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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事故通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地区:安徽省 发布:2024-08-23 等级:较大 类型: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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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皖安办函〔2024〕83 号
关于印发《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的通知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效果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评估报告中的《存在问题
清单》认真督促整改,并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将整改落实情
况书面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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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事故评估组)
2021 年 8 月 27 日 1 时 36 分许,宿州市萧县发生一起较大
火灾事故,造成 4 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
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皖安办〔2021〕64 号),
省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
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
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 年 5 月 14 日,省政府批复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
故调查报告,2022 年 5 月 26 日,省应急管理厅按照省政府批复
要求,向宿州市政府印发《宿州市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
报告》(皖应急函〔2022〕255 号)(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2023 年 5 月 10 日,省安委会办公室依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
开展评估工作。2024 年 7 月 4 日,评估组赴宿州市萧县开展现
场评估,并邀请省纪委监委和有关专家参加。评估组从宿州市、
萧县两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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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落实、吸取事故教训等方面梳理问题清单,在该市安委
会办公室组织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和有
关责任人人事档案、现场检查抽查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宿州市、萧县两级党委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了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一)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1 人)
1.刘某,萧县刘某活禽屠宰点经营者。2023 年 1 月 9 日,
萧 县 人 民 法 院 一 审 判 决 刘 某 犯 失 火 罪 , 判 处 有 期 徒 刑 五 年
((2022)皖 1322 刑初 470 号),一审宣判后,刘某提出上诉,
2023 年 11 月 9 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3)皖 13 刑终 48 号)。
(二)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处理落实情况(8 人)
1.尉某辉,萧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22 年 4 月 8 日,
宿州市监察委员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同日,已作出书面检
查。
2.田 某,萧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2022年4月7日,已作
出书面检查。
3.孙 某,杨楼镇党委书记,2022年3月25日,**萧县纪律
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对孙某同志进行诫勉的决定》(萧纪诫
〔2022〕11号),对其予以诫勉。
4.黄某蓓,杨楼镇镇长,2022年3月25日,**萧县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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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印发《关于对黄某蓓同志进行诫勉的决定》(萧纪诫〔2022〕
12号),已予以诫勉。
5.惠某前,杨楼镇党委副书记,2022年4月7日,萧县监察委
员会印发《关于给予惠某前同志政务记过处分的决定》(萧监
〔2022〕14号),已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6.孙某峰,萧县公安局杨楼派出所所长,2022 年 4 月 7 日,
萧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孙某峰同志政务警告处分的决
定》(萧监〔2022〕15 号),已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7.陈 某,杨楼镇杨楼社区党支部书记。2022 年 4 月 7 日,
**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陈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
分的决定》(萧纪〔2022〕49 号),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王某军,杨楼镇杨楼社区主任。2022年4月7日,**萧县纪
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王某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
定》(萧纪〔2022〕50号),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给予问责单位处理落实情况(5 家)
1.萧县公安局杨楼派出所。2022年3月28日,萧县公安局杨
楼派出所已向萧县公安局作出书面检查。
2.萧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4月7日,萧县消防救援大队已
向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书面检查。
3.杨楼社区居委会。2022年3月28日,杨楼社区居委会已向
杨楼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4.杨楼镇人民政府。2022年3月28日,杨楼镇人民政府已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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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5.萧县人民政府。2022年4月7日,萧县人民政府已向宿州市
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宿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萧县政
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开展了落实事故防
范和整改工作。
(一)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宿州市政府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以落实省安委办约谈问题整
改为抓手,深挖细究问题根源,筑牢安全防线。市安委办召开专
题会议,提请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事故发生后,
市安委办压实属地责任,对事故多发的单位下达事故警示通报,
向 3 位县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下达安全生产工作提醒函,进一步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组成 6 个巡
查组对各地党委政府和部分安全生产重点市直单位开展安全生
产巡查,查找影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和薄弱环节,
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2024 年 4
月,市政府出台了《宿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和约谈工作规则》
