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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3·16”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淮安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检索)(淮安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发布:2024-06-01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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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3·16”燃气爆燃
事故调查报告
淮安市“3·16”燃气爆燃事故调查组
2024年 04 月

— 1 —
目录
一、基本情况 ............................................................................................. 4
(一)事故涉及有关单位情况 ...........................................................4
(二)事故涉及有关人员情况 ...........................................................4
(三)涉事合同签订情况 ...................................................................5
(四)受影响商户情况 .......................................................................6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置情况 .................................... 8
(一)事故发生经过 ...........................................................................8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 .............................................. 9
三、事故原因分析 ...................................................................................10
(一)可燃气体分析 .........................................................................10
(二)泄漏点位确定 .........................................................................11
(三)天然气进入烧烤店路径分析 ................................................ 14
四、事故有关单位问题 ...........................................................................16
(一)兴华基础 .................................................................................16
(二)新业楚明分公司 .....................................................................16
(三)新奥燃气 .................................................................................17
五、事故有关人员问题 ...........................................................................17
(一)孟某 ......................................................................................... 17
(二)邓某 ......................................................................................... 17
(三)孙某 ......................................................................................... 18
(四)蔡某某 .....................................................................................18
(五)吴某 ......................................................................................... 18
(六)章某某 .....................................................................................18
(七)孙某某 .....................................................................................18
(八)陈某 ......................................................................................... 19
(九)李某某 .....................................................................................19
(十)庄某某、李某、冯某 .............................................................19
六、有关政府部门问题 ...........................................................................19
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 20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约谈)的单位 .................................... 20
(二)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的人员 .................................... 20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和企业内部处理的个人 ........................ 21
(四)有关政府单位和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 21

— 2 —
八、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22

— 3 —
2024年3月16日16时21分,淮安区影川餐饮店(门头招牌
为“老表烧烤”和“老表的中餐厅”)发生爆燃事故,造成2人受
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人民币。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
要批示,市政府有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根据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
关规定,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应急局牵头,联合市消防、
公安、住建、市监、商务、总工会、淮安区政府组成的事故
调查组,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处理(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同时邀请了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还
聘请了燃气、消防、特种设备、地下管网等方面专家参加事
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
