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_扶绥县东门镇自尧村4·26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md
title: 2025_扶绥县东门镇自尧村4·26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updated: 2026-08-04
扶绥县东门镇“4·26”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4月26日17时18分许,扶绥县东门镇自尧村75号民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约6万元。工作人员在清理火灾现场过程中,发现82岁独居人员项某志的尸体。火灾当日,项某听(项某志儿子)书面确认不同意尸检,属地政府配合完成逝者火化及善后工作。
2026年5月,针对项某听提出的诉求及上级工作要求,经扶绥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扶绥县东门镇自尧村自尧屯75号民房“2025.4.26”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扶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扶绥县纪委监委、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东门镇人民政府、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扶绥供电局等。
事故调查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资料查阅、调查询问及专家论证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与责任,并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
经调查认定,扶绥县东门镇自尧村“4·26”亡人火灾事故是一起由民房电气线路故障、室内可燃物堆放隐患、建筑耐火等级不足、居民安全知识欠缺以及基层安全监管未有效闭环等多因素共同引发的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 房屋基础信息
起火建筑位于扶绥县东门镇自尧村自尧屯75号民房,坐北朝南,民房东面为甘蔗地,南面为空地,西面为村道路,北面为甘蔗地。该建筑为农户单层装配式轻钢结构民用住房,双坡斜屋面,房屋净深5.5m,净长度7.3m,建筑占地面积40.15㎡,总建筑面积40.15㎡,地面至檐口高2.8m,地面至屋顶高度4.2m,无地下室、无附属搭建构筑物。
- 结构及用材概况
(1)基础:由农户自行建设。
(2)主体结构:轻钢龙骨、承重立柱、屋面檩条等。
(3)围护结构:外墙面水泥板,内墙面及屋面采用装饰板材,屋面采用沥青瓦。
(4)保温填充:墙体空腔内填充保温隔热材料、屋面空腔内填充保温隔热材料、防水卷材。
(5)门窗材料:窗框为铝合金材质、窗玻璃为普通白玻璃、门为普通铁皮门。
- 建设单位(农户):项某听。
- 施工单位:广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周期: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完成施工并组织竣工验收;房屋用途为农户自住日常起居用房。
- 验收标准:总体要求须设置有厨房及卫生间,配备有门窗,水电到户,满足入住条件。
- 相关手续
(1)轻钢别墅房屋建设合同。由建设单位(甲方)项某听与施工单位(乙方)广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装配式农房建设补助款协议书。2020年10月21日由甲方(企业)广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农户)项某听、丙方扶绥县东门镇人民政府共同签订。
(3)装配式农房验收表。2020年12月3日由安装单位广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方某团、农户项某听、审查单位扶绥县东门镇人民政府吴某某共同签字同意验收。
(二)火灾扑救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
- 火灾扑救情况
2025年4月26日17时25分,崇左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扶绥县东门镇自尧村自尧屯75号民房发生火灾。崇左支队接警后迅速调派4辆消防车、24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扑救。17时36分,消防救援力量初战到场,18时15分,现场处置完毕。
- 当地政府应急处置情况
火灾事故发生后,东门镇人民政府立即统筹协调应急、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赶赴事发地点,各司其职开展明火扑救、现场警戒、秩序维护等应急处置工作。东门镇党政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坐镇指挥,统筹部署各项救援举措。本次救援行动共计出动处置车辆6辆,调集各部门工作人员、救援人员40余人。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经综合分析、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及技术鉴定认定:起火部位位于扶绥县东门镇自尧村自尧屯75号民房客厅处;起火原因系客厅内排插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一)起火部位的认定。经现场勘验,房屋入户门位于南面墙中部,分为两部分,西侧由南到北为房间、卫生间,东侧由南到北为客厅、厨房,房屋均已过火。房屋客厅烧损程度严重,钢结构变形重,屋顶大面积烧穿;厨房、房间过火相对较轻,靠客厅钢结构变形,屋面碳化;卫生间过火较轻,隔墙结构大部分残留,屋面外观较好。因此,综合认定起火部位位于客厅处。
(二)起火点的认定。经现场勘验,客厅中间部位(经入户门由南向北1.6米,东墙2.6米处由东向西1.4米,直径1.6米),发现一排插残骸有电熔痕、缺口,是电气故障特征;发现客厅中间部位有多条断开的单股铜线,部分单股铜线有疑似短路痕迹,有多条断开的多股铜线。因此,综合认定起火点位于客厅中间部位。
(三)起火原因的认定。认定起火原因为客厅内排插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主要依据有:经现场勘验,发现房屋客厅电排插残骸连接有电器设备插头插片,在现场提取的电排插残骸上有电熔痕、缺口。
三、事故成因分析
