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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5·11”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事故通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地区:安徽省 发布:2024-10-24 等级:较大 类型:中毒和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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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皖安办函〔2024〕97 号
关于印发《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2·5·11”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的通知
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5·11”较大中
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印发给
你们,请对照评估报告中的《存在问题清单》认真督促整
改,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
省安委会办公室。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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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5•11”较
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
事故评估组
2022 年 5 月 11 日 9 时 45 分许,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
限公司气化车间渣锁斗 B 检修作业中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
事故,造成 3 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
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 号)和《安徽省生
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皖安办
〔2021〕64 号),省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安徽昊源化工集
团有限公司“2022•5•11”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 年 7 月 20 日,省政府批复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
限公司“2022•5•11”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8 月 2 日,省应急管理厅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向阜阳
市人民政府印发《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5•11”
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
告》)。2023 年 5 月 19 日,省安委会办公室依据《事故
调查报告》组织开展评估工作。2024 年 8 月 28 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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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赴阜阳市颍东区开展现场评估工作,并邀请省纪委监委
和有关专家参加(见附件 1)。评估组从阜阳市、颍东区
两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吸取事故教训等方面梳理问题清单,
在该市安委会办公室自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
账资料、查阅有关责任人人事档案、现场检查抽查等方式,
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阜阳市、颍东区两级党委、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了责任
追究落实工作。
(一)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1 人)
1.田某飞,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汽化车间副主
任。2024 年 3 月 8 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判决田某飞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23)皖 1203 刑初 227 号)。
(二)给予行政处罚人员落实情况(6 人)
1.凡某才,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总经理。2023 年 1 月 20 日,阜阳市应急管理局
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563166 元的行政处罚(阜应急罚
〔2022〕监察-19 号),同年 2 月 9 日罚款全部缴纳。
2.张某生,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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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月 20 日,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59894.12 元的行政处罚(阜应急罚〔2022〕监察-20 号),
同年 2 月 9 日罚款全部缴纳。2022 年 8 月 10 日,安徽昊
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免去张某生副总经理职务,降职为总
经理助理。
3.刘某,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副总工程师
兼安全科科长。2023 年 1 月 20 日,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对
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41591.37 元的行政处罚(阜应急罚
〔2022〕监察-21 号),同年 2 月 9 日罚款全部缴纳。2022
年 8 月 10 日,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免去刘某安全
副总工程师、安全科长职务,降职为中层副职。
4.王某,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科副科长。
2023 年 1 月 20 日,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
币 22691.12 元的行政处罚(阜应急罚〔2022〕监察-22 号),
同年 2 月 9 日罚款全部缴纳。2022 年 8 月 10 日,安徽昊
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免去王某安全科副科长职务,降职为
员级。
5.李某楠,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气化车间
操作班班长。2023 年 1 月 20 日,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
作出罚款人民币 22062.87 元的行政处罚(阜应急罚〔2022〕
监察-23 号),同年 2 月 9 日罚款全部缴纳。2022 年 8 月
10 日,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给予李某楠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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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6. 闫某仃,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气化车间
工艺员。2023 年 1 月 20 日,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
罚款人民币 25053.62 元的行政处罚(阜应急罚〔2022〕监
察-24 号),同年 2 月 9 日罚款全部缴纳。2022 年 8 月 10
日,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闫某仃警告处分,令
其做出深刻检查。
(三)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处理落实情况(7 人)
1.吴某,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22
年 9 月 26 日,阜阳市纪委监委给予其谈话提醒。
2.许某志,阜阳市颍东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2022
年 10 月 10 日,阜阳市纪委监委给予其谈话提醒。
3.王某丽,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
理科科长。2022年10月9日,中共阜阳市纪委阜阳市监委
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对王某丽同志
进行诫勉的决定》(阜驻经纪发〔2022〕3号),对其予
以诫勉。
4.高某冲,颍东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22
年9月16日,中共颍东区纪律检查委员印发《关于给予高
某冲同志诫勉处理的决定》(阜东纪〔2022〕81号),对
其予以诫勉。
5.蒋某,颍东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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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负责人、三级高级技术工人。2022 年 9 月 24 日,颍东
区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蒋某警告处分的决定》(阜
东纪〔2022〕20 号),给予其警告处分。
6.赵某,颍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2022
年 9 月 21 日,颍东区纪委监委对其提醒谈话。
7.吴某,颍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促进中心主任。2022
年 9 月 19 日,颍东区纪委监委给予其批评教育。
(四)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处理落实情况(1 家)
1.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 1 月 20 日,
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115 万元的行政处
罚(阜应急罚〔2022〕检查-18 号),同年 2 月 9 日罚款
全部缴纳。
(五)给予问责处理单位处理落实情况(4 家)
1. 颍东区应急管理局。2022 年 9 月 27 日,颍东区应
急管理局向颍东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 颍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 年 9 月 26 日,颍东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向颍东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 颍东区人民政府。2022 年 10 月 18 日,颍东区人
民政府向阜阳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4. 阜阳市应急管理局。2022 年 10 月 12 日,阜阳市
应急管理局向阜阳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阜阳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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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颍东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要
求,开展了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守住安全底线
事故发生后,阜阳市安委办印发《阜阳市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阜安办〔2022〕