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过认真细致调查,查清了事故
发生经过,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相关单位和人员
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了事故主要教
训和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认定,淮安市淮安区“3·16”燃气爆燃事故是
一起因违规施工致地下天然气管道破损,天然气泄漏扩散遇
明火爆燃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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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涉及有关单位情况
1.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淮安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
“供电公司”)为本次电力施工项目的建设方,主要负责人程
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淮安市***。
2.淮安新业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楚明分公司(以下简
称“新业楚明分公司”)为本次电力施工项目的总包方,主要
负责人孙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淮安
市淮安区***。
3.江苏兴华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基
础”)为本次电力施工项目的专业分包方,法定代表人吴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
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叁级》等资质。
4.淮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燃气”):
法定代表人韩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
淮安市***。
5.淮安区影川餐饮店:主营中餐,附带经营烧烤(老
表烧烤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淮安区
***,经营者为秦某。
(二)事故涉及有关人员情况
1.孙某某:男,系新业楚明分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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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某:男,系兴华基础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3.孙某:男,系兴华基础员工,淮安区10千伏闸北123
线南窑14组支线维修项目项目经理。
4.吴某:男,系兴华基础生产部经理。
5.章某某:男,系兴华基础专职安全员。
6陈某:男,系新奥燃气管网运营公司1号位。
7.李某某:男,系新奥燃气管网运营公司巡护模块淮安
区网格业务召集人。
8.庄某某:男,系新奥燃气管网运营公司巡护模块淮安
区网格巡线员。
9.李某:男,系新奥燃气管网运营公司巡护模块淮安区
网格巡线员。
10.冯某:男,系新奥燃气管网运营公司巡护模块淮安
区网格巡线员。
11.蔡某某:男,系淮安海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
表人,兴华基础劳务分包方。
12.邓某:男,系淮安骏升中非开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现场施工队负责人。
13.孟某:男,住淮安区***,邓某施工队聘用人员,系
现场施工导向员。
(三)涉事合同签订情况
本次施工的工程项目为“淮安区 10 千伏闸北 123 线南窑
14 组支线维修项目”,该项目包含在“新业楚明分公司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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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配网城郊渠北运西片土建顶管工程”项目中。项目有关合
同签订及履约情况如下:
2023 年 12 月 6 日,供电公司与新业楚明分公司签订了
《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合同》及《安全协
议书》,工程名称为《国网淮安供电公司淮安区 2024 年
10KV 及以下配农网工程施工-框架项目 2》,将该工程发
包给新业楚明分公司。
2023 年 12 月 29 日,新业楚明分公司与兴华基础签订
《新业楚明分公司 2024 年配网城郊渠北运西片土建顶管工
程合同》及《安全协议书》,将《国网淮安供电公司淮安
区 2024 年 10KV 及以下配农网工程施工-框架项目 2》项
目中的土建顶管部分,通过专业分包的方式发包给兴华基
础。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兴华基础与蔡某某签订了《劳务
协议》,项目名称为《2024 年度淮安供电系统内工程》,
将“淮安区 10 千伏闸北 123 线南窑 14 组支线维修项目”的土
建顶管工程(包括机械、人工、辅材)以劳务分包的名义
发包1给蔡某某,蔡某某又将该土建顶管工程转包给邓某。
(四)受影响商户情况
1.淮安区影川餐饮店。正门面朝樱桃园路,背靠翔宇花
园小区,共 2 层 5 个门面;悬挂招牌由西向东依次为老表烧
1 《劳务协议》中甲方兴华基础、乙方蔡某某,约定劳务施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承揽范围为合同(2024年度淮安供电系统内工程)预定内劳务施工;
施工内容分别为顶管,MPP内径100(单价45元/米)、200(单价50元/米)和灌注桩基础(单价450元/m
³),结算以实际为准。协议还约定了甲乙双方职责、双方现场代表、技术与质量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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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老表的中餐厅(图 1,图 2)。
老表烧烤店:使用影川餐饮店西侧 3 间门面,其中一层
西侧门面前半部为烧烤操作间,系影川餐饮店的经营者秦
某(住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和江苏商联超市有限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人为
孙某某(住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后半部为江苏
商联超市,之间使用实体墙分隔。剩余 2 间门面为用餐区域,
系秦某和房东沈某某(住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于
2022 年 4 月 10 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二层东侧 2 间门面为
用餐区域,西北角为休息室,烧烤操作间上面设置的二层
为杂物间,通过旋转楼梯上下,老表烧烤店在爆炸后发生
火灾。
老表的中餐厅:使用影川餐饮店东侧 2 间门面,系秦某
和魏某某(住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于 2023 年 9 月
1 日达成口头租赁转让协议,并告知房屋实际投资者周某某
(住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房屋所有权人分别为
周某一、周某二(两人均为周某某儿子)。一层为包间和
厨房,二层为包间,老表的中餐厅爆炸后未发生火灾。
老表烧烤店一层用餐区域东墙设置门洞与老表的中餐
厅连通。
2.熊之味小吃店。位于影川餐饮店东侧,共计 2 间门面,
系熊之味小吃店的经营者熊某某(住址:江苏省淮安市淮
安区***)和房东陈某(住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
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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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商联超市。位于影川餐饮店西侧,共计 3 间门面,
