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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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皖安办函〔2024〕83 号 关于印发《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的通知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效果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评估报告中的《存在问题 清单》认真督促整改,并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将整改落实情 况书面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8 月 26 日 — 2 — 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事故评估组) 2021 年 8 月 27 日 1 时 36 分许,宿州市萧县发生一起较大 火灾事故,造成 4 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 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皖安办〔2021〕64 号), 省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 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 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 年 5 月 14 日,省政府批复宿州萧县“8.27”较大火灾事 故调查报告,2022 年 5 月 26 日,省应急管理厅按照省政府批复 要求,向宿州市政府印发《宿州市萧县“8.27”较大火灾事故调查 报告》(皖应急函〔2022〕255 号)(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2023 年 5 月 10 日,省安委会办公室依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 开展评估工作。2024 年 7 月 4 日,评估组赴宿州市萧县开展现 场评估,并邀请省纪委监委和有关专家参加。评估组从宿州市、 萧县两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 — 3 — 责任追究落实、吸取事故教训等方面梳理问题清单,在该市安委 会办公室组织自评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和有 关责任人人事档案、现场检查抽查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处理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宿州市、萧县两级党委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了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一)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处理落实情况(1 人) 1.刘某,萧县刘某活禽屠宰点经营者。2023 年 1 月 9 日, 萧 县 人 民 法 院 一 审 判 决 刘 某 犯 失 火 罪 , 判 处 有 期 徒 刑 五 年 ((2022)皖 1322 刑初 470 号),一审宣判后,刘某提出上诉, 2023 年 11 月 9 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3)皖 13 刑终 48 号)。 (二)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处理落实情况(8 人) 1.尉某辉,萧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22 年 4 月 8 日, 宿州市监察委员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同日,已作出书面检 查。 2.田 某,萧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2022年4月7日,已作 出书面检查。 3.孙 某,杨楼镇党委书记,2022年3月25日,**萧县纪律 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对孙某同志进行诫勉的决定》(萧纪诫 〔2022〕11号),对其予以诫勉。 4.黄某蓓,杨楼镇镇长,2022年3月25日,**萧县纪律检查 — 4 — 委员会印发《关于对黄某蓓同志进行诫勉的决定》(萧纪诫〔2022〕 12号),已予以诫勉。 5.惠某前,杨楼镇党委副书记,2022年4月7日,萧县监察委 员会印发《关于给予惠某前同志政务记过处分的决定》(萧监 〔2022〕14号),已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6.孙某峰,萧县公安局杨楼派出所所长,2022 年 4 月 7 日, 萧县监察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孙某峰同志政务警告处分的决 定》(萧监〔2022〕15 号),已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7.陈 某,杨楼镇杨楼社区党支部书记。2022 年 4 月 7 日, **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陈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 分的决定》(萧纪〔2022〕49 号),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王某军,杨楼镇杨楼社区主任。2022年4月7日,**萧县纪 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给予王某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 定》(萧纪〔2022〕50号),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给予问责单位处理落实情况(5 家) 1.萧县公安局杨楼派出所。2022年3月28日,萧县公安局杨 楼派出所已向萧县公安局作出书面检查。 2.萧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4月7日,萧县消防救援大队已 向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书面检查。 3.杨楼社区居委会。2022年3月28日,杨楼社区居委会已向 杨楼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4.杨楼镇人民政府。2022年3月28日,杨楼镇人民政府已向 — 5 — 萧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5.萧县人民政府。2022年4月7日,萧县人民政府已向宿州市 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宿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萧县政 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开展了落实事故防 范和整改工作。 (一)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宿州市政府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以落实省安委办约谈问题整 改为抓手,深挖细究问题根源,筑牢安全防线。市安委办召开专 题会议,提请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事故发生后, 市安委办压实属地责任,对事故多发的单位下达事故警示通报, 向 3 位县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下达安全生产工作提醒函,进一步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组成 6 个巡 查组对各地党委政府和部分安全生产重点市直单位开展安全生 产巡查,查找影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问题和薄弱环节, 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2024 年 4 月,市政府出台了《宿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和约谈工作规则》 (宿防〔2022〕3 号),推动 13 个行业监管部门将消防工作与 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24 年 5 月,市安委会印 发《宿州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和《宿州市推动落 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的实施意见》(宿安发〔2024〕 — 6 — 16 号),明确市公安部门指导、监督基层公安派出所组织开展 辖区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 导火灾预防和消防监督执法。 