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5·11”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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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皖安办函〔2024〕97 号 关于印发《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2·5·11”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通知 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5·11”较大中 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印发给 你们,请对照评估报告中的《存在问题清单》认真督促整 改,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 省安委会办公室。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24 日 2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5•11”较 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 事故评估组 2022 年 5 月 11 日 9 时 45 分许,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 限公司气化车间渣锁斗 B 检修作业中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 事故,造成 3 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 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 号)和《安徽省生 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皖安办 〔2021〕64 号),省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安徽昊源化工集 团有限公司“2022•5•11”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 年 7 月 20 日,省政府批复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 限公司“2022•5•11”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8 月 2 日,省应急管理厅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向阜阳 市人民政府印发《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5•11” 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 告》)。2023 年 5 月 19 日,省安委会办公室依据《事故 调查报告》组织开展评估工作。2024 年 8 月 28 日,评估 3 组赴阜阳市颍东区开展现场评估工作,并邀请省纪委监委 和有关专家参加(见附件 1)。评估组从阜阳市、颍东区 两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吸取事故教训等方面梳理问题清单, 在该市安委会办公室自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 账资料、查阅有关责任人人事档案、现场检查抽查等方式, 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阜阳市、颍东区两级党委、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了责任 追究落实工作。 (一)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1 人) 1.田某飞,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汽化车间副主 任。2024 年 3 月 8 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判决田某飞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23)皖 1203 刑初 227 号)。 (二)给予行政处罚人员落实情况(6 人) 1.凡某才,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总经理。2023 年 1 月 20 日,阜阳市应急管理局 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563166 元的行政处罚(阜应急罚 〔2022〕监察-19 号),同年 2 月 9 日罚款全部缴纳。 2.张某生,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 4 年 1 月 20 日,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59894.12 元的行政处罚(阜应急罚〔2022〕监察-20 号), 同年 2 月 9 日罚款全部缴纳。2022 年 8 月 10 日,安徽昊 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免去张某生副总经理职务,降职为总 经理助理。 3.刘某,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副总工程师 兼安全科科长。2023 年 1 月 20 日,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对 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41591.37 元的行政处罚(阜应急罚 〔2022〕监察-21 号),同年 2 月 9 日罚款全部缴纳。2022 年 8 月 10 日,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免去刘某安全 副总工程师、安全科长职务,降职为中层副职。 4.王某,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科副科长。 2023 年 1 月 20 日,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 币 22691.12 元的行政处罚(阜应急罚〔2022〕监察-22 号), 同年 2 月 9 日罚款全部缴纳。2022 年 8 月 10 日,安徽昊 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免去王某安全科副科长职务,降职为 员级。 5.李某楠,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气化车间 操作班班长。2023 年 1 月 20 日,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 作出罚款人民币 22062.87 元的行政处罚(阜应急罚〔2022〕 监察-23 号),同年 2 月 9 日罚款全部缴纳。2022 年 8 月 10 日,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给予李某楠警告处分, 5 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6. 闫某仃,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气化车间 工艺员。2023 年 1 月 20 日,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 罚款人民币 25053.62 元的行政处罚(阜应急罚〔2022〕监 察-24 号),同年 2 月 9 日罚款全部缴纳。2022 年 8 月 10 日,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闫某仃警告处分,令 其做出深刻检查。 (三)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处理落实情况(7 人) 1.吴某,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22 年 9 月 26 日,阜阳市纪委监委给予其谈话提醒。 2.许某志,阜阳市颍东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2022 年 10 月 10 日,阜阳市纪委监委给予其谈话提醒。 3.王某丽,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科长。2022年10月9日,中共阜阳市纪委阜阳市监委 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对王某丽同志 进行诫勉的决定》(阜驻经纪发〔2022〕3号),对其予 以诫勉。 4.高某冲,颍东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22 年9月16日,中共颍东区纪律检查委员印发《关于给予高 某冲同志诫勉处理的决定》(阜东纪〔2022〕81号),对 其予以诫勉。 5.蒋某,颍东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6 股负责人、三级高级技术工人。2022 年 9 月 24 日,颍东 区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蒋某警告处分的决定》(阜 东纪〔2022〕20 号),给予其警告处分。 6.赵某,颍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2022 年 9 月 21 日,颍东区纪委监委对其提醒谈话。 7.吴某,颍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促进中心主任。2022 年 9 月 19 日,颍东区纪委监委给予其批评教育。 (四)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处理落实情况(1 家) 1.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 1 月 20 日, 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115 万元的行政处 罚(阜应急罚〔2022〕检查-18 号),同年 2 月 9 日罚款 全部缴纳。 (五)给予问责处理单位处理落实情况(4 家) 1. 颍东区应急管理局。2022 年 9 月 27 日,颍东区应 急管理局向颍东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 颍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 年 9 月 26 日,颍东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向颍东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 颍东区人民政府。2022 年 10 月 18 日,颍东区人 民政府向阜阳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4. 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2 年 10 月 12 日,阜阳市 应急管理局向阜阳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阜阳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 7 门、颍东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要 求,开展了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守住安全底线 事故发生后,阜阳市安委办印发《阜阳市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阜安办〔2022〕 28 号),成立 10 个督导组对全市所有重点化工、危险化学 品、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全覆盖督查,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 业和医药化工企业 26 家,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 227 条。 