系江苏商联超市有限公司和房东孙某某、方某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图 4)
图1现场方位图 图2现场照片
图3现场照片 图4现场照片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3 月 16 日 7 时 29 分,邓某组织工人在云门路(原规划
名称为经八路)特来电充电站北侧高压电线杆处,采取拖
拉管作业的方式,向樱桃园路北侧配电柜方向进行钻孔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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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8 时 49 分,导向员孟某用导向仪进行导向作业;
14 时 41 分,钻杆在樱桃园路北侧配电柜处出土;
15 时 03 分,扩孔机安装完成后从出土处进行回拉扩孔;
15 时 55 分许,天然气管道破损,天然气泄漏;
16 时 18 分,老表烧烤店切菜工胡某某进店;
16 时 21 分,老表烧烤店厨师牛某某在二楼使用打火机
点燃香烟时引发爆燃,各个房间受冲击波影响物品飞溅,
牛某某从二楼逃生;
16 时 23 分,老表烧烤店二层西侧区域出现明火,火势
迅速增强;
16 时 29 分,老表烧烤店西侧墙外废弃的油烟管道出口、
附近窨井口出现明火;
16 时 38 分,店内存放的卡式炉气瓶陆续发生爆燃;
16 时 46 分,现场附近部分窨井盖被弹起;
16 时 55 分,天然气管道阀门关闭。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
16时22分,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第一时间调派翔宇
消防救援站、淮城政府专职队、板闸消防救援站、徐杨特
勤站,共4个消防救援站11辆消防车、60名消防救援人员赶
赴现场处置;16时32分,消防救援力量陆续到达现场;17
时15分,现场火势被控制;17时17分,进入老表的中餐厅
一层转移出4个液化石油气罐;17时3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周边紧邻建筑物得到有效保护。

— 10 —
事故发生后,市区两级迅速响应,组织消防、公安、
应急、住建、城管、卫健等力量协同处置。市委书记史志
军,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林小明,副市长赵立宏、张
笑及市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
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当晚,现场处置结束。
本次事故造成2人受伤:
1.牛某某:男,系老表烧烤店厨师;烧伤面积约45%二
度到三度,其中三度约10%,目前正在恢复治疗中。
2.胡某某:女,系老表烧烤店配菜工;轻微伤,事后已
治愈出院。
三、事故原因分析
经调查询问、现场勘验、视频分析、技术鉴定及专家
意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违规施工造成樱桃园路地下中
压天然气管道破损,管道内天然气泄漏,渗透至临近的雨
水管道,并通过与雨水管道相连的老表烧烤店废弃的油烟
管道进入二楼,遇牛某某点烟的明火,发生爆燃。
(一)可燃气体分析
经现场勘验、仪器检测、视频分析等,排除液化石油
气、卡式炉丁烷气体、沼气的可能,确定泄漏源为樱桃园
路南侧Y2-Y4(图6)雨水管下方附近的中压管道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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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泄漏点位确定
经调查询问、查阅资料、实地测量、开挖验证等,分
析确定泄漏部位位于樱桃园路与云门路交叉口东侧(樱桃
园路南侧机动车道)对应地面窨井盖Y2-Y4的雨水管道附近
下方的电力施工管线与天然气管道交叉区域。(图5、图6)
图5 地下雨水管、燃气及电力管线三维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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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调查,事故现场周边除电力施工外无其他单位进行
地下施工作业。3月23日至24日,事故调查组对天然气管道
进行探棒巡线测量,并会同电力施工线路、电信管线、移
动管线、污水管线、雨水管线等进行现场标注,绘制地下
管道平面图,确认靠近樱桃园路南侧雨水管线附近,天然
气管道、电力施工管线在平面上存在交叉。结合电力施工
情况分析,考虑到管径和测量点的误差范围,交叉区域电
力施工扩孔作业极易碰擦到燃气管线。(图7、图8)
图6 地下燃气及电力管线水平交叉位置三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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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现场电力施工线路与天然气管道、雨水管
道交汇示意图 图8 管线交叉点坐标数据
2.通过对樱桃园路泄漏点位进行挖掘,沟槽深度开挖共
计6.5米。道路结构层0.6米(机械开挖),道路填充层1.7米
(机械开挖),黏土层为2.2米(机械开挖),粉土层为1米
(人工开挖),黏土层为1米(人工开挖)。继续探挖至
6.75米处,发现一条破损断开的燃气PE管道,该段有1.3米
长的刮擦、切削痕迹。该痕迹符合电力管线扩孔施工过程
中被扩孔机破坏的特征。(图9、图10、图11、图12)
图9 开挖沟槽方位图 图10 开挖沟槽平面图
图11 现场地下燃气管线破损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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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现场取样管道破损情况
(三)天然气进入烧烤店路径分析
1.电力管线的施工导致天然气管道(中压管道)破损泄
漏,天然气带有压力从管道内冲出,根据该路段的地质资
料显示,该路段的地层岩性、时代成因及其物理力学性质
分为6个工程地质层,其中层底埋深6.30米以上的土壤特征
为干强度及韧性低。因此,天然气通过土壤层的缝隙、空
腔向上扩散进入到天然气管道上方的雨、污水等管道中。
(图13、图14)
图13 现场挖掘的土质层 图14 承插式雨水管道
2.雨水管道采用承插式瓷管连接,泄漏点附近雨水管道
内部有错口、破裂、脱节等现象。老表烧烤店废弃的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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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经雨水收集口与市政雨水管网相连。泄漏的天然气通
过雨水管道扩散至老表烧烤店二楼,二楼门窗均处于关闭
状态,漏出的天然气积聚在二楼达到爆炸浓度。(图15、
图16)
油烟与雨水管道联通照片 雨水管道内未被封堵照片
油烟管道拆卸照片 油烟净化装置照片
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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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有关单位问题
(一)兴华基础
一是对违规施工等行为失察。2024年3月15日,兴华基
础的吴某、孙某、章某某虽然对该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
且邓某在现场陪同检查并签字,但未发现与新奥燃气交底
不规范等问题,也未能发现蔡某某将该工程再次转包给邓
某的违法行为,现场检查流于形式。二是工程管理不规范。
兴华基础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土建顶管工程违规发包给蔡
某某;本单项工程开工前,兴华基础既未按合同要求将施
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
施等上报新业楚明分公司,也未上报具体开工时间;三是
安全培训不到位。兴华基础对邓某施工队人员的安全教育
培训,培训学时不足、记录不实。