萧县政府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人民群 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落实省安委办约谈五个方面问题和市 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巡查 14 项问题整改任务。2022 年,县委县 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6 次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 议 4 次,依托消委会和安委会,落实联动任务,会商解决重点问 题 3 个,开展联合专项整治 8 次。 (二)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消防责任 2022 年 2 月,宿州市安委会和市消委会联合印发《全市生 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宿防 〔2022〕1 号),对全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安全出口、 防火分隔、围护结构易燃材料使用情况开展排查治理,截至 2022 年 9 月,共拆除彩钢板房 9000 余平方米、防盗网 456 处。萧县 安委会持续按照《用火用电用气消防检查专项行动方案》(萧消 办〔2021〕5 号)的要求,对电气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 受潮、水浸开展抽查,共对 7 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0 处人员 密集场所开展检查,发现用火隐患 11 个、用电隐患 2 个、用气 隐患 3 个,已全部整改完成。2022 年 5 月,萧县安委会和萧县 消委会联合印发《全县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萧 防〔2022〕6 号),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 15 条硬措施的要求,对 — 7 — 自建房、城中村存在的彩钢板分隔搭建、门窗设置金属栅栏、生 产经营储存与住宿场所未防火分隔、私拉乱接电线以及其他重大 隐患等八类情形进行排查,活动共排查住宅小区 41 家,清理违 规停放电动车 2432 辆,整改飞线充电 63 处;开展“打通生命通 道”专项整治活动 3 次,清理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私家车 120 余 辆,处罚 18 人。对 3179 户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进行排查,清理 违规住人 457 人,督促开窗 273 处,拆除泡沫彩钢板 7 处。 2023 年 4 月,宿州市政府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乡镇 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要求各县区按照“有车、有人、有营房、 有战斗力”的标准,配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借鉴亳州“一镇一 委一站”经验做法,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分三批完成所 有乡镇基层消防组织和消防力量建设,乡镇(街道)消安委办公 室承担辖区灭火救援、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打通 乡镇消防“最后一公里”。 (三)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强消防基础建设 2021 年 11 月,宿州市消委会印发《宿州市 2021-2022 年乡 镇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宿防〔2021〕6 号),加速推进乡 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已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 40 个,配备专 职队员 187 人,实现全市消防力量“覆盖到底、就近调配、快速 行动、初战控火、减少亡人”的工作目标。2022 年 2 月,宿州市 安委会和宿州市消委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生产经营租住自 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告》(宿防〔2022〕2 号), — 8 — 对全市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 重点排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 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是否进行防火分隔 等火灾隐患,活动共排查自建房 13397 处,临时查封 8 处,清理 违规住人 869 人。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截至 2023 年底,已对 1 处国家级、4 处省级、13 处市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 整改销案,督促 40 个消防无水小区恢复供水。2024 年 3 月,宿 州市消委办印发《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实施方案》(宿防办 〔2024〕12 号),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堵塞、 封闭的情况,截止 5 月全市共检查单位 829 家,整治占用、堵塞、 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45 处,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 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 2272 辆,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 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 6665 处,清理妨 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148 处,推动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 179 处,警告 70 人,罚款处罚 5 家。2022 年 7 月,萧县安委会 印发《关于对全县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 作开展督查的通知》(萧安〔2022〕11 号),重点对农村自建 房及沿街门面“三合一”场所违规建设情况和开窗行动开展情况 等进行实地检查。全县共排查“三合一”场所 4116 家、拆除防盗 窗 313 处,劝离违规住人 53 家,拆除违规搭建遮阳棚 800 余平 方米,拆除广告牌 50 余块。2023 年 4 月,萧县安委办和萧县消 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 — 9 — 场所专项整治的通知》(萧消办〔2023〕2 号), 对全县农村地区 有经营业态的自建房和全县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的防火分隔、 用火用电、逃生出口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共计排查相关场所 3031 处、督促整改隐患 2397 余处、清理违规住宿人员 60 人,拆除防 盗窗网 67 处。 (四)加强宣教培训,不断提升火灾自救能力 宿州市扎实开展 119 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 “五进”活动,邀请行业部门、机关团体、在校学生等走进消防科 普体验馆,累计受教育人数达 58700 余人。