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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凯匠办公家具公司强制执行案

分类:04_火灾司法案例 / 2025/行政诉讼 年份:2025 大小:2.1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4:49 抓取时间:2026-10-22 09:35:08
类型/行政判决书类型/规范标准地域/江苏年份/2025

title: 3333_常州凯匠办公家具公司强制执行案

updated: 2026-08-04

常州凯匠办公家具公司强制执行案

正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告送达 >>内容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苏0492行审7号 常州凯匠办公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常州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常州凯匠办公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审查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苏0492行审7号行政裁定书。该裁定主文如下:一、准许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常州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要求被执行人常州凯匠办公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立即缴纳罚款20000元及加处罚款20000元的内容;二、申请执行费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执行人常州凯匠办公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 记:本公告通过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联系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0519-69801514

源文件:04_火灾司法案例/2025/行政诉讼/2025_3333_常州凯匠办公家具公司强制执行案.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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