(二)新业楚明分公司
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按
照本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管管理规范》对外包队伍、人
员实施“双准入”管理,未编制施工作业安全方案;未按照与
兴华基础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对兴华基础项目负责人、
项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
交底。
图16 天然气泄漏路径剖面示意图

— 17 —
(三)新奥燃气
巡线员交底不规范。《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中燃
气管道走向栏填写为“至经八路顶至韩桥小区南门,深度为
地下 1m—7m”,与管道竣工图记录的“1.2m—7.6m”不一致;
未使用测量工具,仅采用跨步估算距离的方式进行现场交
底。
五、事故有关人员问题
(一)孟某
作为施工作业导向员,进行拖拉管作业时,无视管道
交叉作业的风险,未按照协议2要求与燃气管道保持 5m 距
离,致使扩孔过程中损坏燃气管道发生泄漏。
(二)邓某
作为现场施工负责人,违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
位,未通知新奥燃气实际开工时间;进行拖拉管作业时,
未要求作业人员按照协议与燃气管道保持 5m 距离;未对孟
某及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发现
疑似燃气泄漏时,未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 2024年3月11日,甲方新奥燃气和乙方孟某签订《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编号:
0000492,附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中(附件1)和应急处置方案(附件2)。协议约定:对在控制范围和
保护范围内的施工,乙方应提前24小时告知甲方(淮安新奥燃气)、电力管线与燃气管线交叉点应避让5
米距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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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孙某
作为兴华基础涉事工程项目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能及时排查和消除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蔡某某
作为兴华基础的劳务分包方,以个人名义承包工程,
违法承接、转包工程,未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五)吴某
作为兴华基础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章某某
作为兴华基础专职安全员,未组织、参与本单位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能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孙某某
作为新业楚明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落实本单位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

— 19 —
(八)陈某
作为新奥燃气管网运营公司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
责不到位,对模块召集人审核保护方案不到位行为失察。
(九)李某某
作为新奥燃气巡护模块淮安区网格业务负责人,履行
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纠正巡线员交底不规
范行为。
(十)庄某某、李某、冯某
作为新奥燃气淮安区网格巡线员,3 人在施工区域燃气
管道交底时未使用测量工具,仅采用跨步估算距离的方式
进行。
六、有关政府部门问题
(一)淮安区住建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对
淮安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在行政审批许可方面的工作
失管失察。
(二)淮安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未对本次新建
电力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违规核发《淮安市淮安区市政道
路挖掘准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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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约谈)的单位
1.兴华基础,违法发包、工程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不
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淮安区应急管理
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行政处罚。
2.新业楚明分公司,未对发包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
调、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淮安区应急管理
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行政处罚。
3.新奥燃气,巡线员交底不规范。建议由市安委办、市
住建局联合进行约谈。
4.淮安市供电公司,没有加强对施工企业的指导和监管,
建议由市安委办、市发改委联合进行约谈。
(二)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的人员
5.孟某,无视管道交叉作业的风险,对事故发生负有直
接责任,建议淮安区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6.邓某,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
有主要责任,建议淮安区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7.孙某,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
负有管理责任,建议淮安区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8.蔡某某,违法承接、转包工程,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淮安区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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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和企业内部处理的个人
9.吴某,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
领导责任,建议由淮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给予行政处罚。
10.章某某,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
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淮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行政处罚。
11.孙某某,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
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淮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行政处罚。
12.陈某,对巡线员交底不规范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