(宿防〔2022〕3 号),推动 13 个行业监管部门将消防工作与
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24 年 5 月,市安委会印
发《宿州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和《宿州市推动落
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的实施意见》(宿安发〔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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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号),明确市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基层公安派出所组织开展
辖区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
导火灾预防和消防监督执法。
萧县政府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落实省安委办约谈五个方面问题和市
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巡查 14 项问题整改任务。2022 年,县委县
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6 次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
议 4 次,依托消委会和安委会,落实联动任务,会商解决重点问
题 3 个,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8 次。
(二)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消防责任
2022 年 2 月,宿州市安委会和市消委会联合印发《全市生
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宿防
〔2022〕1 号),对全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安全出口、
防火分隔、围护结构易燃材料使用情况开展排查治理,截至 2022
年 9 月,共拆除彩钢板房 9000 余平方米、防盗网 456 处。萧县
安委会持续按照《用火用电用气消防检查专项行动方案》(萧消
办〔2021〕5 号)的要求,对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
受潮、水浸开展抽查,共对 7 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0 处人员
密集场所开展检查,发现用火隐患 11 个、用电隐患 2 个、用气
隐患 3 个,已全部整改完成。2022 年 5 月,萧县安委会和萧县
消委会联合印发《全县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萧
防〔2022〕6 号),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 15 条硬措施的要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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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城中村存在的彩钢板分隔搭建、门窗设置金属栅栏、生
产经营储存与住宿场所未防火分隔、私拉乱接电线以及其他重大
隐患等八类情形进行排查,活动共排查住宅小区 41 家,清理违
规停放电动车 2432 辆,整改飞线充电 63 处;开展“打通生命通
道”专项整治活动 3 次,清理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私家车 120 余
辆,处罚 18 人。对 3179 户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排查,清理
违规住人 457 人,督促开窗 273 处,拆除泡沫彩钢板 7 处。
2023 年 4 月,宿州市政府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乡镇
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要求各县区按照“有车、有人、有营房、
有战斗力”的标准,配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借鉴亳州“一镇一
委一站”经验做法,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分三批完成所
有乡镇基层消防组织和消防力量建设,乡镇(街道)消安委办公
室承担辖区灭火救援、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打通
乡镇消防“最后一公里”。
(三)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强消防基础建设
2021 年 11 月,宿州市消委会印发《宿州市 2021-2022 年乡
镇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宿防〔2021〕6 号),加速推进乡
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已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 40 个,配备专
职队员 187 人,实现全市消防力量“覆盖到底、就近调配、快速
行动、初战控火、减少亡人”的工作目标。2022 年 2 月,宿州市
安委会和宿州市消委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生产经营租住自
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告》(宿防〔202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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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市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
重点排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
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是否进行防火分隔
等火灾隐患,活动共排查自建房 13397 处,临时查封 8 处,清理
违规住人 869 人。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截至 2023
年底,已对 1 处国家级、4 处省级、13 处市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
整改销案,督促 40 个消防无水小区恢复供水。2024 年 3 月,宿
州市消委办印发《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实施方案》(宿防办
〔2024〕12 号),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堵塞、
封闭的情况,截止 5 月全市共检查单位 829 家,整治占用、堵塞、
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45 处,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
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 2272 辆,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
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 6665 处,清理妨
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148 处,推动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
179 处,警告 70 人,罚款处罚 5 家。2022 年 7 月,萧县安委会
印发《关于对全县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
作开展督查的通知》(萧安〔2022〕11 号),重点对农村自建
房及沿街门面“三合一”场所违规建设情况和开窗行动开展情况
等进行实地检查。全县共排查“三合一”场所 4116 家、拆除防盗
窗 313 处,劝离违规住人 53 家,拆除违规搭建遮阳棚 800 余平
方米,拆除广告牌 50 余块。2023 年 4 月,萧县安委办和萧县消
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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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专项整治的通知》(萧消办〔2023〕2 号), 对全县农村地区
有经营业态的自建房和全县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的防火分隔、
用火用电、逃生出口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共计排查相关场所 3031
处、督促整改隐患 2397 余处、清理违规住宿人员 60 人,拆除防
盗窗网 67 处。
(四)加强宣教培训,不断提升火灾自救能力
宿州市扎实开展 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
“五进”活动,邀请行业部门、机关团体、在校学生等走进消防科
普体验馆,累计受教育人数达 58700 余人。依托 3000 多个农村