(一)生活用火、电气安全存在火灾风险。死者日常生活中存在从卧室牵拉电气线路延伸至客厅,并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等电器做饭的情况。同时,衣物、纸箱、饮料瓶等易燃物品在房间内堆放,未与用电区域保持有效距离,一旦产生明火或电气线路出现故障,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此外,祭祀祈福、红白喜事焚香点烛以及日常使用蚊香等行为,若发生物品倾倒、掉落等情况,存在引燃周边杂物引发火灾的风险。
(二)起火建筑民房耐火等级不足。起火建筑为轻钢结构装配式民房,其梁柱主要采用轻钢龙骨作为承重构件,内部填充保温隔热材料和防水卷材,外墙面使用水泥板,内墙面及屋面采用装饰板材等材料,其耐火性能有限,火灾发生后火势迅速蔓延。周边缺乏消防市政水源,居民发现火情时,只能依靠水桶、湿布等简易工具进行扑救,影响了初期火情的控制。
(三)居民安全意识欠缺。起火部位堆放衣物、塑料瓶、纸皮等可燃物,客厅和厨房区域放置电饭煲、电磁炉等电器,形成了“火险同处”的风险环境。一旦发生火灾,室内可燃物燃烧并产生高温有毒烟气,蔓延至建筑内部,加剧了火势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风险。遇难者为年长独居老人,行动能力较弱,火灾后其遗体位于卫生间与厨房连通处,距离出口仅3.7米。
四、有关单位暴露的主要问题
(一)扶绥县东门镇自尧村村民委员会。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足。网格人员对民房安全检查的重点把握不准,未能精准辨识“电气线路安全使用”和“室内可燃物规范放置”等问题。日常虽开展了安全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但针对独居老人的宣传仍显不足。同时,对网格员落实防火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不够,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中存在检查管理不严、指导帮扶不到位的情况。
(二)扶绥县东门镇人民政府。网格巡查的精细化程度不足,对部分偏远村屯的民房火灾隐患排查不够细致,存在疏漏。安全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多以常规宣讲为主,针对独居老人等重点群体的精准宣传力度不足,未能有效提升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对村屯安全工作的监督帮扶力度不足,未将村镇市政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统筹推进。
(三)扶绥县消防救援局。虽然开展了日常消防宣传培训,但宣传覆盖面较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对火场正确逃生方法、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家庭灭火和逃生器材配备等内容的宣传引导不足,未能有效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部分群众对火灾隐患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易导致隐患成灾。同时,火灾事故认定书未能及时出具。
五、对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 东门镇自尧村村民委员会。建议由东门镇人民政府约谈东门镇自尧村村民委员会,并全镇通报批评。
- 东门镇人民政府。建议由扶绥县人民政府约谈东门镇人民政府,并全县通报批评。
- 扶绥县消防救援局。建议由崇左市消防救援局对扶绥县消防救援局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全市消防救援队伍通报批评。
六、事故教训
(一)电气安全管理缺位。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排插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充分暴露出农村家庭用电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死者家中存在从卧室牵拉电气线路延伸至客厅的情况,并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若线路老化破损,极易引发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等故障。这一教训深刻表明,农村电气安全是火灾防控的重中之重,必须常态化开展线路排查整改,坚决杜绝私拉乱接、违规用电等行为,从源头消除致灾隐患。
(二)可燃物堆积加速蔓延。事故民房的客厅、厨房等用电用火核心区域存放了大量衣物、纸箱、塑料瓶及废旧物品等易燃可燃物,且未与电器设备、电气线路保持有效距离。火灾发生后,周边可燃物被引燃,释放热量与有毒烟气,火势由局部迅速蔓延至整个建筑,导致房屋结构稳定性下降。这充分警示,家庭用火用电区域必须保持整洁畅通,及时清理可燃杂物,严禁在电器周边及线路下方堆放易燃物品,从空间上阻断火灾蔓延路径。
(三)事故民房抗火能力弱。起火建筑为轻钢结构装配式民房,主体结构包括轻钢龙骨、承重立柱和屋面檩条等,内部采用保温隔热材料填充,外墙及室内饰面部分使用装饰板材。该建筑整体耐火等级偏低,抗火性能较差。火灾发生后,钢结构迅速受热弯曲变形,屋顶大面积坍塌。部分装饰材料燃烧产生高温有毒烟气,短时间内充斥整个房间,导致室内温度骤升、能见度极低。由于建筑内部空间狭小、功能分区简单,烟气与火势无阻隔快速扩散。人员被困后难以判断逃生方向,极易因吸入有毒烟气、高温灼伤而失去逃生能力,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四)独居老人自救能力匮乏。此次事故的死者为老年人,属于安全高风险薄弱群体。他们日常缺乏用火用电安全常识,对电气火灾风险和可燃物堆积危害认知不足。火灾发生后,未能有效应急逃生,未选择正确逃生路线,也未采取有效自救措施。这暴露出针对农村留守老人等重点群体的安全教育存在不足,逃生自救、报警求助及初起火灾处置等能力未能得到有效普及。必须深刻认识到,宣传教育必须聚焦重点人群、精准发力,切实提升薄弱群体的自救互救能力。
(五)基层隐患排查整治未有效闭环。在村委会和乡镇工作人员开展检查时,对电气线路是否规范敷设使用、可燃物是否安全存放、用火用电是否合规等隐患的辨识能力不足,排查工作不够细致、全面和深入。对于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仅以简单口头告知了事,未下达书面整改要求,也未跟踪督促整改,导致安全隐患未能得到根治。这警示基层安全管理必须压实责任,提升排查人员的专业能力,建立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位、整改彻底。