淮安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行
政处罚。
13.李某某,对巡线员交底不规范负有管理责任,建议
由淮安区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给予
行政处罚。
14.李某、庄某某、冯某,现场交底工作不规范,建议
新奥燃气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对其予以处理。
(四)有关政府单位和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期间,发现有关人员的问题线索和地方党委
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线索,
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 22 —
八、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淮安区要深刻吸取事
故教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
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
命至上”理念,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
治责任。要督促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地方党政领导
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制定和落实领导干部安
全生产职责和年度任务“两张清单”,切实做到知责明责尽责。
建议淮安区全面复盘本次事故,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刻
反思这起事故的深刻教训,围绕加强党委政府领导、强化
部门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社会安全治理等
方面,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研究制定推动公共安全
治理的相关对策措施,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工作。
(二)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住建部门要对本级和
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和工作分工进行全面
梳理,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全系统的安全
生产责任体系。要加强对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的督
促指导,对市政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治理,
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严
格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全面整治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制和工作措施不落实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建筑施工、
城市地下管网和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加强部
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安全监管合力。发改部门要强化安
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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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监管职责 强化机构编制保障的通知》(淮编办发〔2020〕
3 号)要求,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要认真落实
“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监管,运用督查
检查、考核通报、警示约谈等措施,推动监管责任落实,
消除监管盲区。住建、发改、资规、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协
助,全面系统防范化解城市供电、供气及其他城建施工中
管网被损坏造成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施工行为。
(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市供电公司要全面落
实《国网安委办关于推进“四个管住”工作的指导意见》(国
网安委办〔2020〕23 号)、《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
于印发外包安全双准入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
(苏电安〔2020〕164 号)要求,加强发包工程项目监督管
理。要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及时发现施工队伍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新奥燃气要进一
步加强巡线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巡线员的履职能
力。要进一步规范管线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确保技术交底
工作科学严谨。要进一步加强城镇地下天然气管线巡查检
查,特别是顶管作业区域存在天然气管线的要增加巡查检
查频次。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突发情况报告和处
置流程,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发生突发情况能正确应对和
有效处置。其他地下管网权属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认真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对第三方施工过
程中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施工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安全隐
患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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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各县区、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
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城市生命线
安全工程建设工作部署,理顺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实
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 “ 市县一体化” 建设机制。要系统
开展行业底数摸排和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掌握全市市政基
础设施现有存量底数,完成数字底图的搭建。在此基础上
,按照“ 综合监管+智慧监测+应急调度” 总体思路,高标
准建设市级城市生命线监管平台,依托信息技术做好数据
更新、日常监测和处置,构建全方位、高效率的智慧监测
系统,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住建、发改、资
规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接,科学合理布设智慧监测设备,
实现既有、新增设备全部接入监管平台;要加强数据汇聚
治理,推进平台专业化运维,实时更新基础信息底图,确
保数据同源、标准统一、上下贯通、实时交互、充分共享
,提高城市韧性,增强抗风险能力,为城市发展“ 保驾护
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