为加强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2022 年 11 月,市安委办印发《关于成立阜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 委员会的通知》(阜安办〔2022〕48 号),组织全市负有危 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部门成立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分 析研判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相关政策 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举措。压实各级安全监管责任,着力 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阜阳市安委会按照《贯彻落实国务院 安委会安全生产 15 条措施工作方案》(阜安〔2022〕7 号) 的要求,制定市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 任务清单”,对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等领域抓实全链 条监管责任,落实 6 个方面 20 项重点治理措施。2022 年 12 月,市安委会印发《阜阳市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阜安〔2022〕18 号),通过督促企业落实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加强企业 8 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 风险,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事故发生后市 安委会持续按照《阜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 动任务分工方案》《阜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集中治理实 施方案》(阜安〔2022〕3 号)的要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全市 12 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指 导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 400 条。为加强对化工行业 领域的指导督促力度,进一步厘清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 责,2023 年 1 月和 12 月,市安委会印发《阜阳市安全生 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阜安〔2023〕 1 号)和《阜阳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阜 安〔2023〕23 号),明确应急和经信部门的监管责任,严 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 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2023 年 5 月和 2024 年 1 月,颍东区安委会分别印发 《颍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 工和属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颍东安〔2023〕5 号)《颍 东区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颍东安〔2024〕1 号),明确相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的监管 职责。事故发生后,颍东区安委办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全 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小化工)安全隐患集中治理攻坚的紧 急通知》(颍东安办〔2022〕10 号),要求区化工园区强化 9 安全监管职责,配齐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管工作体系,2023 年新配备安全和化工专业安全监管人 员 4 名。2022 年 12 月,区安委办印发《颍东区安全生产“三 个狠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安全 风险管控,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颍东区应 急管理局联合园区印发《关于提前报备特殊作业的通知》, 要求企业特殊作业提前报备,区应急局、园区聘请专家对 作业方案进行审核,确认风险分析全面,措施到位方可作 业。2023 年 1 月,颍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颍东区经 济和信息化局 2023 年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行动方案》, 成立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行业监管指 导,按照工作职责紧盯化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一 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2024 年 6 月, 该局印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明 确区工信局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在职 责范围内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工作。 (二)吸取教训,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2023 年 4 月,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修订公司全 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加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等 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气化车间各单元操作人员的 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各岗位工作内容明确安全责任。每月 针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组织全体员 10 工签署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 该公司对公司组织架构和安委会成员进行调整,成立安全 处,设置安全总监岗位。该公司编制《设备检修维护规程》, 明确检维修作业实施方案审批程序,针对受限空间作业修 订《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气体取样操作规程》,要求对检 维修作业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并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 突发事故事件列出应急处置方案;气化车间修订《渣锁斗 检修规程》,明确检修步骤,细化气体置换、取样分析流 程;该公司加强外来承包商安全管理,编制《外来承包商 安全管理及考核办法》《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告知 卡》,对外来承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做好检修过程安全 监护。该公司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修订《特殊作业安 全操作规程》,按照新版《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规范》修订特殊作业票,要求作业票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 作业前组织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 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开展作业危害分析,制定相应 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安全处负责 审批并监督实施。事故发生后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 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该公司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大反思大 讨论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外聘相关单位进行培训,面向车 间负责人和安全员开展新版《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管 理规范》解读与现场实训;组织特殊作业监护人员参加取 11 证培训考试,确保监护人具备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该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配 备消防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推车式空气呼吸器、防化 服等救援装备,按照年度计划每月组织车间按照应急预案 进行演练,提升应急演练的针对性。 (三)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打击“三违”行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印发《阜阳市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阜应急〔2022〕44 号),对全市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是否建立相关安 全制度、是否对相关作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是否落实安 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开展检查,全市共检查化工和危险化学 品企业 82 家,查出问题隐患 63 条,已全部整改完成。2023 年 3 月 21 日,该局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 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化 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特殊作业管理、检维修 作业管理、承包商管理和防泄漏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共查 处问题隐患 256 条,已全部整改完成。