有线广播村村响终端,制作专题栏目,有针对性的开展自建房、
高层建筑、燃气使用安全等开展消防宣传。聚焦常见火灾隐患,
制作《“宿”说消防》栏目,累计阅读量超过 2000 万人次。发动
群众参与消防学习讨论,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累计注册达 39 万
人。结合火灾防控重点,印制张贴《自建房综合治理通告》5 万
8 千余张、《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2 万余张、《居家消防安
全提示》5 万张,《燃气安全九提示》6 万余张。发动全市 6 个
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358 场。萧县深入开展消防
安全“五进”活动,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 42 次,辐射乡
镇社区、企业工人、师生员工 2.1 万人次,全民消防关注人员
8.1136 万人,消防志愿者注册 4489 人,通过在消防重点单位、
公交车、出租车的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延
伸宣传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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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评估
2024 年 7 月 4 日,评估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现场核查,失
火房屋处于废弃状态,周边构筑物未完全拆除,原事故现场未有
效处置。随机抽查了萧县杨楼镇部分沿街商铺和萧县蒲公英托管
中心,发现杨楼镇沿街商铺部分房屋仍然有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防
盗窗,萧县蒲公英托管中心室外消火栓被杂物遮挡。
图 1 事故过火建筑现状图
五、评估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宿州市、萧县对照事故责任追究
及防范措施建议积极落实整改,经过查阅组织部门档案和相关文
件,事故涉及单位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已落实到位,但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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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看仍存在属地政府吸取事故教训不到位,未能举一反三抓整
改,仍存在事故建筑未有效处置,事故建筑周边违章建筑物未完
全拆除,杨楼镇沿街商铺房屋部分窗户安装有影响逃生和救援的
防盗窗,萧县蒲公英托管中心室外消火栓被杂物遮挡等问题。
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举一反三,强化事故现场及同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梳理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清单
抓落实,确保调查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地不走样,要对事故建筑周
边违规搭建的建构物及时进行拆除,对事故过火建筑进行有效处
置;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杨楼镇部分沿街商
铺和萧县蒲公英托管中心存在的消防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
整改到位。
(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严格按照
《全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夯
实消防安全基础。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占
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外墙门窗设置栅栏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
影响消防救援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
等障碍物,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加强对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
场所的监管,逐步解决“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和“通天楼梯”等突
出问题。
(三)多措并举,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强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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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利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主题公
园和消防队站等资源,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
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要用好“案例教育法”, 扎实
推进消防案例教育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
广泛宣传电器产品违规使用、私拉乱接电线、烧炭取暖等导致的
“小火亡人”的典型事故案例,用鲜活的案例普及安全常识、提升
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附件:1.存在问题清单
2.工作建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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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存在问题清单
萧县人民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
事故建筑周边违章建构物未完全拆除,事故建筑未有效处置;事
发地萧县杨楼镇沿街商铺,存在部分沿街商铺房屋窗户仍安装影响逃
生和救援的防盗窗,萧县蒲公英托管中心室外消火栓被杂物遮挡等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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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工作建议清单
宿州市、萧县两级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
(一)举一反三,强化事故现场及同类场所消防安全
整治。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梳理该起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清单抓落实,确保调查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地不走
样,要对事故建筑周边违规搭建的建构物及时进行拆除,
对事故过火建筑进行有效处置;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消防
安全隐患,针对杨楼镇部分沿街商铺和萧县蒲公英托管中
心存在的消防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严
格按照《全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
程,动态纠治占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外墙门窗设置栅栏
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救援的违章搭建构筑物、
摊位、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确保消防生命通
道畅通。加强对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管,逐步解
决“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和“通天楼梯”等突出问题。
(三)多措并举,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要加
强火灾警示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利用消防科普教育
基地、主题公园和消防队站等资源,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
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
要用好“案例教育法”, 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案例教育进农
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广泛宣传电器产
品违规使用、私拉乱接电线、烧炭取暖等导致的“小火亡
人”的典型事故案例,用鲜活的案例普及安全常识、提升
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4 年 8 月 26 日印发
共印 2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