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11·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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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11·5”一般车辆伤害 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1 月5 日,新会区会城街道办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 司一名员工在操作叉车行驶过程中发生一起亡人事故,造成一人 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6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特种 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 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2024年11月19日经区人民政府批 复同意,我区依法成立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区领导担任组长, 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新会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 长,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会区应急管理局、新会公安分局、 区总工会为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询问笔录、调查取证、 专家调查意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 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 相关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11月8日,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关于对广东宝力电 器有限公司“11.5”事故情况和界定的建议》中指出,“ 广东宝 力电器有限公司‘11.5’伤亡事故是叉车在完成卸货作业后,司 — 2 — 机驾驶叉车驶离作业区域,经过厂区路口时发生的事故,是非作 业状态下发生的事故。根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规定》 (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以下情形不属于本规定所 称特种设备事故:...(四)特种设备具备使用功能前或者在拆卸、 报废、转移等非作业状态下发生的事故。’规定,新会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认为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11月5日发生安全事故不属 于特种设备事故。”根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 (2024 年 10 月 1 日施行)1.7 要求,该事故列入特种设备相关事 故。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叉车司机违反厂内规章制 度,逆向行驶导致人员死亡的一般车辆伤害事故。 一、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广 东 宝 力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40700739890742W;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 独资);法定代表人:邝*安;注册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 七堡工贸城南区1、2、3、4号;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吊扇、落地 扇、高速扇、分马力电机等机电产品以及日用电器、电照明器具、 太阳能器具、燃气器具、机电产品注塑成型,产品百分之八十外 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宝力电器是原广东新会电机厂通过企业转制组建而成的中 外合资企业,有60多年的悠久历史,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出口 的小家电生产厂家。该企业一直是会城街道的规上企业,近年来 — 3 — 的经营状况如下:2023年全年产值32680万元,利润3608.9万元, 税收约1345万元。2022年全年产值23486万元,利润195.8 万元,税收663.45万元。 目前该公司运营良好。根据区安委办、新会生态环境分局、 新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新会区“非违乱污险”工业企业规 范提升方案>的通知》(新安生办[2024]47 号)文件联合核查企业 性质,该企业均未达到其定义范围,不属于“非违乱污险”企业。 (二)事故发生具体位置 新会区会城街道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厂内道路,高速扇车 间与五金仓库之间的路口。 (三)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已建立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 全生产管理架构,制定了相关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对公司员工开展了教育培训工作,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 — 4 — 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该公司《叉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四、安全使用规 定(三)驾驶规定3、叉车需依照‘靠右行驶原则’行驶,叉车 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 大意。”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发生当天(11月5日)早上,陈**8时上班后,按照主 管安排,驾驶叉车进行搬运作业,在10时左右,到机加工车间进 行卸货作业,一直工作到10时20分,完成了作业。因未有其他 安排工作,驾驶空叉车离开机加工车间作业区域,准备停车休息。 因发现叉车的小风扇掉落,不能正常工作,驾驶空叉车准备到五 金仓库拿工具修理。陈**驾驶空叉车离开机加工车间作业区域一 直沿厂内道路右边靠中线行驶,在靠近五金仓库路口前50米时转 向左边行驶,至高速扇分厂组装车间与五金仓库之间的路口时与 一骑自行车人员(死者:李**)发生碰撞,当时陈**感觉叉车车 轮压过一些东西,立即刹停车下车查看,发现有人躺在叉车车底, 立即打电话给公司安全主管黄**,并将情况告知,公司安全主管 黄**和现场安全管理员黄**到达现场后分别拨打110报警电话和 120急救电话。 (二)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约10时55分,救护车到达现场,医生立即对 李**进行抢救。约11时10分,李**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和法 医到达现场后对李**开展全身检查,并通知新会殡仪馆将尸体运 — 5 — 走。 事故发生后,新会区应急管理局、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今古洲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进行 应急处置,全力做好事故遇难人员家属接待、安抚及补偿等工作, 家属情绪稳定,未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形。 11月7日,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向死者李**家属进行经济 赔偿并取得家属谅解,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和解协议。经评估,本 次事故应急处置未造成其他次生事故和社会负面影响。暂未发现 我区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不配合上级事故调查、迟报瞒报 事故信息等情况。 (三)事故后果 1.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 李**,女,汉族,居民身份证号:440721***,住址:广东省 ***;工作单位: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入职时间:2020 年 7 月;职务:清洁工;工作分工:负责厂区的清洁卫生。 2. 肇事人员情况 陈**,男,汉族,户籍地:广东省***,居民身份证号码: 440721***。工作单位: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职务:叉车司机。 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证件编号:440721***, 有效期至2028年1月。 3.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6721-1986)的有关规定,经统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 136 — 6 — 万元。 三、事故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一是违反管理制度作业。由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制定的 《叉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第四、安全使用规定(三)驾驶规 定 3、叉车需依照‘靠右行驶原则’行驶(2024 年11 月29 日 更改,之前是“右上左下”,因容易发生歧义而更改)”,陈** 违反公司《叉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叉车在厂内道路靠左 靠边行驶,在五金仓库路口与骑自行车的李**发生碰撞,是导致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是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该公司清洁工李**安全防范意识不 足,在穿越厂区之间的道路时,没有留意道路是否有作业车辆经 过,没有进行必要的避让,造成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虽然 已经制定了叉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叉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 关叉车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但厂内道路行驶安全管理不到 位,安全警示标识不足,对叉车作业人员缺乏日常的监督检查, 未能及时发现陈**违反管理制度驾驶叉车的情况,是导致事故发 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2.