28 号),成立 10 个督导组对全市所有重点化工、危险化学
品、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全覆盖督查,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
业和医药化工企业 26 家,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 227 条。
为加强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2022 年 11
月,市安委办印发《关于成立阜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
委员会的通知》(阜安办〔2022〕48 号),组织全市负有危
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部门成立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分
析研判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相关政策
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举措。压实各级安全监管责任,着力
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阜阳市安委会按照《贯彻落实国务院
安委会安全生产 15 条措施工作方案》(阜安〔2022〕7 号)
的要求,制定市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
任务清单”,对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等领域抓实全链
条监管责任,落实 6 个方面 20 项重点治理措施。2022 年
12 月,市安委会印发《阜阳市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阜安〔2022〕18 号),通过督促企业落实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加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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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
风险,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事故发生后市
安委会持续按照《阜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
动任务分工方案》《阜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集中治理实
施方案》(阜安〔2022〕3 号)的要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全市 12 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指
导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 400 条。为加强对化工行业
领域的指导督促力度,进一步厘清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
责,2023 年 1 月和 12 月,市安委会印发《阜阳市安全生
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阜安〔2023〕
1 号)和《阜阳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阜
安〔2023〕23 号),明确应急和经信部门的监管责任,严
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
管三必须”的要求,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2023 年 5 月和 2024 年 1 月,颍东区安委会分别印发
《颍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
工和属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颍东安〔2023〕5 号)《颍
东区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颍东安〔2024〕1
号),明确相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的监管
职责。事故发生后,颍东区安委办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全
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小化工)安全隐患集中治理攻坚的紧
急通知》(颍东安办〔2022〕10 号),要求区化工园区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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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职责,配齐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管工作体系,2023 年新配备安全和化工专业安全监管人
员 4 名。2022 年 12 月,区安委办印发《颍东区安全生产“三
个狠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安全
风险管控,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颍东区应
急管理局联合园区印发《关于提前报备特殊作业的通知》,
要求企业特殊作业提前报备,区应急局、园区聘请专家对
作业方案进行审核,确认风险分析全面,措施到位方可作
业。2023 年 1 月,颍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颍东区经
济和信息化局 2023 年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行动方案》,
成立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行业监管指
导,按照工作职责紧盯化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一
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2024 年 6 月,
该局印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明
确区工信局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在职
责范围内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工作。
(二)吸取教训,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2023 年 4 月,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修订公司全
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加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等
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气化车间各单元操作人员的
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各岗位工作内容明确安全责任。每月
针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组织全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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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签署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
该公司对公司组织架构和安委会成员进行调整,成立安全
处,设置安全总监岗位。该公司编制《设备检修维护规程》,
明确检维修作业实施方案审批程序,针对受限空间作业修
订《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气体取样操作规程》,要求对检
维修作业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并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
突发事故事件列出应急处置方案;气化车间修订《渣锁斗
检修规程》,明确检修步骤,细化气体置换、取样分析流
程;该公司加强外来承包商安全管理,编制《外来承包商
安全管理及考核办法》《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告知
卡》,对外来承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做好检修过程安全
监护。该公司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修订《特殊作业安
全操作规程》,按照新版《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规范》修订特殊作业票,要求作业票由作业单位提出申请,
作业前组织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
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开展作业危害分析,制定相应
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作业负责人签署意见,安全处负责
审批并监督实施。事故发生后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防
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该公司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大反思大
讨论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外聘相关单位进行培训,面向车
间负责人和安全员开展新版《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管
理规范》解读与现场实训;组织特殊作业监护人员参加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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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培训考试,确保监护人具备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该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配
备消防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推车式空气呼吸器、防化
服等救援装备,按照年度计划每月组织车间按照应急预案
进行演练,提升应急演练的针对性。
(三)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打击“三违”行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印发《阜阳市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阜应急〔2022〕44 号),对全市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是否建立相关安
全制度、是否对相关作业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是否落实安
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开展检查,全市共检查化工和危险化学
品企业 82 家,查出问题隐患 63 条,已全部整改完成。2023
年 3 月 21 日,该局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
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化
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特殊作业管理、检维修
作业管理、承包商管理和防泄漏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共查
处问题隐患 256 条,已全部整改完成。该局加强监管力量,
配备具备化工或安全工程专业背景的执法人员,科学制定
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对安全风险等级较高、近年
发生过事故、试生产或复工复产的重点监管企业实行全覆
盖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利用安徽省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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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综合信息系统推送信息,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有限
