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母子上坟祭祀引燃山林双双获刑案
类型/典型案例汇编类型/刑事判决书场所/森林草原场所/祭祀场所原因/用火不慎原因/祭祀烧纸法律/失火罪地域/贵州年份/2025
title: 2025_3008_贵州安顺母子野外引火案_失火罪
updated: 2026-08-11
贵州安顺母子上坟祭祀引燃山林双双获刑案
- 法院:贵州省安顺市某基层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 年(具体见裁判文书)
- 案件类型:刑事
- 案由/罪名:失火罪
- 文书号:见裁判文书网
- 当事人:母亲张某某、儿子王某
- 裁判结果摘要:母子双双因失火罪获刑
- 来源: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59247194544914978/(广州消防转发)
基本案情
2026 年间(具体日期见一审宣判),贵州省安顺市一对母子在上坟祭祀时点燃干柴。由于风势过大,火星被风吹散后引燃周边杂草,从而引发森林火灾。
经林业和草原部门联合鉴定:
- 过火面积:26.6467 公顷(折合约 400 亩);
- 火灾类别:地表火(含部分乔木过火);
- 扑救情况:当地组织干部群众及专业消防力量扑救多时才彻底扑灭。
裁判理由与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王某母子在上坟祭祀过程中,过失引发森林火灾,二被告行为均已构成失火罪。
综合考虑:
- 过火面积达 26.6467 公顷,已达重大案件立案标准;
- 二被告在共同过失中所起作用相当;
- 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认罪认罚;
- 部分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依法判处:
母亲张某某:有期徒刑 X 年(实刑或缓刑以一审宣判为准);儿子王某:有期徒刑 X 年(实刑或缓刑以一审宣判为准)。
裁判要旨
- "亲属共犯"案例:传统观念中"一家人烧自家祖坟"不算什么事,但法律不因亲情放松;失火罪属刑事案件,"父子、母子、兄弟共犯"在刑事判决中并不罕见。
- "火星被风吹散"是过失放火的典型场景:上坟烧纸时风是不确定因素,但明知有风仍实施明火祭祀,可认定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
- 生态修复责任并处:除刑事责任外,法院可同时判决补植复绿、生态修复等民事责任。
警示建议
- 村民:祭祀建议"鲜花替纸钱、网络替明火";老人祭祀由子女陪同监护。
- 村民委员会:将村规民约中"野外违规用火"与失火罪的关联性明确告知,避免"民俗免责"的错误认识。
- 基层司法所: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平台,组织该案的村民旁听、现场说法,扩大教育面。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
-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
-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2013 年)。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5/刑事案件/2025_3008_贵州安顺母子野外引火案_失火罪.m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