依托 3000 多个农村 有线广播村村响终端,制作专题栏目,有针对性的开展自建房、 高层建筑、燃气使用安全等开展消防宣传。聚焦常见火灾隐患, 制作《“宿”说消防》栏目,累计阅读量超过 2000 万人次。发动 群众参与消防学习讨论,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累计注册达 39 万 人。结合火灾防控重点,印制张贴《自建房综合治理通告》5 万 8 千余张、《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2 万余张、《居家消防安 全提示》5 万张,《燃气安全九提示》6 万余张。发动全市 6 个 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358 场。萧县深入开展消防 安全“五进”活动,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 42 次,辐射乡 镇社区、企业工人、师生员工 2.1 万人次,全民消防关注人员 8.1136 万人,消防志愿者注册 4489 人,通过在消防重点单位、 公交车、出租车的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延 伸宣传触角。 — 10 — 四、现场评估 2024 年 7 月 4 日,评估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现场核查,失 火房屋处于废弃状态,周边构筑物未完全拆除,原事故现场未有 效处置。随机抽查了萧县杨楼镇部分沿街商铺和萧县蒲公英托管 中心,发现杨楼镇沿街商铺部分房屋仍然有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防 盗窗,萧县蒲公英托管中心室外消火栓被杂物遮挡。 图 1 事故过火建筑现状图 五、评估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宿州市、萧县对照事故责任追究 及防范措施建议积极落实整改,经过查阅组织部门档案和相关文 件,事故涉及单位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已落实到位,但从评估 — 11 — 情况看仍存在属地政府吸取事故教训不到位,未能举一反三抓整 改,仍存在事故建筑未有效处置,事故建筑周边违章建筑物未完 全拆除,杨楼镇沿街商铺房屋部分窗户安装有影响逃生和救援的 防盗窗,萧县蒲公英托管中心室外消火栓被杂物遮挡等问题。 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举一反三,强化事故现场及同类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梳理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清单 抓落实,确保调查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地不走样,要对事故建筑周 边违规搭建的建构物及时进行拆除,对事故过火建筑进行有效处 置;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杨楼镇部分沿街商 铺和萧县蒲公英托管中心存在的消防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 整改到位。 (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严格按照 《全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夯 实消防安全基础。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占 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外墙门窗设置栅栏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 影响消防救援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 等障碍物,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加强对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 场所的监管,逐步解决“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和“通天楼梯”等突 出问题。 (三)多措并举,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强火灾 — 12 — 警示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利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主题公 园和消防队站等资源,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 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要用好“案例教育法”, 扎实 推进消防案例教育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 广泛宣传电器产品违规使用、私拉乱接电线、烧炭取暖等导致的 “小火亡人”的典型事故案例,用鲜活的案例普及安全常识、提升 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附件:1.存在问题清单 2.工作建议清单 — 13 — 附件 1 存在问题清单 萧县人民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 事故建筑周边违章建构物未完全拆除,事故建筑未有效处置;事 发地萧县杨楼镇沿街商铺,存在部分沿街商铺房屋窗户仍安装影响逃 生和救援的防盗窗,萧县蒲公英托管中心室外消火栓被杂物遮挡等问 题。 — 14 — 附件 2 工作建议清单 宿州市、萧县两级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 (一)举一反三,强化事故现场及同类场所消防安全 整治。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梳理该起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清单抓落实,确保调查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地不走 样,要对事故建筑周边违规搭建的建构物及时进行拆除, 对事故过火建筑进行有效处置;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消防 安全隐患,针对杨楼镇部分沿街商铺和萧县蒲公英托管中 心存在的消防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严 格按照《全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持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 程,动态纠治占堵锁闭疏散通道出口、外墙门窗设置栅栏 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救援的违章搭建构筑物、 摊位、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确保消防生命通 道畅通。加强对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管,逐步解 决“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和“通天楼梯”等突出问题。 (三)多措并举,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要加 强火灾警示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利用消防科普教育 基地、主题公园和消防队站等资源,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 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 要用好“案例教育法”, 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案例教育进农 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广泛宣传电器产 品违规使用、私拉乱接电线、烧炭取暖等导致的“小火亡 人”的典型事故案例,用鲜活的案例普及安全常识、提升 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4 年 8 月 26 日印发 共印 2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