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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3·21”亡人火灾事故评估组

分类:火灾调查报告(更新) / 2025 年份:2025 大小:6.3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22 08:52:18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0:23

8 喀叶消〔2025〕35 号

签发人:李洋

关于叶城县雪域 D 区 1栋 2单元 303 号“3·21”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叶城县人民政府:

2025 年 03 月 21 日,叶城县雪域 D 区 1 栋 2 单元 303 号发生一起廉租房住宅火灾事故,造成 1 人死亡,受灾 1 户,直接财产损失为 2250 元。3 月 28 日,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叶城县“3·21”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沙迪克江·沙吾提担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火灾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开展火灾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根据《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火灾调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分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2025 年 11 月 26 日,叶城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3·21”亡人火灾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对该起事故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事故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系统评估”的原则,依据叶城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关于对叶城县雪域 D 区 1 栋 2 单元 303 号“3·2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梳理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及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部门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开展现场评估,通过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对火灾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项开展检查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当事人崔翔,男,9 岁,居民身份证号为:141025201612 0700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该起火灾事故发生在多层住宅内,为非经营性场所,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无责任单位,火灾事故责任人(崔翔)在火灾中死亡,该事故不予追责问责。

三、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叶城县人民政府政府批复的《关于对叶城县雪域 D 区 1栋 2 单元 303 号“3·2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根据《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新政办发[2022]58号)的有关规定,叶城县中城区党工委、叶城县中城区和谐社区及有关部门能够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紧紧围绕防范和整改措施组织开展整改,强力开展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压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深化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类似事故发生,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一)全面落实属地责任

叶城县中城区党工委已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刻汲取“3.2 1”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已完成对辖区内廉租房、住宅等重点对象的全面排查,逐户摸清底数、建立并动态更新台账,逐一明确监护责任人和管理人。现已落实重点监护与看护措施,实行“包保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基层火灾防控工作职责清晰、执行到位、保障有力。针对高发频发的火灾类型,叶城县中城区党工委已研究制定并实施专项治理方案。同时,技防措施已有效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廉租房住户及辖区内老幼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集中安装联网式独立感烟报警器,切实提升了火灾预警、事前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

(二)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叶城县中城区党工委已充分发动综治队员、基层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小区物业人员等基层力量,聚焦居民自建出租房、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及社区廉租房等重点区域,特

别是老幼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人群住所,持续开展逐户消防安全检查。常态化组织开展“三清三关”(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燃气、关火源)活动,对发现的家庭火灾隐患建立清单、限期整改、跟踪销号,形成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持续完善应急力量

社区灭火救援队伍建设力度已持续加强。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叶城县中城区党工委已全面推动社区一级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器材装备,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微型消防站“初战控火快、区域分布广”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迅速响应、高效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初期”,有效控制火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深化靶向宣传教育

目前,已常态化利用广播、社区宣传栏、大喇叭等载体,广泛宣传防火措施和逃生自救方法。持续组织基层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敲门入户”式宣传教育,重点针对老弱病残面对面传授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知识,根据季节特点和火灾规律,动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火灾防控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检查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叶城县中城区党工委能够吸取事

故教训,落实了事故防范措施的要求,注重加强出租房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提高居民群众及特殊群体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附件:叶城县“3·21”一般火灾事故评估工作组人员名单

叶城县消防救援局

2025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

叶城县“3·21”亡人火灾事故评估组

评估报告审查签字表

姓名单位及职务签字
方仲银叶城县应急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黄显顺叶城县消防救援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王伟叶城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源文件:火灾调查报告(更新)/2025/2025_新疆叶城县雪域D区1栋2单元303号3·21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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