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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华玺悦峰住宅小区二期工程“3.11” 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天津市宝坻区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天津市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天津市 发布:2019-06-06 类型: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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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11日15时11分,位于宝坻区钰华街道玺悦峰花园项目二期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6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宝坻分局、区住建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组成的嘉华玺悦峰住宅小区二期工程“3.11”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区应急管理局任组长单位,邀请区监察委派员参加,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天津市亿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兴置业公司”)该公司为玺悦峰花园项目二期工程的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马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553437464Q,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系私营企业,住所: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海关大楼721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室内外装饰,持有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证书编号:津建房证[2010]第S1777号,有效期至2021年7月31日。    2.天津瑞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耐公司”)  该公司是玺悦峰花园项目二期工程的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付向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2671486945P,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系私营企业,住所:河东区新开路与华兴道交口南侧创智大厦1-2201,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建筑防水工程、园林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企业管理服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编号:D112086840,有效期至2021年6月13日;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编号:D212006467,有效期至2021年7月4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津)JZ安许证字[2011]CY0002579,有效期至2020年4月12日。    3.林州富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民公司”)    该公司是玺悦峰花园项目二期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李建军,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81749243514R,住所:  林州市太行路48号,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从事劳务分包劳务输出。持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砌筑作业分包壹级资质;木工作业分包壹级资质;抹灰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油漆作业、模板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资质,证书编号:C10240410058108-4/4;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豫)JZ安许证字[2005]060090-04,有效期至2020年10月19日。    4.北京华兴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公司”)   该公司是玺悦峰花园项目二期工程的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江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337475187,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系私营企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葡萄园5号楼,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机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培训、转让、咨询服务;专业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编号:E111006465-4/2,有效期至2019年8月24日。    (二)工程基本情况    玺悦峰花园项目由天津市亿兴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投资开发建设,建设规模233960.5㎡,总投资12亿元人民币,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42265.1㎡,已2015年交付使用。二期工程主要包括:6#-10#、15#-20#、6#裙房、配套公建二及部分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99853.58平方米,2016年5月18日开始施工,施工单位为瑞耐公司,富民公司为劳务分包单位,监理单位为华兴公司。2019年春节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只剩部分内部装修工程没有完工。2019年3月5日工地开始复工,3月7日武合明经同村老乡董现周介绍来到宝坻玺悦峰工地,并与富民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9年3月11日上午,富民公司工地带班长张朋云安排武合明和董现周二人一起拆除玺悦峰花园项目二期工程8号楼雨水管道外包装。二人轮流系上安全绳到外面拆除雨水管道外包装,一人在楼内拉住安全绳进行监护,中午前拆完了16层到18层的包装。下午,二人继续拆除15层以下的雨水管道包装,但这次是俩人分开干,武合明负责西侧两户,董现周负责东侧两户雨水管道的外包装拆除工作。15时左右,二人拆到13层,董现周拆完东侧两户的雨水管道外包装后,就到西侧找武合明,发现武合明没在,就帮武合明拆了些活儿,后给武合明打电话也无人接听。经董现周寻找,发现武合明已坠落至楼外地面上。现场工人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5时15分左右,120救护车赶到,武合明被送往宝坻医院进行救治,16时46分医院宣布武合明医治无效死亡。    三、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此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6万元。死亡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武合明,男,51岁,籍贯河南省清平县。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和专家技术分析,事故调查组认定,建筑工人武合明违反安全作业规程,未系挂安全带进入无安全防护的临边作业区作业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天津瑞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处置措施。3月9日和3月11日安全员和监理公司分别向项目部负责人提出高处临边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问题,直到事故发生时,该问题一直未整改。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工人安全意识淡薄。    (2)林州富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项目经理不在岗,只是临时指派一名工人负责;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无安全检查记录,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后认定,嘉华玺悦峰住宅小区二期工程“3.11”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瑞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瑞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的行政处罚。    2.富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林州富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付向羽,瑞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付向羽处以2018年年收入的30%的罚款,共计人民币54000元。    2.李建军,富民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李建军处以2018年年收入的30%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1600元。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如下整改建议措施:    1.瑞耐公司要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规作业行为,加大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2.  富民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号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3.  华兴公司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监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 建筑施工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行业相关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正确履职,严厉查处违章作业行为,为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