空间作业现场,2023 年以来,通过监测预警系统,共调阅
企业特殊作业票 284 次,不合格 32 次,对企业组织约谈
12 次,针对作业票据问题较大的中科昊海展开专项检查并
进行立案处罚,罚款 1.79 万元;2024 年检查危化企业 19
家,发现问题隐患 150 条,立案处罚 1 起,罚款 1.2 万元。
事故发生后,阜阳市安委办按照《阜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
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阜安〔2022〕3 号)的要求,建
立“月排查、季调度、半年讲评、年终考核”制度。对全市
所有 51 个化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全覆盖安全设计诊断,
排查整改问题隐患 232 条。
2023 年颍东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两轮区级专家指导服
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 155 项;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开展两轮互查,共排查整改问题隐患 151 项。事故发生后,
该局责令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对事故生产线采取
永久性停产措施,并于 2022 年底停产,注销安全生产许
可证,对生产装置进行拆除。2023 年,颍东区安委办按照
《关于开展全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皖安办〔2023〕18 号)《颍东区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颍东安办〔2023〕10 号)的要求,开展受限空间、
动火作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共检查辖区内 7 家企
业,发现受限空间危险因素辨识不全、缺少受限空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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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等问题隐患 78 项,均已整改完成;排查整改企业特
殊作业作业票审批流程不规范、未办理作业票等问题隐患
126 项,立案处罚 1 起,罚款 1.8 万元。2024 年开展区级
专家指导服务,共排查整改 264 项问题隐患;对高危细分
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事故单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
艺聘请专家检查,共排查整改相关问题隐患 25 项。事故
发生后,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140 次,发现并
整改隐患问题 871 条,处罚 16 起,罚款 9.4 万元。事故发
生后,颍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
查 56 次,发现问题 507 条,其中化工企业 81 条,已全部
按时整改到位;2024 年 1-7 月份,深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
督查 50 次,发现问题 311 条,其中化工企业 66 条,已全
部按时整改到位。
四、现场评估
2024 年 8 月 29 日,评估组对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组查阅了该公司事故防范和整
改措施落实情况台账资料,赴事故厂区气化装置区(事故
装置)进行了现场查看,同时抽查了该公司阜阳新材料分
公司气化装置区。目前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事故厂
区已经全部停产,气化装置区已停产待拆除。
经现场评估,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针对事故报
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了积极整改,取得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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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以下问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
集团公司缺少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有关岗位安全
生产责任制;受限空间审批作业取样分析表设计不合理,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结果记录不规范,未分别记录多种有毒
有害气体名称和检测结果;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应急演
练不规范,未完全按照公司批准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
练。
图 1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事故厂区气化装置区渣锁斗 B 现状图
五、评估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阜阳市、颍东区对照事故
责任追究及防范措施建议积极落实整改,经过查阅组织部
门档案和相关单位文件,事故涉及的相关单位和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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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追责问责工作已落实到位,但从评估情况看仍存在相关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受限空间审批作业取样分析
表设计不合理,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应急演练不规范等
问题。
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举一反三,及时整改问题隐患。要针对现场评
估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抓整改,确保调查处理的有关要求落
地不走样,要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有关岗位人
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全覆盖;要按照相关
标准规范要求,进一步修订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编制完善
相关审批作业表格;要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修
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完善相
关现场处置方案编制,要依据公司批准的应急救援预案进
行全要素、全流程演练,确保演练实效。
(二)强化监管,不断提升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
水平。阜阳市工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督促
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压实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持续加强检维修作业、外包
外租作业等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
业安全规范》相关要求,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对风险
辨识流于形式、安全措施不落实、审批走过场等问题要采
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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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评估工作组人员名单
2.需整改的问题清单
3.工作建议清单

17
附件 1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2•5•11”较
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评估工作组名单
调查组
职务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组 长 李大华 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 一级巡视员
副组长 许桂芳 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
成 员
江亮光 省应急管理厅调查统计处监察专员
时 磊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处 四级调研员
华梅梅 省应急管理厅调查统计处三级调研员
韩传茂 省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技术中心调查评估所所长
王 立 省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技术中心工程师
张 成 阜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邀 请 黄远好 省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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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存在问题清单
阜阳市市人民政府及
其有关部门,颍东区人
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安徽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集团公司缺少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有关岗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受限空间审批作业取样分析表设计不合理,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结果记录不规范,未分别记录
多种有毒有害气体名称和检测结果;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应急演练不规范,未完全按照公司批准的应急救援
预案进行演练。

19
附件 3
工作建议清单
阜阳市人民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颍东区人民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一)举一反三,及时整改问题隐患。要针对现场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抓整改,确保调查
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地不走样,要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有关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确保安全责任制全覆盖;要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一步修订特殊作业审批制度,编制完善相
关审批作业表格;要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
故类型,完善相关现场处置方案编制,要依据公司批准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全要素、全流程演练,
确保演练实效。
(二)强化监管,不断提升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阜阳市工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
必须”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持续加强检维修作业、外包外租作业等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
安全规范》相关要求,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对风险辨识流于形式、安全措施不落实、审批走
过场等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确保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