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管 对驾驶叉车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部分交叉路存 在盲区的安全隐患,对叉车司机违反《叉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 7 — 之二。 (三)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1.关于涉事车辆安全状况方面 事故涉及设备名称为平衡重式叉车,设备种类: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名称: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设备使 用地点: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七堡工贸城南区1-4号;设备类 别:机动工业车辆;单位内编号:248-11;设备代码: 51104407002011120027;产品编码:101048185;型号规格:CPC30N;; 制造日期:2011年10月1日;额定起重量:3000kg;动力方式: 内燃;传动方式:机械传动;门架型式:二级门架;车架结构: 四支点整体车架结构;驾驶方式:坐驾;自重:4255kg;空载最 大运行速度:20km/h;空载最大起升高度:3000mm。该设备于2011 年12月13日取得由广东省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 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厂内粤A23589),2023年3月30日 经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江门检测院检验合格,下次检验日 期为:2025年3月。事故发生后,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江 门检测院对该叉车重新进行安全性能检验。检验标准按最新的《场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81-2022)进行 检验,坐驾式平衡重式和侧面式叉车照明和信号装置不符合要求, 叉车警示装置不符合要求。相关检测报告已被事故调查组留存。 2.关于肇事人员持证情况方面 涉事叉车司机陈**持有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司机N1),有效期至2028 年1 月。经 — 8 — 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陈**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证书编号:440721***)是属有效证件。 四、属地政府会城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管履职情况 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方面,会城街道应急办自 2024 年 1 月至 11月累计出动10人次,对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力 电器)开展了5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复查,共排查出问题隐患5 项。其中,于1月17日到宝力电器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其高 速冲车间出入口被货物堵塞、高速冲车间内冲床缺少警示标识、 注塑车间内电箱被货物堵塞共3项问题,检查人员责令其于1月 24 日前完成整改,并于1 月24 日到场复查发现该企业已完成整 改。于2月5日到宝力电器,要求负责人签订高处作业安全告知 承诺书。于2月20日到宝力电器开展复工复产专项检查,发现车 间内部分气瓶未设置防倒链、未能提供复工复产的全员会议记录 资料共2项隐患,检查人员责令其于2月25日前完成整改,在3 月5日到场复查时发现相关隐患已完成整改。 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及培训方面,近3年来,会城城西市场监 督管理所都将宝力电器列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单位计划,每年对 该企业进行至少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累计共5次(2022年2 次,2023 年 2 次,2024 年 1 次),发现安全隐患 2 条,皆督促 该企业在限期整改完毕,对安全隐患进行闭环处理。2024年6月 20日,组织宝力电器参加“2024新会区特设备安全知识培训”; 2024年以来,通过工作微信群,5次通知宝力电器进行安全知识 学习。 五、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 9 — (一)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生 产管理不到位,未能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 负责人管理疏忽,安全管理人员对员工违章作业存在的重大安全 隐患认识不足,未及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导致事故 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新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广东宝力电器有 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宝力电器有 限公司使用叉车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二)钟**。钟**是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总经理、安委会主任,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行《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定职责不到位,未能有效及时消除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领导责任。建议:新会区应急 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钟**给 予行政处罚。 (三)黄**。黄**是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的安全主管、安 委会成员,负责协助安委会主任带领安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公司决 策具体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员工的违章作业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领导责任。建议:新会区应 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黄** 给予行政处罚。 (四)陈**。陈**是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的叉车司机,安 全意识淡薄,违反《叉车操作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驾驶叉车 在厂内道路靠左行驶,在五金仓库路口与骑自行车的李**发生碰 撞,造成事故的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建议:特种设 — 10 — 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登记发证部门撤销陈**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证》(叉车司机N1)(证书编号:440721***)。广东宝力 电器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陈**进行处理。 六、事故的主要教训 (一)涉事企业没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员工安全生产 意识淡薄 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未能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不到位,安全 管理人员对员工驾驶叉车违章行驶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认识不足, 未及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造成事故的发生。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11·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的教训 极其深刻和惨痛,必须引起警醒和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切实加 强管理,采取有力措施,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 (一)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 全安全安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架构 与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钟**以及 安全主管黄**等人要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 定的法定职责,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一线三排” 工作机制,确保企业生产期间,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 管理落实到位。 (二)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要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开展安 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 全生产。同时,加强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 — 11 — 底工作,提高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特别要加强对 叉车使用的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现场监管工作,严 厉查处员工违规违章行为,确保叉车行驶及作业安全。 (三)广东宝力电器有限公司要对叉车司机的作业资质和操 作技能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同时对叉车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维护,经有资质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同时,要完善 叉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预案等,并 组织叉车司机开展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使用 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