,做到责任明确、逐级管理。3.天津润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整改建议:天津润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施工现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2)整改落实情况:第一,加强自身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管理检查,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组织全体监理部成员进行规范学习。第二,加大监理巡查力度,切实落实施工设备、施工人员工程报验制度,杜绝不合格设备的入场行为,要求施工现场人员做好劳动防范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对事故人员的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第三,加强监理班子管理,严格考勤,严格规范工作纪律,勤上工地,细于检查,切实履行好监理职责,将施工现场安全方面纳入监控可控范围,消灭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评估结论:各相关单位对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