该局加强监管力量, 配备具备化工或安全工程专业背景的执法人员,科学制定 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对安全风险等级较高、近年 发生过事故、试生产或复工复产的重点监管企业实行全覆 盖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利用安徽省危险化学品 12 监管综合信息系统推送信息,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有限 空间作业现场,2023 年以来,通过监测预警系统,共调阅 企业特殊作业票 284 次,不合格 32 次,对企业组织约谈 12 次,针对作业票据问题较大的中科昊海展开专项检查并 进行立案处罚,罚款 1.79 万元;2024 年检查危化企业 19 家,发现问题隐患 150 条,立案处罚 1 起,罚款 1.2 万元。 事故发生后,阜阳市安委办按照《阜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 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阜安〔2022〕3 号)的要求,建 立“月排查、季调度、半年讲评、年终考核”制度。对全市 所有 51 个化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全覆盖安全设计诊断, 排查整改问题隐患 232 条。 2023 年颍东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两轮区级专家指导服 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 155 项;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开展两轮互查,共排查整改问题隐患 151 项。事故发生后, 该局责令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对事故生产线采取 永久性停产措施,并于 2022 年底停产,注销安全生产许 可证,对生产装置进行拆除。2023 年,颍东区安委办按照 《关于开展全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皖安办〔2023〕18 号)《颍东区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颍东安办〔2023〕10 号)的要求,开展受限空间、 动火作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共检查辖区内 7 家企 业,发现受限空间危险因素辨识不全、缺少受限空间作业 13 方案等问题隐患 78 项,均已整改完成;排查整改企业特 殊作业作业票审批流程不规范、未办理作业票等问题隐患 126 项,立案处罚 1 起,罚款 1.8 万元。2024 年开展区级 专家指导服务,共排查整改 264 项问题隐患;对高危细分 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事故单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 艺聘请专家检查,共排查整改相关问题隐患 25 项。事故 发生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140 次,发现并 整改隐患问题 871 条,处罚 16 起,罚款 9.4 万元。事故发 生后,颍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 查 56 次,发现问题 507 条,其中化工企业 81 条,已全部 按时整改到位;2024 年 1-7 月份,深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 督查 50 次,发现问题 311 条,其中化工企业 66 条,已全 部按时整改到位。 四、现场评估 2024 年 8 月 29 日,评估组对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组查阅了该公司事故防范和整 改措施落实情况台账资料,赴事故厂区气化装置区(事故 装置)进行了现场查看,同时抽查了该公司阜阳新材料分 公司气化装置区。目前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事故厂 区已经全部停产,气化装置区已停产待拆除。 经现场评估,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针对事故报 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了积极整改,取得了一 14 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以下问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 集团公司缺少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有关岗位安全 生产责任制;受限空间审批作业取样分析表设计不合理,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结果记录不规范,未分别记录多种有毒 有害气体名称和检测结果;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应急演 练不规范,未完全按照公司批准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 练。 图 1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事故厂区气化装置区渣锁斗 B 现状图 五、评估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阜阳市、颍东区对照事故 责任追究及防范措施建议积极落实整改,经过查阅组织部 门档案和相关单位文件,事故涉及的相关单位和公职人员 15 的追责问责工作已落实到位,但从评估情况看仍存在相关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受限空间审批作业取样分析 表设计不合理,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应急演练不规范等 问题。 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举一反三,及时整改问题隐患。要针对现场评 估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抓整改,确保调查处理的有关要求落 地不走样,要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有关岗位人 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全覆盖;要按照相关 标准规范要求,进一步修订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编制完善 相关审批作业表格;要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修 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完善相 关现场处置方案编制,要依据公司批准的应急救援预案进 行全要素、全流程演练,确保演练实效。 (二)强化监管,不断提升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 水平。阜阳市工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督促 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压实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持续加强检维修作业、外包 外租作业等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 业安全规范》相关要求,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对风险 辨识流于形式、安全措施不落实、审批走过场等问题要采 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16 附件:1.评估工作组人员名单 2.需整改的问题清单 3.工作建议清单 17 附件 1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5•11”较 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评估工作组名单 调查组 职务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组 长 李大华 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 一级巡视员 副组长 许桂芳 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 成 员 江亮光 省应急管理厅调查统计处监察专员 时 磊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处 四级调研员 华梅梅 省应急管理厅调查统计处三级调研员 韩传茂 省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技术中心调查评估所所长 王 立 省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技术中心工程师 张 成 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邀 请 黄远好 省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二级调研员 18 附件 2 存在问题清单 阜阳市市人民政府及 其有关部门,颍东区人 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集团公司缺少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有关岗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受限空间审批作业取样分析表设计不合理,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结果记录不规范,未分别记录 多种有毒有害气体名称和检测结果;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应急演练不规范,未完全按照公司批准的应急救援 预案进行演练。 19 附件 3 工作建议清单 阜阳市人民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颍东区人民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一)举一反三,及时整改问题隐患。要针对现场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抓整改,确保调查 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地不走样,要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有关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确保安全责任制全覆盖;要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一步修订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编制完善相 关审批作业表格;要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 故类型,完善相关现场处置方案编制,要依据公司批准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全要素、全流程演练, 确保演练实效。 (二)强化监管,不断提升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阜阳市工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 必须”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持续加强检维修作业、外包外租作业等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 安全规范》相关要求,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对风险辨识流于形式、安全措施不落实、审批走 过场等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