(六)安全宣传教育存在盲区。尽管乡镇政府、村委会及各安全管理部门开展了常规安全宣传,但多以集中宣讲、张贴海报、发放传单等传统方式为主,形式单一、内容笼统,未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也未针对留守老人等群体采用方言广播、入户讲解、案例警示、现场演示等通俗易懂、易于接受的方式。这表明安全宣传必须下沉一线、走进家庭,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方式,补齐安全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的短板。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拧紧责任链条。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各行业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紧密结合我县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筑牢安全发展根基。要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分管领域领导责任,以高度政治自觉守护群众平安、保障社会稳定。要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文旅、消防救援等部门监管边界,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持续聚焦经营性自建房、燃气安全、高层建筑、农村民房等重点领域,健全监管体系、提升治理效能。要严格责任倒查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倒查党委、政府、部门及事故单位责任,以刚性问责推动责任闭环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隐患治理。我县城乡结合部区域广阔,经营性自建房密集,老旧小区集中,高层建筑逐年增多,农村留守群体占比偏高,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防控压力较大。必须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聚焦重点领域、紧盯重点人群,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筑牢安全防线。重点抓好六大领域整治:一是经营性自建房和农村民房,严查“下店上宅”、违规住人、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突出问题;二是人员密集场所,强化宾馆商超、医院养老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三是高层建筑,重点整治消防通道堵塞、“飞线充电”、消防设施损坏等隐患;四是老旧小区,着力整改消防设施老化、楼道可燃物堆积等短板;五是燃气使用场所,深化餐饮门店、“九小场所”燃气报警器缺失、软管老化等隐患治理;六是重大项目工地,严格规范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和易燃材料管理。同时,要高度关注老弱病残、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易受伤害群体,针对性加强安全帮扶与宣传引导。排查整治必须坚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严格落实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动态清零、问题见底根治。
(三)转变工作作风,落实责任闭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发现不了隐患就是最大隐患”的底线思维,立足我县各类安全薄弱环节,主动转变工作思路,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防控。要以“铁的标准、铁的办法、铁的作风、铁的纪律”,坚决纠治隐患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等顽瘴痼疾,切实将风险防控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县、乡(镇)两级干部要躬身入局、亲力亲为,深入小区、村屯、企业一线,紧盯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做到“走到、看到、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和红线。要用好督查“利器”,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各类安全督导检查,深入查摆政策落实、工作推进、责任落地中的堵点难点,限期整改、对账销号,以“踏石留印、铸铁有痕”的过硬作风,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四)补齐宣传短板,提升共治能力。此次事故暴露出我县在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存在明显盲区,部分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缺乏火场逃生常识,自救互救能力薄弱,教训极为深刻。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全面补齐安全宣传教育短板,持续提升群众安全素养和社会整体防控水平。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结合我县农村留守群体占比较大的实际情况,广泛采用“唠家常”、短视频、方言广播、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常态化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各项安全宣传活动。要深化宣传“五进”工作,组织网格员、村干部和安全宣讲员经常性开展“敲门行动”,重点面向老弱病残、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面对面普及安全知识、传授核心技能,重点讲解初期疏散逃生技巧,定期组织小区和村屯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升群众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避险水平。要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构建“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全县安全综合治理水平。
扶绥县东门镇自尧村自尧屯75号民房“2025.4.26”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6年6月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